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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伤人,城市养狗需不需要考虑他人的人身安全?

 苍木先生 2020-02-29

9月1日早上5点,家住南昌东湖区省府大院的黄女士,刚散完步准备回家,没想到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对门院子里冲出两只大型犬。上来就对黄女士疯狂撕咬,黄女士的头部、背部、腿部均受伤严重。

栓了项圈的狼狗(德国牧羊犬)在搏斗的时候被黄女士抓住,另一只没套的罗威纳犬则被狗主人抱住。被制住两条狗被主人带回自家院子,而黄女士也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这不是两条狗第一次咬人,早在一个月前,黄女士的丈夫也被两条狗咬过。黄女士被咬当天,正与狗主人协商医药费问题。目前,黄女士家人也已经报警,两只伤人的狗已被警方带走,黄女士家属也在和狗主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令人疑惑的是,既然丈夫被这两只狗咬过,黄女士对这两条狗怎么还没有防范之心,让自己也受到伤害。同时,已经发生过伤人事件,相关部门对这两条狗是如何的处理,怎么还会出来咬人?而狗主人怎么还是有恃无恐,放任狗的自由,甚至不栓圈?

根据南昌市疾控中心数据显示,南昌一年有超过3万人次被狗咬伤,这还不包括郊区乡镇的统计数据。也就是说南昌市每年实际被狗咬的要远远高远3万人次,狂犬病是迄今为止病死率最高的,致死率几乎100%。如此大的风险,相关管理部门应该进行严格的管控,不能让广大市民处于如此凶险的境地。

这还仅仅只是南昌,全国各地都时有爆出被狗咬的新闻,养狗是个人的权利,但也必须考虑别人的安全。也许有人会说,许多家养的狗都很听主人的话,都是善良温顺的,一般不会发生咬人事件。

这只是一般情况下,人都有控制不了情绪的时候,更何况狗呢?不管是发情期的暴躁,还是天气炎热带来的压抑,或者其它原因引起的不适,都有可能造成狗对路人的攻击。即使狗在99%的时候都是温顺听话的,但发生在那1%的伤害时,谁能去承受。

不管是关在自己院子里的狗,还是带出去溜圈的狗,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拴好项圈,牵引绳拉牢一点,不要给无关的路人带来伤害。这既是对狗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

炎热的夏季,特别是傍晚,许多养狗人士喜欢带着自己的爱犬去公园、小区、江边等地遛弯、乘凉,而且不栓项圈、不带辔绳,这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可以爱护你的爱犬,但不要把风险强加到别人身上。

今年7月10日,武汉市一小区,6个月大的婴儿睿睿由姑妈和奶奶带着遛弯,谁知一黑一黄两条大狗迎面扑来,对着睿睿扑咬,大黄狗还叼走了孩子,睿睿的姑妈和奶奶也被咬伤了多处。邻居闻讯赶来施援手,众人合力才救出血肉模糊的睿睿。9月4日,经过近两个月的精心治疗,睿睿顺利康复了。

6月上旬杭州萧山区一23岁小伙狂犬病发病,3日后死亡,而在一个月前曾被一条流浪狗咬伤,且伤后未做任何处理。同样是杭州,2岁半的小乐乐因用手去摸狗狗的头,被家里养了8年的马尔济斯犬扑倒了。

3月22日下午,安徽合肥恒大华府小区,一个一岁的男孩,被一只黄狗咬伤。6月13日,辽宁大连甘井子区,19个月大的女婴桐桐遭凶犬扑咬严重受伤。6月15日傍晚,家住辽宁大连瓦房店农村的小希在家附近玩耍,未料被一条大狗疯狂地撕咬小希的咽喉,导致孩子的气管被咬穿。

这样的事件还发生很多,有家养的狗,也有流浪狗。5月,在北京朝阳,一只流浪犬咬伤8人;在湖南湘潭大学,一女生在校内遭6条流浪犬撕咬受伤。狗也许对主人表现的是可爱的,但还是有很大的风险。不能因为你的狗,而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

主管部门应该好好管理,爱狗人士也应该反省和扪心自问,站在普通大众的角度考虑一下他们的感受和你的爱犬可能造成的后果。不要一到出事,却又是个顾左右而言他,拖三阻四。为了你的高兴,而罔顾他人的安全。

6月,南京2岁儿子被狗咬伤,愤怒的爸爸将狗摔死!结果一家遭到人肉,妻子被逼割腕自杀。同样,8月3日上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2017年4月16日美加印象小区6岁儿童被狗咬伤至狂犬病发作死亡一案正式宣判,多位被告人共赔付受害者家属78万余元。这个过程是何其艰难,也是对生命的何其讽刺。

狗是人类的朋友,爱狗没有错。站在所谓的众生生命平等的道义上,漠视人的存在和安全保障,这就是强人所难,更是无理取闹。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安全保障环境,你爱狗可以,维护狗可以,但不能把危险留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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