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 国务院要求证监会需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方案。 在证券交易所有关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前,继续实行核准制,适用本次证券法修订前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的规定。 2 公司债券发行全面施行注册制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暂参照现行规定执行。 ● 主承销商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证券法》《国务院通知》《证监会通知》以及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并协助发行人做好申请文件的报送工作。 ● 公司债券发行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②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①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②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附:法规列表 3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2月28日沪深交易所相继颁布《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 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同时颁布相关格式指引,具体如下: 备注:权益变动报告和变动1%的要求小伙伴们要尤其注意,后续董小妮会为大家出专题分享。 4 监管机构后续落实主要方向 (1)上交所 上交所围绕《证券法》主要修改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确立的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立足交易所职责定位,着重就严格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2)深交所 新证券法在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交易制度,显著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落实“放管服”要求以及压实“看门人”职责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完善,深交所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着力从六个方面重点完善自律规则体系。 可见今年又会是忙碌的一年,要一起努力呀!!! 在学习的路上董小妮会一直陪伴大家,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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