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有这样的疑问,那就是经常在马路上看到,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的美女,找了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而一个潇洒有型的帅哥,却搂着一个长相一般的女人,只能感慨一句“好白菜都被猪拱了”,那么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呢? 其实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互补定律”的作用,互补定律简单来说,就是人们对自己缺乏的特质会有一种饥渴心理,更容易被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吸引。 生活当中基于互补定律而产生的感情是很常见的,例如一个理工直男跟一位文艺森女缔结良缘,一个泼辣型女人嫁给一位沉默型男人,支配型男人与依赖型女人等等,这并不为奇,因为男女双方本身就是互补的,男人阳刚,女人阴柔,一个充满保护欲,一个享受着被保护的安全感。 看到这里,肯定有朋友觉得奇怪,这不是跟我前面所说的“吸引力法则”相矛盾了吗,不是说你是什么人,才会吸引到什么人吗?其实这一点都不矛盾,因为差异并不一定互补,互补的前提是双方交往都得到满足,而不是相互厌烦,高雅与庸俗这本身就不可能互补不是吗,一方真诚一方虚伪,产生的只能是排斥,或者大家可以这么理解,互补定律成立的前提是“三观相似,性格互补”。 有调查研究显示,夫妻间需求的相互补充是婚姻关系得以维系的基础,因为我们每个人生下来都有一方面的缺点,所以在寻求伴侣时,为了弥补自身的不足,往往注意到那些能弥补自身缺点的人,实现“强强联合”。 那么互补的爱情真的就会幸福跟永远吗,这个也不一定,关键还是在于情侣、夫妻二人,怎么对待“差异”这件事,做到理性互补,性格不同是一把双刃剑,你既能体会不同性格碰撞出的激情火花,也要承受不同生活习惯带来的细节冲突,下面举例说明
不是每对夫妻都是小可跟阿龙的,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在婚后因为性格、爱好差异的原因大吵大闹,最终走向离婚,而离婚的原因就是那句“性格不合”。 其实所谓的“性格不合”,完全可以巧妙的转化为配合默契的“互补世婚姻”,只要双方感情基础还在,多一些沟通,发现对方身上的闪光点与吸引点,完全可以因为“互补”而感到爱情跟婚姻的幸福,达到和谐。 现实生活中,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各自的性格、爱好、习惯等等,那怎么才能把这些差异变成互补呢?
互补的两人,自有好处,也有坏处。能否长久,还是要看你能否协调好各种矛盾和冲突,求同存异了,做到上文说的“三观相似、性格互补”,那么就可以幸福一生,而相似的两人,生活最终要回归到平淡,激情过后,没有新的刺激点,生活变得单调无味,很难在重燃激情,所以相似的两人,大部分只适合一时。 完! 我是南音,情感咨询师,多年心理学研究,喜欢爱情心理学的朋友们,想要脱单、挽回爱情、婚姻的朋友们,记得关注我。 本文参考资料: 《墨菲定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 2019版 鸿雁 《幸福的婚姻》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4版 [美] 约翰·戈特曼 / [美] 娜恩·西尔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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