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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吸氧 2020-02-28

关于扎紧扎牢全市“小门”十条措施的通告

一、规范使用“苏城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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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苏城码”全市域互认

按照“一次申领、动态管理、跨域互认、全市通用”的要求,将“苏城码”作为全市范围内通行凭证。已领取“苏城码”的人员,可在全市范围按要求核验“绿码”通行,各地不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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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扫码管理

所有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凭“测温正常+绿码”通行。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凭“绿码”乘坐。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须戴口罩。“红码”“黄码”人员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绿码待定”人员,限其在必需的工作生活区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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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红码”“黄码”人员,经核查确认后,持“红码”者均应在定点医院诊治或者实施隔离医学观察14日;持“黄码”者应实施隔离医学观察7日。对居家隔离的,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卫健人员”每日上门见面措施;凡发现“红码”“黄码”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必须由社区(村)或属地政府联系市医疗救治组,落实120专用车辆送至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二、切实扎牢各道“小门”

4

落实居民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模式

各居民小区(村)要做到“苏城码”查验全覆盖。本居民小区(村)人员凭“测温正常+绿码+‘联动娄城’小区登记”进入;快递员、送水送外卖等生活物资的人员和车辆,凭“测温正常+绿码(通行证)”通行;其他确需进入的,凭“测温正常+绿码+登记”通行;老人、小孩等无法申领“苏城码”的人群,可以凭“测温正常+通行证”通行。居住在本小区(村)的外来人员视同本小区(村)居民,允许持有“黄码”的人员进入租赁住房、实施居家观察。

5

强化企业闭环管理

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按照《企业复工人员返太重要须知》招录员工。复工人员一律进社区报备,企业复工复产后,要在企业出入口设立健康监测点,配备工作人员开展检查,员工凭“测温正常+绿码”进出。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或“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措施。

6

规范出租房管理

房屋出租人要履行管理责任,控制房间居住人数,杜绝群租现象;及时主动申报房屋出租信息,核实承租人身份、“苏城码”、14天内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或“红码”“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承租人按规定需在出租房内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出租人不得拒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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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场所管控

医疗卫生机构、宾馆饭店(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市场、金融网点和车站、景区等公共场所,必须在入口处设立健康监测点,设置“苏城码”申领流程提示,配备工作人员开展扫码检查,确保人码一致。各公共场所禁止组织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大规模促销、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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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人员源头管控

各地、各单位对尚未来太的“红码”“黄码”人员要提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劝阻其暂缓来太。对已来太的“红码”“黄码”人员,要按照规定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未转“绿码”前不得上岗。

9

加强新到(返)太人员登记管理

各地要落实管理责任,对新到(返)太人员开展滚动排查、核查登记;各派出所要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底数“兜底翻“攻坚行动,全面掌握辖区人员底数。新到(返)太人员进入太仓后,须在1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10

规范开展应急处置

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临时隔离点等应急区域,凡发现“红码”“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将其引导到临时隔离点等待转运(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身份和相关信息登记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对拒不配合检查核验、不落实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执行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

我市前期有规定与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国家、省、苏州市有其他规定的,遵照执行。

太仓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8日

苏城码查验、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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