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实践常见争议 银行借款借据、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的原件在甲公司处。 涉案房屋的首付款及相关贷款的还款款项均来源于甲公司或其关联公司。2011年11月10日,甲公司向的还贷账户转账220万元,还清房屋的全部贷款。 公司主张的借名事实予以确认。朝阳法院2017年8月判决李某将争议房屋转移登记至 四、认定借名买房关系的关键事实 第一,购房款的来源情况 第二,房屋的交付使用情况 第三,相关购房发票、税费票据及产权证的持有情况 五、借名买房关系的举证责任问题 。 [1]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中已作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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