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 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 1. 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 2. 重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 3. 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 4. 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的影响; 5. 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 6. 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 02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中常遇到的“地下水问题” 3. 依据地下水的岩土工程评价不准确 1)场地液化判定时,采用的地下水位是现场实测地下水位。 2)报告提供的建筑物基础抗浮设防水位建议值,明显低于场地近3~5年水位。 3)引用的地下水的腐蚀性试验资料距场地很远,不具有本地区代表性。 03 勘察报告中,依据地下水需评价的若干岩土工程问题 2. 分析建筑物地下室自施工期到全使用寿命期间的可能遇到的最高地下水位、区域地下水的动态特征,提供合理的基础抗浮设防水位,需要时还应进行地下结构抗浮稳定性分析,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结 语 作者简介 扫描二维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