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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周易參同契注  袁仁林   (二)

 孙撄宁 2020-03-05

古文周易參同契注

 

古文周易參同契注卷二

東漢會稽魏伯陽著

三原李錫齡孟熙校刋

三原袁仁林振千註

受業王德修參訂

 中篇

將欲養性延命卻期(勤),審思後末,當慮其先。

涵養保全其生生之性,延長緜達其稟受之命,而退卻展開其定限之期,此固於有生之後,末路之時詳審思,惟將致其功也。而實則當慮其先,先者,最初也,大本也。性之虛無,命之升降之始也。蓋天地虛靈之理氣,自人稟之為性,自天令之為命,人能取,則於性命之先,保其虛無。順其升降,乃其養之延之之法,故首揭先之,而下即歷言其先,以見後末之功不外於是。

(上篇以天明人,故首從天說;中篇以人合天,故首從人說。後則非最初矣,末則非大本矣,從後之非最初者而慮其最初,則知性本虛無而養,不外是從末之。非大本者而慮其大本,則知命必升降而延,豈逾茲。《中庸》天命之謂性,蓋以氣始為命,以所賦之理為性,固是同時,而命在性先。《參同》以虛無為性,以氣始為命,亦是同來而性在命先,故其言所得虛無之性在心,而以氣始之命在正中之玄牝。有性在天邊,命沈海底之說。要之,《中庸》從實處說來,猶之言陽祖於寅,即其可見者言也。而未發之中,未嘗不虛。《參同》從虛處說來,猶之言陽生於子,採其不可見者言也。而太極以後未嘗不實,明其立言之旨,自可參觀。此為節中之首段,說出性命二字,以發端也。)

人所秉軀,體本一無。

此下實指其先之當慮者,謂人所秉受於天,以成軀體者(五官四肢),居然實有之物,顧其先之立體者,則原本於至一至無,寂寥空洞,于何影響,于何朕兆。

(一即不貳之謂,無即費隱之隱,顧隱字說得,圓無字說得,板一無者,太極也,乃性所自來。按前性字說。

元精雲布,因氣託初。

乃忽焉天地之元精,因依元氣之至而託其初,然後如雲物之倏布空中而兆其基焉。

(元精非他,即元氣之積厚而精英者是。必元氣先至,而後元精副焉。今所以先言元精者,體由成也。溯言元氣者,精由積也,至氣之動,於至靜而採。其何以倏然而至,此不得而畫圖,而原本於一無也。元精因乎氣機,而氣機初動,乃命所由成是,即天地之由性而之乎情之時,故下文不言命而言情,情即指命言也。此二句按前命字說。《中庸》所說未發之性、已發之情是靠人心之動靜說,此言性情是靠氣機之動靜說,謂天地與人物交關而為命,始者,乃其情也,《易》所謂天地之情是也。蓋又在前一層言之。雲字摹擬元精極善,蓋雲從氣結,原不止氣,乃氣之濃厚為精,而飛騰遍布將變為雨者是。雲者,精類,固亦因氣託初之物,觀氣精之合而成雲,自可悟身內之元精。

陰陽為度,魂魄所居。

是時精則陰,氣則陽,止此陰精陽氣為生物之權度,而陽氣之靈曰魂,陰精之靈曰魄,實居軀體之中。

陽神日魂,陰神月魄。

夫陽之神為魂,乃身之日也,其陽光顯著與天日同理。陰之神為魄,乃身之月也,其陰體交光與天月同理。蓋日月乃在天之魂魄,而魂魄則在人之日月也。

(按精氣神之神,乃在我之全神是,必陰陽和會,魂魄交併而神以全。故分之有精氣神三者,而合之則一。若就陰陽開說,則亦各自有神而得分為魂魄是,亦合中見分,欲其明也,故下文即有互宅之語。魂為氣之靈,魄為精之靈,元神為精氣和會之靈。鎮常主宰乎心者,元神也。分布運用乎身者,魂魄也。魂魄視精氣盛衰,元神同此生來去。)

魂之與魄,互為室宅。

而魂之與魄,又非各自獨居,乃互為室宅,交相藏注者也。觀乎內之日月,日中有烏,月中有兔,彼此交光而不已(大用)。觀身內之魂魄,心有陰精,腎有陽氣,彼此互輪而交濟(大用)。此即坎離中交,互宅之義。固未嘗離散而孤行也。

(日烏月兔非真有是形也,因卯酉之陰陽互交,而以卯酉所像之物為言耳。魂魄互宅,人所以生,離則魂升魄降,陰陽之氣機已竭,而萬體瓦裂矣。互宅如眸子之清明,乃魄之靈也,其運而視則魂之靈也,未嘗不相依於一處,故曰互宅。凡靜而含靈者,魄。動而運靈者,魂。)

性主處內,立置鄞鄂。

是時,所本一無之太極為性,渾然于上部日魂之中,空洞虛無,靜處于內(上部為內),以立置心之鄞鄂焉。

(鄞音銀,鄞鄂,猶言根柢,二字較城廓字樣輕清,故用以言無形之性。鄞垠同音,垠為界限。鄂萼同音,萼為花蒂。又詩常棣鄂不[韋華] [韋華],古注以鄂為蘂,朱注鄂然,外見之貌,大抵此二字不過仿佛其界限根柢而為言耳。心為離,離以乾陽之體中有坤陰,得陰陽會合之全,精而神在焉。所謂陽神日魂而參以互宅之陰者,此際之神明,實貯虛無之性,故曰性主處內。)

情主營外,築垣城郭。

所因託初之氣機 ,緣其動而為命,而動即天地之情,故但言情以見命也。是時,機發於下部月魄之間,升降往來,營運於外(下部為外)而成,此軀體如築垣於基址之上,大建城郭,以護持內府也。

(天地如何命令恃氣機之動耳,氣機之動,非天地之情而何?故情即命也。喜怒哀樂,發於事物,此人之情。元亨利貞,動於氣機,此天之情。情動於氣,無息不交,即是命之健。運而生萬物者,故性虛而命實。《中庸》天命之命,指其隨氣帶來之理,謂所命之理也。靠理一邊說,此處延命之命,指其氣機之動。謂所命之氣,只靠氣一邊說。故《中庸》說向性道,而此則接言魂魄。城郭猶言框檔,謂有形之軀體。腎為坎,坎以坤陰之體中有乾陽,得陰陽會合之全氣而神在焉。所謂陰神月魄而參以互宅之陽者,此際之靈妙,實開氣機之命,故曰情主營外。

城郭完全,人物乃安。

迨軀體之為城郭者,鞏固完全而身內之人物(精氣神官骸臓腑)有不奠定綏安者乎!

(繳歸,秉軀二字。按:人所秉,軀體,本一無,言夫性也。元精雲布,因氣託初,言夫命也。以下六語申言命之精氣。而陰陽為度,魂魄所居,言其合陽神日魂。陰神月魄言其分魂之與魄,互為室宅。又言其合,至性主處內,立置鄞鄂,承頂前之言性者。情主營外,築垣城郭,承頂前之言命者。亦屬分言。而城郭完全,人物乃安,則又合言也。此為節中之次段,大概言性命成軀事。一無句,先言性,始天之太極也,託初句。次言命,始天之氣機也。緊接陰陽下六句,總從命處言其分合。而成者為氣之所就,而尚未涉乎形質。至性主處內[ ]一無句,說來情主營外,頂託初句。說來其鄞鄂城郭乃漸及於形質,而人物則通,頂一身之有無者而言也。

爰斯之時,情合乾坤。

此復申言之,爰,于也。斯指氣之託初也。情,天地之情,氣機初動而發於自然者是也。合,貪戀、配合也。乾坤,天地也,父母也,吾身之上下部也。言乾坤而無不該也,謂於此託初之時,氣機初動是乃乾陽坤陰,彼此情投兩相戀合時也。

(情合乾坤,謂乾坤情合,句法倒裝。)

乾動而直,氣布精流。

既合而動於坤中,徑行直遂,必至氣以旋動而宣布,精以動極而發泄。

(動自為乾陽之事也,乾陽之動,未有不直者。觀精氣二字,均屬於乾,可知陰陽互藏之理。而下文坤內不言精氣,非無精氣也。蓋坤之精氣,止為乾之所用,故不復言。其實坤之靜翕舍廬處,皆其精氣所為也。

坤靜而翕,為道舍廬。

坤與乾合情,非不動而動中自靜。蓋坎陷有待其情,專確止於翕受,乾陽之精氣而自處於靜。迨既已翕受,則坤之精氣與乾之精氣混合為一,而此時陽神之魂,陰神之魄,倏焉已兆其胚胎,而由是漸長於坤,豈非為道舍廬乎!

(道者以一已,乾坤言之為丹道,以彼此乾坤言之為生道,丹道逆升於一身,生道用順,流行於坤土,其理一也。舍廬者,安插生活之所,猶之傳舍寄廬也。

剛施而退,柔化而滋。

乾剛施行其精氣於坤,而剛事已了,蓋未施而剛在精氣,既施而剛亦隱於無有尚何所事,若坤柔則含化滋育,漸分漸著,奉乾之精氣而柔方有事。

九還七返,八歸六居。

九乃地四金之成數,於人為魄。七乃地二火之成數,於人為神。八乃天三木之成數,於人為魂。六乃天一水之成數,於人為精。言當剛施柔化時,陰陽會合,精氣相遇,便有是四者之氣,與數會聚,渾合於坤土之中而見其還返歸居,蓋自無而方兆於下部之水中也。

(九曰還,七曰返,八曰歸,惟六以居字言之,居有安居、定在之義。蓋上文剛施柔化者,固水也。有水為主而還返歸居,悉因之矣。陽施陰化之始,精氣先來,此四者即寓於中。而求其實而有者,莫精若也,故於坤土中命之曰居。水生於天一,為五行之始,五行之運,未有不基於水者,故水為三者從出之原。即為三者,憑依之地。《易》曰男女媾精,不曰男女媾氣,即契。亦必由元精雲布,方溯其因氣託初,可知形成於陰六,其主本也。六者,地之中數,本屬坤土,而天一之水即成於六,此其水土附麗,倘或枯涸短少,不足以生,即或浸淫流衍漫無定在,亦不足以生,故必得安居坤土以為主本,而九即於此中而還,七即於此中而返,八即於此中而歸,皆不能離此六水之居也。迨其既化而滋,別成天地,則又自成其為還返歸居而無不如是。人自胚胎初造,歷少壯而老,其間才力強弱,色澤榮枯,恆視水火精氣以為盛衰,然氣乃倏忽飄蕩之物,精乃凝淳靜植之物,其始非氣之濃厚,無以為精。而其來非精之固結,氣亦飄忽難留,是以託初之氣尚虛,雲布之精乃實。九之還還於何處?七之返返於何處?八之歸歸於何處?必得是居者而後有一中焉,以為之所矣。既有一中焉,以為之所而居者,亦不外是。蓋六之為六,即水即上,土非中宮乎,乃水之所自有也,是故四者舒則流行於六合,而斂則混合於土中,中之義大矣哉!六為五而一八為五,而三十為五,而五土遇陽而變陰者也。七為五而二九為五,而四土遇陰而變陽者也。天即以前五位生數回環再疊,遂成後五位成數。)

男白女赤,金火相拘。

于是乎男以四者寄於精之白,白固金之色也,而陽水之中含金矣。女以四者兆於血之赤,赤固火之色也,而陰水之中含火矣。惟此水中之白金赤水兩相拘抱,以為作合之端,則金火固甚重也。此所以丹家惟貴九還七返,以火煉金,返本還原而謂之金丹也。

(此之金火俱從水處說。金火相拘者,火性銷金,惟火能拘束鍛鋉而成就此金也。)

則水定火,五行之初。

此言施化之節度,明其恰好時也。謂當取則於水之分數以定用火之規矩。而與之相配,則在五行生氣之初,不用生質以後,其殆玄關方始時乎。

(水火者,精與氣也。精水之生,自有天然定則(如推月魄生明時可悟),所謂銖兩時候即兩日半三十時也。則之而定,奪其火數以相配,則用五行生氣初也。水火為五行之首,此又用水火之首,故曰初。水火二而言五行者,五行中物也。上言金火者,從水中之色分別白,便為金赤便為火,此言水火者,卻從交媾施化時分指其精與氣。此與箋注以金為隄防節似屬同意,其所用金水與此水火字面不同而意則同,蓋五行字面原係彼所借端,但可以明其意正,不必拘執字面也。)

上善若水,清而無瑕。

當夫水火交而施化始其一點圓明便為上善,此時精氣之情形直如一泓清水,純粹渾合,略無纖瑕,是即道也。

(此下言施化後事。)

道之形象,真一難圖。

道何形象?于無形象中欲窺其形象,但見其凝渟孕育,欲變未變,至真無偽,至一不二,難可描摹圖度。

(天地、父母乃彼此乾坤,以生人生物為道。吾身上下,此一已乾坤,以結丹為道,其理同也。上曰為道舍廬,此曰道之形象,即其所生而以道名故曰道。)

變而分布,各自獨居。

需時變化漸分漸布,于是陰陽始分,由一而兩,五行旋布,自兩而五,見其各自獨居。

(二句總冒下文言之。)

類如雞子,白黑相符。

此由一而兩也,天包乎地,陰在陽中為分布之始,尚屬混沌,類若雞卵,然但見其陽白陰黑,平分各半,兩相符合。

縱廣一寸,以為始初。

若求其形象之縱長廣闊,不過積分而寸,以為軀體之始初。

(一寸乃十分之積小而全也,亦從雞子想像。始初字,又與先字照會。)

四肢五臓,筋骨乃俱。

此變化分布自兩而五也,則外之四肢,內之五臓,與夫木氣聯絡之筋,金氣支撐之。骨,土氣團[ ]之。肉色,色咸備。蓋自其真一難圖之始,沖漠無朕,萬象森然已具,而由是變化分布,漸見形色,無一不具。

彌歷十月,脫出其胞。

積至三百日三千六百時四百零五萬息(亦大概按十月言之,不必定足[ ][ ]),受氣已足,爾乃脫出胞胎,自為呼吸於外。

骨弱可卷,肉滑若飴。

此時金氣之骨未堅,帶木氣之柔弱而可卷也。土氣之肉甚嫩帶水氣之滑澤而如飴也。其煖熱光明則火氣也,陰陽會合,五行具足,其始固,自虛無真一中來,所謂先之當慮者如此。

(情合乾坤以下為節中第三段,申言精氣託初之故,以明吾身性命所由來,而養之延之功必仿乎此而後不差也。因慮先之說,遂將生人之妙合變化處剖析言之,蓋惟明此,而後體之玄關,得其准則。然而真一難圖處,正非粗心人、躁動人、多慾人所能領略。)

右(上)第一節

坎男為月,離女為日。

坎本坤體,得乾之中陽,屬男而太分為太陰之月。蓋從中而觀,男也;從外而觀,則所宅之陽為兩陰包裹,早已中陷。因為太陰,月也(假無是互宅之陽,則仍為坤土,而亦無是月矣。即此可知交後則陰中有陽,特其陽藏陰露耳。),月有中陽,既不甘藏而在外,二陰之體,又復求其雄配,故能翕受陽光。而于人,則下部腎之理也。腎固人之坎男,人之月也,所宜受元神之傾注也。離本乾體,得坤之中陰,屬女而太分為太陽之日。蓋從中而觀,女也;從外而觀,則所宅之陰,成就兩陽,從中襯墊。因為太陽,日也(假無是互宅之陰,則仍為乾金,而亦無是日矣。即此可知,交後則陽中有陰,特其陰藏陽露耳。),日有中陰,既安於靜,而在外二陽之體,又復求其雌配,故能出入陰魄,而于人,則上部心之理也。心固人之離女,人之日也,所宜傾注于玄關也。

(此承前日魂月魄互為室宅,意發明日月不相離,心腎宜相守。而丹道無非為功於月,以全此日,即無非為功於下部腎內之元氣,以全此上部心內之元神也。)

日以施德,月以舒光。

日之中陰,本自坤來,自與太陰月為類,而其太分為太陽也。又求其雌配,則自然與月相守不離,故常施布火德,交光於月。而人之元神自宜傾注下部矣。月之中陽本自乾來,自與太陽日為類,而其太分為太陰也。又求其雄配,則自然與日附麗承順,故常以其水體借光於日,然後奉行舒布以助照臨。而人之玄關、氣穴自宜凝神以入矣。

月受日化,體不虧傷。

惟太陰月常受日光變化、進退、消長、弦望晦朔,無晷刻之停,故周環復始,光有盈虛,而月體則不至虧傷,永為日配。

(是渠看得下部氣命處易散難留,倘一停機,便為死物,全賴上部元神時為關注,使之神氣相並,方得長存。如日必交光,月方不泯;假若日不施德,月便無光可舒,萬古只成死魄,而天上無復有照臨之月,人間亦不復見望舒之月。即日亦不能孤立獨運,一切晝夜寒暑,皆無所準,而乾坤毀矣。此理字有岐哉!今人亦有長齡永算,活至八九十百年以外者,是他本來魂魄強盛,天然暗裏交光,所以如此。到得天數已盡,如其數而劃然分散,便是無功以繼之也。是書所言只是參得是理,而以人功隱,培天命不受牢籠然。究竟功之淺深,積之厚薄,亦僅能踵事增華,緣飾邊幅,如其功力之所至,而已如孔門學聖之人品,地各殊,其真積力久者,顏、曾、閔、冉而外,不可多覯。所謂任重道遠,死而後已之事亦止期,不愧不怍已耳。孔門是達則兼善事其道大,此是窮則獨善事其意微,易地皆然,理無不貫。

陽失其契,陰侵其明(茫)。晦朔薄蝕,掩冒相傾。陽消其形,陰凌災生。

陽乃太陽,日也,心部神魂之喻。失其契者,日不施德,心不注神下部也。陰乃太陰,月也,腎部精魄之喻。侵其明者,月不蒙日之管束照耀,必至橫溢濫行,侵損日部光明。而於晦朔會遇之時,肆其薄蝕,敢為掩冒,以相傾覆。于是太陽消耗其形,而太陰凌厲,方使萬物盡蒙衍伏之祲而災生矣。此反言之,以見日宜施德,心宜注神於下部,而後身內之萬物得所也。

(此晦朔二字,于人何指?蓋指腎中相火一動,而心中君火應之之時,此亦日月相遇而為晦朔時也。其為薄蝕掩冒,陽消陰凌,可知從薄蝕處見得如此,便與上篇六節十二節內所言晦朔不同,彼以喻收藏斂縮,致虛守靜之時,而此則喻其失契侵明之會遇也。)

男女相須,含土以滋。雌雄錯雜,以類相求(祈)。

此又從坎月離日處指點裏一層之男女。所謂坎男離女也,蓋下部坎中之男(元陽腎氣)與上部離中之女(元神心液),原屬相須之物,以坎之太陰而中含戊土之陽(中故屬土,陽故屬戊。),以離之太陽而中含己土之陰(中故屬土,陰故屬己。),坎離正藉此二土以相滋化,則上部與下部豈能離是,意土以相引翼乎(是又特重意土一邊,以見無在而非意之所也。)。夫太陰為雌,太陽為雄,此雌雄大局也,若指其中位男女,又其包裹中顛倒之小雌雄也,雌中有雄,雄中有雌,其為錯雜如此,然各以陰陽男女對待之類,彼此相求,如太陽施德而太陰舒光,此大雌雄之以類相求也(上部之雄,俯求下部之雌,以心而注腎也。)。男升女降,以相滋化,又小雌雄之以類相求也(下部在中之雄仰求上部在中之雌,以腎而濟心也。)。是之謂日月交光,陰陽會遇,而惟恃意土以相往來也。

(陳顯微云:天地所以能長久者,以日月往來,陰陽交會相資以發光暉,一才失度,便有薄蝕之患。人之坎離猶天地之日月也,當以類盜天地之機。)

金化為水,水性周章。火化為土,水不得行。

金指元神之傾注而在下者,火指下部之元氣(所謂元陽是也),水指元精,土指中意。夫既已類求,則其為大雌雄者有若元神之金下注於北方(下部水地)。是時金聚水生,而水之性極易周章,言精盛則易泄也。抑其為小雌雄者,有若元陽之火上升天谷,而歸于中宮土釜(自頭頂下歸中宮),是時火聚生土,而土能制水,水不得橫溢而行。言既逆上歸中,則不復順而下泄也。

(元神何以謂之金?金乃剛明不壞之物,惟元神似之。元神剛無不達,明無不照,歷劫不壞,故曰金。又其注下便生腎水,如金之能生水也。故凡日之光、人之元神,均謂之金。此與五臓配五行之說又別。金即日所施之德,施德下部,便生腎水為精,故陽水含金而精色白,所謂男白也。火即月所舒之光,舒光上部,便生心液為血,故陰水含火而血色赤,所謂女赤也。上節男白女赤之男女似指太陽太陰,只作陰陽二字看,亦得此節男女相須之男女,則指坎男離女也。要之,顛之倒之,其理皆徹,所謂雌雄錯雜也。周章者,周流章著,充盈動蕩,不肯安靜之意。惟其周章,所以易行若得,制之而不得,行則反得周章之用。)

男動外施,女靜內藏。溢度過節,為女所拘。魄以鈐魂,不得淫奢(舒)。不寒不暑,進退合時。各得其和,俱吐證符。

男主動,動則外施其精氣於女。女主靜,靜則內藏男之精氣。然在男之施也,有當循之度,宜視之節。如其溢而過之,失其度,迷其節,進退不合其時,斯無所拘束,而無以收動施之功矣。必也為女之節度所拘,而女主西金之魄,男主東木之魂,便是魄以鈐制其魂,而魂方不得淫而溢奢而過也。于斯時也,不寒不暑,平分各半,有若月之弦歲之分,其運行之進退,適合乎時,而陰陽各得其和爾,乃隨時變現,俱吐證符矣。

(金化為水以下,陳顯微曰此言金木為夫妻,水火為配偶之妙。金生水,水性濕,茍無土以制之,則未免過溢之患。木生火,火生土,土生而後水不得行,拘收藏蓄而與火為配偶。是則金木相剋,得為夫婦者,假火之力也。水火相剋而為配偶者,假土之力也。然後進退合時,各得其和,而隨時變現,俱吐證符矣。)

右(上)第二節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雄不獨處,雌不孤居。玄武龜蛇,蟠糾相扶。

物之雌雄相應,人之男女相匹,于詩見陰陽不離,是以北陰之地,二象蟠糾(北陰,于人為下部)。

(意主此蟠糾句,後文飛龜舞蛇與此照應。北方乃陰陽二氣潛伏處,故左止青龍,右止白虎,前止朱雀,俱象以一物而北獨象之以二,二固至陰之象,而于二之中,則龜斂蛇舒,龜陰而蛇又陽也。蛇者,龍之似,陽之微而不脫於陰也。蟠糾則彼此交結於無何有之鄉,意主下部。)

以明牝牡,竟當相胥。

陰陽二氣(上部心之元神,下部腎之元陽。)允宜配合。

(鍾離雲房云:莫謂此身云是道,獨修一物是孤陰。一物,謂此身意重元陽。)

假使二女共室,顏色甚殊。

反言見意,二女者,陰與陰也。共室者,以陰配陰也。顏色,指陰之精華。

(雲房云:涕唾精津氣血液,七般靈物總皆陰。又云:四大一身皆屬陰,不知何物是陽精。按陽精二字謂陽之精華,非謂精血之精。趙中一云:一身內外總皆陰,莫把陽精裏面尋。蓋後天所有皆陰,惟先天陽氣乃陽也,必至後天虛靜之極,先天元陽乃現,於腎中方可迎而作配,功未致時,不在裏面;既致,亦不在外面。牝牡相胥、二女共室等論喻也,世遂以喻為真斷,非本意。

蘇秦通言,張儀合媒。發辯利舌,奮舒美辭。推心調諧,合為夫妻。敝髮腐齒,終不相知。

雖使極善關通、媒合之人,操殊能、施異巧,盡誠款強,令二女配合而適見曠日逾時,即至禿毀就盡,而終屬仳離,一似絕不相知者。《易》所謂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者,理固然也。

(陰與陰不配,斷難生育成家。急當媒合其元陽,使之夫妻相配,共成生育之功,乃其可恃者耳。單言二女之不配,而不言二陽,正以在我者皆陰,故特舉陰言也。)

若藥物非種,名類不同,分兩參差,失其紀綱。

元陽足,以延命卻期,故名藥物。惟下部之元陽,本吾乾家物,故為真種子、真同類。二女偏陰,則非種而殊類矣。此見元陽為重分兩者,時候也。稱停其時候而以分兩言之也(如以八日上弦為八兩,便是一日為一兩矣。)。木火之七八十五,金水之九六十五,其中折半為上下弦,又五日為月六節,兩日半為月十二節,乃分兩之紀綱也。或忘或助,進退失時,則參差而失之矣。此見和平為重。

(求原種,即慮先意。類字,乃上節以類相求意。非種不同類,即上二女徧陰之喻。凡一氣相傳而貫注者,為真種。依希仿佛,則非種矣。兩情匹配而相和者,為氣類偏勝。黨同,則非正類矣。參差,長短不齊之貌。)

雖使黃帝臨爐,太乙執火,八公擣煉,淮南調和。

以此等極善修煉之人,求其濟事。

(黃帝軒轅訪道崆峒,古有太乙真人,漢則淮南王劉安,八公,其客也。崆峒山在陜西平涼府城西,上有問道宮,黃帝問道於廣成子。八公山在江南鳳陽府壽州淝水之北,淮水之南,漢淮南王安與其賓客八公俱登此山學仙。

立宇崇壇,玉為階陛。麟脯鳳腊,把席長跪。

而又極崇奉之地,隆祭祀之禮。

(須知身內自有潔淨壇場,珍奇崇奉,非外之謂也。達摩謂人天小果,並無功德,亦是此意。)

禱祝神祇,請哀諸鬼。沐浴齋戒,冀有所望。

于是求之杳冥,發於至誠,以求濟事。

(須知身內自有神祇,肅內神以合外神則可,僅求之外則非。)

亦猶和膠補釜,以硇塗瘡,去冷加冰,除熱用湯。

猶之補救非物,何濟於事?塗治乖方,適又害之,去累復加,[ ]令益甚。除偏誤用,反助其虐。

飛龜舞蛇,愈見乖張。

究竟北方玄武龜蛇適見其分飛散舞,終于獨處孤居,愈見乖張。

(通節承上以類相求意,反覆明之。陳顯微云:此言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得配交通自結聖胎,茍不得其配,徒勞無益,愈見乖張。按一陰一陽謂道句,重一陽二字,蓋身即一陰,所急者陽也。偏陰偏陽句,正闢偏陰二字。)

右(上)第三節

上德無為,不以察求。

通節承上北方玄武龜蛇之說,備言其上下運行,專一持守,無非致功於北地也(牝即下部)。上升,上也。上德者,升上之德。謂下部玄關之中,元陽既生,便從後三關以漸而升,是為上德也。夫坤道上行,坤體本靜,靜則無為,聽其自然,非人力能與,故曰不以察求。

下德為之,其用不休。

下降,下也。下德者,降下之德,謂上部元神注于玄關,是為下德也。夫乾道下濟,乾體常動,動則有為,自強不息,正人方得與而無時可已者,故曰其用不休。

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無。

元陽升上而閉固之,乃坤道上行,閉之得有形之水,故稱有。有者,精水,有形也。元神下注而閉固之,乃乾道下濟,閉之得無形之火,故稱無,無者,氣火無形也。

(閉字緊要,閉而不泄,所以保水火而成互濟也。升上者,火也,升上而閉固其五官,使不消耗,則火還為水,而仍潤下以足其精。如天澤下降,甑水回籠,實見其有也。神注者,水也,下注而閉固其精道,使不泄漏,則水積成氣,而仍奉上以壯其神,如川澤升氣、鼎釜蒸騰,適見其氳氳也。)

無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

下注而得無形之氣火,此下而無者。不泄於下,仍以奉上,蓋惟乾道下濟,可以索坤而上行也(從後三關以漸而升),上行而得有形之精水,此上而有者。水含真一之實,而元神之德居之,則三元渾合矣。

(降下而無之氣火,不過曰奉上而已,至升上而有之精水,則曰真一之神,德居之。可見降下升上,只歸重於神也。)

此兩孔穴法,金氣亦相胥。

孔穴指玄關,玄關非有形之孔穴,假以名,其空洞虛無處也(虛而能生,動而愈出,至虛至靈,至玄至妙,機緘關捩之所在。)。兩法者,承上言之,乃升上降下、稱有稱無、為水為火之兩法,金謂乾金,氣謂坤氣。蓋惟乾下濟,便生坤氣;坤上行,便生乾金。其要在乾坤互濟上,下交泰則金多氣自生,氣多金自盛,兩兩相須,成茲妙用。

(其實金即氣,氣即金,止一元陽之氣而已。以其升上而合於乾者為乾金,降下而成於坤者為坤氣。次句用亦字,從上神德句來言,不但神德居之,即乾金與坤氣亦相須於升降兩法。蓋升降兩法者,乃裏一圈坎離事。乾金坤氣,乃外一圈乾坤事。從裏一圈說至外一圈,故加亦字。於坎離處以水火言之,於乾坤處以金氣言之。究竟坎離在乾坤內,亦只一氣相通,善彼即善此,為一事而已。乾金配白,故下文接白字,而即以金之精華釋其所謂白者。坤氣暗黑,故下文接黑字,而即以北方水之始基,釋其所謂黑者,其承接自有條理。此兩孔穴法句,兩字須讀斷,謂此孔穴中之兩法,非謂兩個孔穴也。白玉連環兩個圈,只亦狀其升降耳。若使有兩則非真一矣。陳顯微曰: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上行而卑暗。坤之上行,其體本靜,靜則無為,而不可以察求。乾之下濟,其體常動,動則有為,而自強不息。上閉稱有者,坤道上行,閉之則有水,而水有形。下閉稱無者,乾道下濟,閉之則有火,而火無跡。無者以奉上者,乾可以索坤而上行也。上有神德居者,坤則含真一之寶也,乾下濟則能生坤之氣,坤上行則能生乾之金,其要在乾坤二竅互相為用。上下交泰,則金多而坤氣自生。氣多,而乾金自盛。是則金之與氣,兩實相須,此乾坤二妙用也。)

知白守黑,神明自來。

白陽黑陰,白謂腎中所生元陽,升而便為乾金,乃光明洞達,皎然虛白之物。黑謂北方腎水,降而便為坤氣,乃幽暗沈淪黝然昏黑之物。守黑者,神注玄關。知白者,知其陽生而急採。如是則神得助而盛明,不求來而自來。

(白字,接上金字來,乾金配白也。黑字,接上氣字來,坤氣昏黑也。神明句與前上有神德居照會,蓋惟上而有者,有真一之神德居之,故此知守之餘,真一之神明自來。)

白者金精,黑者水基。

此元陽之白者,實由乾家神注於下而得(乾屬金,金配白。),故白,為金精(金精即元陽)。若夫黑配水位,則黑者乃北方腎水,為五行始基,而基此元陽者。(北水與坤氣總一下部玄關地頭,故至此黑者,不說坤氣,而曰水基,所以起下文水者道樞句。)

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惟其基此元陽,故為丹道之樞紐。蓋水之生數居一,實乃五行之最始,而真一之端倪也,真一者,道此水之一者,詎非道樞(下句應上句)。

陰陽之始,玄含黃芽。

五行各具生成之陰陽,而一六乃陰陽生成之始也。水之生數居一,為陽生之始;成數居六,為陰生之始。故曰:陰陽之始。當其始時一六,在北本是玄黑之鄉,而六則以一而含土五,故外常玄黑而其中實含黃芽之妙用焉。黃芽即元陽,以其在中命曰黃,以其發生命曰芽,此又從一六在北推之而見元陽之必生於北水,正如鉛外黑而內懷金華,丹家所以有銀鉛之喻。(同一元陽而此名黃芽,因其任中而始生也,緊跟始字來。)

五金之主,北方河車。

玄水之含黃芽也,斯成金矣。(金字照會上文金氣之金,即元陽。)此金之所主者,全在北方河水之中,搬運其寶(所生元陽),載而上升,若車輪之運也。(謂自後三關以漸而升,復自前三關運歸土釜。)

(同一元陽,而此名金,因其已成,而將上升於乾也。北方河車句,緊跟主字來,主言其所重也。或將五字讀斷謂此六中所含土五,正生金之主,其在北方水部,惟貴搬運而上,則五字承上黃芽為有著落,此一說也。或即指下文鉛字謂金有五色,惟鉛為主,亦一說也。要之,本非真實之言,讀者得其大意而已。)

故鉛外黑,內懷金華。被褐懷玉,外為狂夫。

故擬之以鉛,鉛質外黑(借喻北水),內藏白銀(借喻元陽),猶外被黃黑之褐而內懷純白之玉。自外視之,不過一黯淡之狂夫而已,不見有聖德也。(上以物理喻,此以人事喻。)

鉛乃藏白銀之物,腎乃藏元陽之物,均之外黑內白,外陰內陽,外褐內寶,故丹家以鉛設喻。陳顯微曰:白者銀也(元陽),黑者水也(北水),知白守黑,謂煉銀於鉛(求元陽於北水),如是則神明自生(元神自旺)。銀為金之精,鉛為水之基,五行中惟水數一,含道之樞而為陰陽之始,雖非真一之一(太極),而得真一之用,故真一之道,先取金子(北水)為黃芽(元陽)之根,欲合萬殊(精神魂魄意)而為一,必先於萬殊之中求其一者以為基。此金丹之法,有取於用鉛(北水)故謂水為道樞也。論至於此,始明水得真一之用,而未是真一之一也。水之生數一,成數六,以成數六言之,則水一含土五也。故鉛外黑內含金華,而有玄含黃芽之妙用焉。水者五行之始,鉛者五金之主,水本居北,搬運而南,使水自下升,載寶而上,如河車之運,故曰河車。以黃雜黑,故曰被褐。謂鉛質本賤,而白銀在內,故曰懷玉。謂至寶冥藏,大抵造化之理,莫不以賤護貴,以晦養明,以卑保尊,以狂養聖,雖外視狂夫,而內懷至寶,可見機緘不露,良賈深藏,豈可與急急於人知者同日語哉!魏君旨本在鉛而義亦兩及。按未段,旁通其意,說理自透。

金為水母,母隱子胎。水為金子,子藏母胞。

明金水同原,蓋腎中元陽之氣所以生腎水者,故為水之母。而水其子也,乃此元陽,即隱於子處而為胎。而子處即藏其母之胞,猶銀之為金,生鉛之為水,而銀即在鉛中,兩不相離,常在一處。以示求元陽者,必求之下部腎中而可得。

真人至妙,若有若無。髣髴太淵,乍沈乍浮。

真人者,元神渾合元陽、元精之稱,人以此為真也。元陽處腎水中,金胎處鉛水中,即是真人處淵水內,其為至妙不測,或現而若有,仿佛太淵之乍浮。或隱而若無,仿佛太淵之乍沈。

退而分布,各守境隅。

陳顯微曰:及乎用鉛既已,水退淵澄,真人出現,則又各守境隅矣。《金碧經》曰:灰池炎灼,鉛沈銀浮。同旨。

採之類白,造之則朱。

採浮銀至寶於西方,故曰白。結金丹聖胎於南室,故曰朱。

煉為表衛,白裏真居。

煉元陽之白,氣固結不泄,為在表之拱衛。而其白之裏,則真人居之。

(真者,渾合真一之稱,其言表裏真居者,亦渾合之意,非便分元陽元神在表在裏。)

方圓徑寸,混而相拘。

丹成顯象,如混沌雞子,此顯示先天之法象。

先天地生,巍巍尊高。

既生於天地之先,其尊無對,不可思議。

旁有垣闕,狀似蓬壺。

陳顯微曰:法象既圓,世界成立,於是金輪在外如牆闕之周遮;世界居中,同蓬壺之美麗。

《王子年拾遺》記海中三山,一方壺,則方丈也;二蓬壺,則蓬萊也;三瀛壺,則瀛淵也。形如壺,三山皆上廣中狹下方,猶華山之削成也,謂之三壺。按:此亦方士之詭說也。言蓬壺則必有真人仙者在內,而垣闕蓬壺之在身內者,皆因真人仙者而取喻也。

環布關閉,四通踟躕。守御密固,閼絕奸邪。曲閣相通,以戒不虞。

惟其旁有垣闕之周遮,則環布關閉而守御密固,閼絕奸邪。言其固守精氣於一身之內,而不使六賊蠢動也。惟其狀似蓬壺之美麗,則四通踟躕而曲閣相通。以戒不虞,言其遊戲神通於一身之內,而又防其意外疏泄之患害也。

(其文法隔位頂承,兩兩相關,皆以喻言,見其錯綜古奧。四通踟躕,曲閣相通,不過言其前後三關運行通透,與夫脈絡之周流無滯耳。踟躕,猶躑躅,行不進貌,謂按部而行,不疾不徐也。六賊者,眼耳鼻舌身意之欲,其貪戀於聲色臭味觸法者,皆足以賊害吾身,謂非奸邪而何。)

可以無思,難以愁勞。

以用也,斯時虛無寂靜,對境忘心,保護太和,無思無念,是可用也。若夫役心而愁,役身而勞,斷難用也。

神氣滿室,莫之能留。守之者昌,失之者亡。動靜休息,常與人俱。

向之神德居,神明來者,至是而見,為神氣充身矣。充則易泄,至難保護,故曰莫之能留是。在虛無守之則克昌,如其疏虞失之,則傾喪而亡(兩之字指神氣)。然則吾之動靜休息,可不常與人俱,而相守乎!(人謂真人,即指神氣上面真居,真字,與此人字,是拆真人二字,分用見意。)

(神德居,神明來,神氣滿,屢提神字,便知意所歸重,而不為旁喻所惑。知其居而求之,則悠然來矣。於其來而積之,則物乎滿矣。前後自有次第。守字開出下節,下節工夫正明一守字。)

右(上)第四節

內以養己,安靜虛無。原本隱明,內照形軀。

循理則安,無欲故靜,釋累忘情,則虛且無矣。顧非無所用其心也,時惟進原本始一,如其空洞無物,因以隱藏光明,屏黜聰慧,斂外歸中,而有事於回光返照,以管攝其形軀焉。此內養之要也。

(毋勞爾形,毋搖爾精,毋俾爾思慮營營,所謂安靜虛無也。原本即慮先意,隱明如下文四句是。虛無則心體淨,一真自如,萬緣不擾。隱明則外用,斂退藏於密,恆[ ]存存內照,則形得助風雨,春深家園景麗,三者固相為用也。形軀常蒙內照,便如臣下得君明良喜起,自有一種歡欣鼓舞之情,發榮滋長之意。今夫書文字畫、百為技藝,必得心到而後精美,豈非緣心神之顛照乎?若身內官骸臓腑時時運吾神以照之,則氣必從之而聚,而自得其華贍矣。此即交光之理,凡諸陰魄得義暉而自朗耀也。)

閉塞其兌,筑固靈株。三光陸沈,溫養子珠。

此言隱明事。兌,口也,上竅之易耗其氣者,閉塞則吉,人辭寡而氣不耗。靈株,身也,下體之易泄其精者,筑固則堅實完好而精不泄。三光,在外之耳目口,在內之精氣神也。陸沈者,無水而沈溺也,沈之則身內之日月與萬象俱冥而光輝不露。子珠者,神也,神為氣子而圓明如珠也。溫養則嬰兒(元陽)與玄珠(元神)增長而全體無虧。此皆安靜無為,積精累氣事也。

視之不見,近而易求。勤而行之,夙夜不休。

此就內照言,而勤行則統論也。內之神氣精與夫臓腑經絡之類,皆非目所能及,然而近在我身,按圖考鏡,暗中摸索,良亦易求,所宜時照,俾得神助,庶幾華榮條達,潤澤光輝,凡此皆須早夜勤行,修持不怠。

伏食三載,輕舉遠遊。跨火不焦,入水不濡。

如是伏藏而寢食其中,至於三載之久,則氣裕精全而神旺,此時元神發現於入定出神之際,可以輕舉,可以遠遊,雖跨火而火不能焦,入水而水不能濡,蓋無形之神氣,非有形之水火所能害。

能存能亡,長樂無憂。道成德就,潛伏俟時。

靈通變化,或隱或現,或聚或散,皆神氣所為,惟其所欲,逍遙自在。丹道成,玄德就矣。仍須潛藏伏匿,不彰不露,以俟天命之時。

(俟時二字,可見身有終時,命不可逃,即修身俟命意。不似未流,呆作怪誕,語癡夢想也。)

太乙乃召,移居中洲。功滿上升,膺箓受圖。

太乙北辰,指上帝言也。中洲,中垣紫微天帝所居也。召者,數盡神遊有若召然,蓋俟時而時至之時也。召而移居,不過神歸於天。如詩言: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而已。聖賢功隆德茂,神氣上升,不落惡道,理固然也。其言膺箓受圖,不過如重黎義和,常儀實沈,臺駘與夫句芒、祝融蓐收玄冥之屬,各主日月星辰,四時五行。而帝王之牲幣,祝號因之若膺,若受已耳。河洛而外,所稱圖箓,不其妄歟!通節言寶精裕氣,對境忘心,常膺常靜,積德累功,皆煉己事。煉之云者,從生至熟,由勉而安,私欲淨盡,天理流行,渣滓全無,精純餘裕,即聖賢戒懼慎獨之功,而斂以尊生,未及宜民,此其時位不同而事亦異也。

(《乾鑿度》云:太乙者,北辰之神名也,居其所曰太乙,常行於八卦日辰之間曰天乙。中洲,謂仙境,如言十洲、三島、瀛洲之類,上有太乙北辰,則此宜指中垣也。俟時,俟其天命之時,至召而上升,移居受箓,皆言其脫殼後不落凡胎也。)

右(上)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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