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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这个区今天通知:调整居民出行规定

 祥雲山人杨克昌 2020-03-02

来源: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新余渝水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
居民(村民)出行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村民)出行规定作如下调整:

1、自2月29日起,居民(村民)进出小区、村、单位、宾馆、大型综合体、商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检查点时,实行电子通行证进出。

2、各社区(村委)要加强对值守人员的培训,居民(村民)扫码提交生成页面后,工作人员需要仔细核对手机显示信息,包括该人员居住地是否为本小区(村组),以及上次出入小区(村组)的时间。

3、有阳性患者的小区(村组)(见附件),坚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原则,按照现有模式实行单元全封闭管理和小区半封闭管理,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为管控主体责任单位,回归社区党员按照现在模式进行值守。小区居民(村民)实行《电子通行证》和纸质通行证相结合,纸质通行证继续限制小区居民出行次数,继续实行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村组),涉及医疗防控、居民生活保障等人员需进出的由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4、无阳性患者小区,以外防输入为主,将由现有的“一户一人2天一次出行”的管理模式调整为不限制居民出行,但进出小区必须做到“一个出口,四个必须”,即小区仍保留一个出入口、必须测体温、必须登记手机号码、必须戴口罩、必须查验电子通行证。重点登记体温异常人员和非本小区进入人员信息,确保按规定处置体温异常人员,严控非本小区人员进入。

附件:渝水区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居住小区(村组)名单

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

渝水区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居住小区(村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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