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孩过马路撞断腿,被判负主责!

 苍木先生 2020-02-29


被车撞骨折了,肯定不舒服,如果还要自己负主要责,家属肯定不乐意了。在大多交通事故中,我们都是伤者为重,只要有人受了伤,司机肯定是逃不开责任的,这也几乎成了交通事故中的惯例。

在前一段时间,就有这样一个不是司机撞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事故。9岁男孩过马路被撞骨折,交警判他负主要责任,司机因驾驶疏忽负次要责任。为此,小孩父亲觉得很冤,孩子被撞了,还要自己负责。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发生在不久前的,嘉兴市区同乐路上,8月18日,9岁的男孩小林和两名同学一起在路边玩耍,其中一名女同学骑了一辆自行车,小林和另一名男同学在后面奔跑追赶。

小林爸爸说,当时小林前面有辆车开得比较慢,旁边也停满了车,看对面比较空,就想跑到对面去。但是,小林并没有停下来观察路面车辆情况,直接就转向从黑色轿车后方向对面跑去。

此时,金女士驾驶轿车在旁边车道上正由东向西驶来。因为左前方黑色轿车的遮挡,金女士没能发现突然跑来的小林,尽管当时两车交汇她的车速较慢,但仍旧躲避不及。就在一瞬间,小林被撞倒在地。

当时,金女士车上也有小孩,发现自己的车子撞人后,金女士也吓得不轻。事发后,金女士还是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迅速将小林送往医院治疗,经检查,小林右胫骨骨折,暂无其他大碍。

事故已经发生了,那么就要看责任的认定了。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监控视频查证,认定:小林突然横穿马路,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金女士因驾驶时疏于观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对于这样的认定,小林的父亲并不认可。他认为,金女士就只开十五六迈,撞人之后还往前开出一车半的距离,如果专注一点,方向盘稍微往旁边大一点也没事,因此,金女士应该负主要责任。

交警对小林爸爸的说法,也给出了解释,驾驶员当场停下,车子往前还开了一小段距离,这是正常的制动距离。其次,在没有大人的看管下,小孩独自上马路是不允许的,更何况还违规横穿马路,作为监护人,家长是有责任的。

尽管小林爸爸还在找各种理由不承担责任,表示各种不服。但是,现场监控视频很清楚,有没有责任一目了然。最终交警还是认定,小林对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因为是未成年,没有民事赔偿能力,所以这个责任由小林爸爸承担。

这个认定,可以说是合情合理合法,给那些不守规矩的人一个警醒。在天朝之所以违规人很多,就是因为违规成本太低了,有时即使违规,还会以弱者的姿态博取同情,得到更多额外的东西。

本身就是自家孩子违规横穿马路,却还是恬不知耻地要求别人负责,却也不会受到处罚,如果还是过去那样,以伤者为重,那他这种不要脸的行为,很有可能会得到赔偿,他家孩子的违法行为,不仅不要负责任,还让别人承担后果。

社会很复杂,人心很险恶。对于不守规矩的人,根本不能心慈手软,该罚的就要罚,该处理的就要处理,不要因为他们在违规行为中受到伤害,就给予他们同情。遵守规则,才能保证一个社会生活的有序和国家的良好发展。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