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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精解

 简单生活lxr 2020-02-27

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

——知和行的关系

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

(注,以前的唯物论是当时历史阶段下,有社会属性的人,特别是统治阶级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并无对错。人的阶级地位:经济条件、社会地位、智识才华,决定了人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哲学是有阶级属性的,社会的主流哲学一定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适合当时代的社会制度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实证:实际印证。)

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片面、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这叫做认识的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感性具象思维。

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理性具象思维

(这里的人们,只是极少一部分人,大部分的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感觉/好恶/利益/立场主义者,并无理性思维能力。)

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产生出合乎理论的结论来。这个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在人们对于一个事物的整个认识过程中是更重要的阶段,也就是理性认识的阶段——抽象逻辑思维

(这里的人们,是某个领域的顶尖人才,能造出该领域概念与框架理论,极其稀少。)

感性的认识是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概念理论的认识则推进了一大步,到达了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内部矛盾),以及与该事物联系着的所有事物的内部联系(外部矛盾)。

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两部分。而且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因此,就知识的总体说来,无论何种知识都是不能离开直接经验的。

(个人的时间、精力、智慧是有限的,必须尽可能的学习人类文明积淀下来的智慧:自然的、社会的、人性的规律,觉察、学习、体悟、容纳、输出、实践操作、变通创新、归纳总结,才有可能成功。能够做到这一步,就是神人了。)

常常听到一些同志在不能勇敢接受工作任务时说出来的一句话:没有把握。为什么没有把握呢?因为他对于这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没有本质和规律性的了解,或者他从来就没有接触过这类工作,或者接触得不多,因而无从谈到这类工作的规律性。

及至把工作的情况和环境给以详细分析之后,他就觉得比较地有了把握,愿意去做这项工作。

如果这个人在这项工作中经过了一个时期,他有了这项工作的经验了,而他又是一个肯虚心体察情况的人,不是一个主观地、片面地、表面地看问题的人,他就能够自己做出应该怎样进行工作的结论,他的工作勇气也就可以大大地提高了。

只有那些主观地、片面地和表面地看问题的人,跑到一个地方,不问环境的情况,不看事情的全体(事情的历史和全部现状),也不触到事情的本质(事情的性质及此一事情和其他事情的内部联系),就自以为是地发号施令起来,这样的人是没有不失败的。

(自我中心的、自以为是的、狂妄自大的、骄傲自满的、狭私短视的、愚蠢至极的)

由此看来,认识的过程,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只有感觉的材料十分丰富(不是零碎不全)和合于实际(不是错觉),才能根据这样的材料造出正确的概念和理论来。

(运用理性逻辑思维整理和改造: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

这里有两个要点必须着重指明。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的问题。第二是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

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

只要是在认识过程中根据于实践基础而科学地改造过的东西,乃是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东西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由感性到理性之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对于一个小的认识过程(例如对于一个事物或一件工作的认识)是如此,对于一个大的认识过程(例如对于一个社会或一个革命的认识)也是如此。

二、从理论到实践

然而认识运动至此还没有完结。

理论是重要的,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知识和道理是没用的,用才有用。

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进行验证、完善、补充和修正。

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

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理论若不和革命实践联系起来,就会变成无对象的理论,同样,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

(很多人不读书学习他人的知识、经验和智慧,仅凭自己的经验缓慢而狭隘地成长,容易产生偏差,缺少开放性、创造性与包容性;很多人虽有读书学习,懂得很多道理和知识,但不进行布局规划与实际操作,只会夸夸其谈,眼高手低,潦倒一生。)

三、理论与方案要根据条件适时调整与灵活运用

事物的性质与规律会随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理论运用的时候需要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变通、实事求是。

一般地说来,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事,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社会环境、自身条件、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

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说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

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一致。

到了这种时候,人们对于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

四、人们对事物认识运动过程是无止境的

然而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是没有完成的。

任何过程,不论是属于自然界的和属于社会的,由于内部的矛盾和斗争,都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们的认识运动也应跟着推移和发展。

依社会运动来说真正的革命的指导者,不但在于当自己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有错误时须得善于改正,如同上面已经说到的,而且在于当某一客观过程已经从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发展阶段推移转变的时候,要善于使自己和参加革命的一切人员在主观认识上也跟着推移转变,即是要使新的革命任务和新的工作方案的提出,适合于新的情况的变化。革命时期情况的变化是很急速的,如果革命党人的认识不能随之而急速变化,就不能引导革命走向胜利。

右倾机会主义

思想落后于实际的事是常有的,这是因为人的认识受了许多社会条件的限制(阶级、阶层,见识、格局、层次,欲望、情绪、习性、世俗、纷繁复杂的红尘等等)的缘故。我们反对革命队伍中的顽固派,他们的思想不能随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而前进,在历史上表现为右倾机会主义。这些人看不出矛盾的斗争已将客观过程推向前进了,而他们的认识仍然停止在旧阶段。

左倾冒险主义

我们也反对翼空谈主义。他们的思想超过客观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留洋学来的),有些把幻想看作真理,有些则把仅在将来有现实可能性的理想,勉强地放在现时来做,离开了当前大多数人的实践,离开了当前的现实性,在行动上表现为冒险主义。

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机会主义和冒险主义,都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

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

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的或右的错误思想。(具体的: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历史的:事情的不同阶段具体分析)

真理,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对客观事物(过程)的正确反映。

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

机械唯物论是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式逻辑也有其正确的方面,在推动近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上贡献是巨大的。而它的孤立、静止、片面性看问题,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哲学法理,即资产阶级的统治将永恒持续下去,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是符合人性的普世价值。

五、总结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

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辩证法即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的发展有一个过程。

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归纳);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演绎);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从实践到认识,再到实证再到认识)

如果说第一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第三阶段则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即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思辩的方式: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

从一个角度进行逻辑推理,需要符合形式逻辑;

从多个角度看问题,就需要辩证逻辑。

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每个角度都要符合形式逻辑,但综合不同角度的形式逻辑推理的结果,就需要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是某角度看待的、稳定的、统一的、局部的;

辩证逻辑是多角度的、动态的、发展着的、多区域的、相对整体性的看问题、相对综合性的看问题的。

只有形式逻辑的推理思维是局限的、机械的,是容易犯错误的;而只有辩证逻辑的推理思维,又是每一个思维方向都不能够细致及深入的,虽然容易思维全面、高瞻远瞩,但却是肤浅的,也是容易犯错误的。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互为前提、缺一不可、相反相成、相辅相成、对立统一、辩证统一。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是人的理性认识阶段,人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类型反映事物本质与规律的认识过程。

逻辑思维要遵循逻辑规律,这主要是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辩证逻辑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

辩证法认为事物是矛盾构成的,即有事物的内部矛盾,也有事物的外部矛盾,每一个事物就是自己的神(泛神论)。形而上学认为事物是其它原因造成的,不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世界是由一个终极的原因(神)在操控。

矛盾的观点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因而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试金石。不仅要承认事物内部矛盾,还要承认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形而上学是欧陆哲学逻辑证明系统的方法论,其既是对存在的研究,也是对科学以外、无形体、不可证明的事物的研究,是通过长长的因果链条与人的理性分析,达到认识事物的本质与客观规律的思维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认为它是脱离实践的,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观察事物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问题,势必导致唯心主义,原因是形而上学的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不符合客观实际,并进而夸大主观的作用。

形而上学的逻辑推理能发现事物的原理或规律,但无法解释为何会有这种原理或规律,即世界为何是这样子的,而不是其它样子的。其逻辑推理会遇到边界,认为这个世界存在逻辑起点终极原因,即世界是由一个同一的、终极的原因(神)在操控,最终导致一神论的客观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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