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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残忍对动物,明天会发生什么?真不好说

 skysun000001 2020-02-29
非法猎捕和买卖野生动物,一直是见不得阳光的恶劣行径。现在,滥食野生动物也成了极不光彩的丑陋行为。
非法猎捕和交易,是为了利益。那么,滥食是为了什么呢?
解馋?养生?好奇?似乎没错,又不全对。因为野生动物未必多么好吃,未必多么有营养。于是,有媒体进行分析,指出了滥食者的普遍心态——虚荣。这个评论,可谓入木三分。
不妨再进一步,看看滥食者是以什么为荣的。
所谓虚荣,主要是炫耀有钱,吃得起;炫耀有权,吃得着;炫耀另类,什么都敢吃;炫耀无知无畏,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富、贵、另类与无知,炫耀这些的根源,是暴力心态。
那么多人以暴力心态对待动物,还以此为荣、为乐,这是值得充分注意和深入思考的社会问题。
这种暴力心态,不仅对动物,也对人
具体到某一个人,偶尔食用野生动物,或许只是贪嘴、好奇、无知,但从总体上来说,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愈演愈烈,无疑表现出一种普遍的暴力心态。
滥食者,不仅是越珍稀、越古怪的越要吃,而且吃法也越来越残忍。现场吃活猴、吃穿山甲等的血腥画面,残忍到令人发指。
滥食者享受的,是实施暴力、倚强凌弱的快感,是潜意识里以暴力挑战法律的快感。
与滥食同时泛滥的,还有那些所谓的商业化养殖,也充满了血淋淋的暴力。例如活熊取胆、活貂扒皮、活鸡拔毛。
作家方方说,检验文明尺度的,是对弱势人群的态度。
延展一下,检验人性的尺度,是对待动物的态度。
真正与人为善,也会善待动物。反之,亦然。
这些年来,一直有学者呼吁动物福利立法,严禁虐待动物。即使屠宰食用动物,也应该尽可能减轻其痛苦和恐惧。这种努力,是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但是很难。人对动物的态度,是一面镜子,折射了人与人的关系。从社会的大尺度来看,人怎么对动物,就怎么对人。
善待动物,是善良和富有爱心的表现。白居易有一句诗,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盼母归。有爱心的人读了,觉得很暖,很动情;缺乏爱心的人看了,无所谓,什么感觉也没有。
如果以暴力心态对待动物、残忍食用野生动物的丑行泛滥,那么社会肯定弥漫着戾气。
如果蛮横无理、欺凌弱者、暴力伤害等等恶行禁不住,凶残对待动物的状况也难以改变。
友好,人对自然友好,人对人友好,是文明社会的标配。国际上倡导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大背景是人与人的友好。
互害,是暴力倾向下的相处模式。包括人与动物,人与人。
当然,任何时候都无法消除存有暴力倾向的人。但是,如果有暴力倾向的,并非路人甲或者路人乙,而是众路人,那就严重了。
比这更严重的是,很多人以实施暴力为荣、为乐。不仅施暴,还要晒出来,还要炫耀。
不懂规则,不守规则,非乱了套不可
庚子之春这场新冠大灾,倒逼我们进一步反思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进而深刻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新型冠状病毒,源自野生动物身上。至于宿主以及中间宿主到底是蝙蝠?穿山甲?还是其他什么,都不影响基本判断。再往前说,2003年的非典,也已经证明了与果子狸有关。
蝙蝠、穿山甲、果子狸等等,并没有招惹人类。是人类自己吃出了灾祸,属于咎由自取。冠状病毒,对蝙蝠等野生动物并无危害,却对人类危害巨大。病毒,很像某些野生动物自卫的武器,遇到侵害的时候,用以反击。
冠状病毒的存在,是生态系统设计好了的一道红线,本就是用来调节动物之间关系的,当然包括与人类的关系。触碰了,必遭报应。新冠肺炎、非典、禽流感、猪链球菌、皮肤炭疽病等等,都是报应。
英国当代学者伊懋可在研究中国环境史的时候指出,环境史的主题是人与生物、化学和地质等系统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这些系统以复杂的方式既支撑着人们又威胁着人们。具体来说,则有气候、岩石和矿藏、土壤、水、树木和植物、动物和鸟类、昆虫以及万物之基的微生物。所有这些都以种种方式互为不可或缺的朋友,有时候也互为致命的敌人。
人对自然友好,两者就是朋友,起码相安无事。反之,就可能成为敌人。人对自然的态度有多极端,自然的报复就有多严酷。
所谓食物链,不仅体现为谁能吃谁,还体现为谁绝对不能吃谁。这是自然规则,自然万物都必须遵守。在自然规则面前,没有特权。人类,也没有。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保护的前提是尊重,最大的尊重是顺应。不要以为顺应自然是人类的高尚,那只是遵守自然规则而已。
规则,意味着秩序和公平。从一定意义上说,自然界能够延续,人类社会能够延续,正是因为有规则。
如果不守规则,必然乱套。自然、人、事,概莫能外。
对一些人来说,守规则,恰恰是缺失了的人生基础课,需要好好补一补。
一个被误解和忽略的概念,忌讳
网上段子说,为什么东北人不怎么吃野生动物?因为东北的野生动物往往太大,太猛,打不着,而那些小的,都是仙,不能打,不能吃。
这种调侃,很有趣。东北人确实不吃狐狸、黄鼠狼子和蛇,因为那是狐仙、黄仙、蛇仙。
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忌讳。
去掉忌讳中的迷信色彩和极端个人原因,我们可以充分看到一代接一代民间教化的巨大作用。
拒食某些野生动物,往往是一个地方的集体忌讳,并且一辈一辈传下来,成为习俗。这是世俗的力量,文化的力量。
现在不会有人相信真有这个仙那个仙,不吃,只是忌讳而已。忌讳是源自心理暗示,近乎本能地挥之不去。一旦成为忌讳,就不需要再讲太多道理。
比方不吃喜鹊、不吃燕子、不吃乌鸦、不吃耗子、不吃癞蛤蟆,要问为什么不可以吃?回答可能是,那怎么可以吃?
其实,这样的忌讳并非没有道理,仔细想想,忌讳里面包含了科学的生态观和健康观,包含了真伪、善恶、美丑的判断与选择。
保护野生动物,制止暴力,维护规则,需要法律。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法律,都应该敬畏法律。
同时,还需要道德,知道是非、荣辱,向善、向美。
有学者说,暴力、法治、道德、审美,是不断走向文明的几个阶段。伴随着这几个阶段,都有忌讳的影子。法律是他律,是强制的;道德规范也是他律,也具有一定意义的强制性。忌讳,是自律,对忌讳的事情,会本能地抵触。
忌讳替代不了法律,替代不了道德,却是法律、道德的伴生物、衍生品和润滑剂。
当然,忌讳这个东西,应该恰到好处。太多了,极端了,不好;神经兮兮的,难免烦人。
但是,更让人担心的,是忌讳越来越少,肆无忌惮越来越多。一个人,一个社会,如果什么都不忌讳,那就相当于什么都不信,对什么都没有敬畏之心。
什么都不信,对什么都没有敬畏之心,就没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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