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目的 规范现场采样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现场地下水采样要求,评审或编写采样方案,选取采样仪器设备,准备容器及保护剂,配制样品吸收介质,是否有需要现场测定的指标,采样安全知识,样品采集,采样记录填写,样品暂存,样品运输及样品交接。熟练掌握采样、交样流程,做好采样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能够正确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检测中心地下水现场采样的技术要求。 3. 编制依据 Ø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 HJ25.1-2019 Ø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 HJ25.2-2019 Ø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 Ø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Ø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Ø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 (试行) 4. 评审或编制采样方案 (1)点位布设 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 应考虑地下水的流向、水力坡降、含水层渗透性、埋深和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源和 污染物迁移转化等因素;对于地块内或临近区域内的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如果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则可以作为地下水的取样点或对照点。 对于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位,可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性结论间隔一定距离按 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 3~4个点位监测判断。应根据监测目的、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相对厚度来确定监测井的深度,且不 穿透浅层地下水底板。地下水监测目的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要有良好止水性,一般情况下,应在地下水流向上游的一定距离设置对照监测井。 (2)采样深度 一般情况下采样深度应在监测井水面下 0.5 m 以下。对于低密度非水溶性有机物污 染,监测点位应设置在含水层顶部;对于高密度非水溶性有机物污染,监测点位应设置在 含水层底部和不透水层顶部。 (3)采样容器及工具设备相关要求 采样前除BOD5、有机物和细菌类的检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3次。测定溶解氧、BOD5和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采样时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隙。 5. 地下水采样井建井、洗井及采样 (1)建井孔钻探前应探查采样点下部的地下罐槽、管线、集水井和检查井等地下情况,若地下情不明,可选用手工钻探或物探设备探 明地下情况。根据地下水采样目的,合理设计采样井结构,具体包括井管、滤水管、填料等。 (2)钻探前使用定位仪器如rtk、手持式GPS等仪器采集点位坐标信息,钻探结束后并对点位坐标进行复测。地下水采样井井管应选择坚固、耐腐蚀、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的材料制成。当地下水检测项目为有机物或地下水需要长期监测时,宜选择不锈钢材质井管;当检测项目为无机物或地下水的 腐蚀性较强时,宜选择聚氯乙烯(PVC)材质管件。 (3)钻探按照钻机架设、开孔、钻进、下管、填料、井台、点位复测的流程进行,对有关关键环节进行拍照,留存影响资料。 (3)滤水管应置于拟取样含水层中以取得代表性水样;沉淀管的长度一般为50 cm,若含水层厚度超过3 m,地下水采样井原则上可以不设沉淀管;填料从下至上依次为滤料层、止水层、回填层。 (4)成井洗井:至少稳定8h后开始成井洗井。洗井时一般控制流速不超过 3.8 L/min,成井洗井达标直观判断水质基本上达到水清砂净(即基本透明无色、无沉砂),同时监测 pH值、电导率、浊度、水温等参数值达到稳定(连续三次监测数值浮动在±10%以内),或浊度小于 50 NTU。洗井过程要防止交叉污染,贝勒管洗井时应一井一管。 (5)采样前洗井:将贝勒管缓慢放入井内,直至完全浸入水体中,之后缓慢、匀速地提出100- 500ml/min;现场使用便携式水质测定仪,每间隔5~15 min后测定出水水质,直至至少3项检测指标连续三次变化达到下表中的稳定标准;如洗井水量在3~5倍井体积之间,水质指标不能达到稳定标准,应继续洗井;如洗井水量达到5倍井体积后水质指标仍不能达到稳定标准,可结束洗井。 (6)地下水样品采集 优先采集用于测定挥发性有机物的地下水样品;预先在地下水样品瓶中添加相应的固定剂; 将用于洗井的同一贝勒管缓慢、匀速地放入筛管附近位置,待充满水后,将贝勒管缓慢、匀速地提出井管,避免碰触管壁;将贝勒管内的水样使用流速调节阀使水样缓慢流入地下水样品瓶中,避免冲击产生气泡,一般不超过100 ml/min;将水样在地下水样品瓶中过量溢出,形成凸面,拧紧瓶盖,颠倒样品瓶,观察数秒,确保瓶内无泡,如有气泡应重新采样;记录样品信息包括样品标识,采样人员、日期,同时填写采样原始记录。 6.现场相关指标测试 对于一些有时间限制的指标如:水温、PH值、电导率、浑浊度、色、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等,可以现场测定。同时还应测定气温、描述天气状况和近期降水情况。现场常用设备有:水温计、PH计、电导率仪、浊度仪、溶解氧仪、氧化还原电位仪、余氯测定仪等。 7. 质量保证措施 (1)现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防止样品污染的工作程序,采集一组运输空白样和全程空白样, 现场平行样,采样设备清洗空白样分析,样品的保存方式和时间具体参见 HJ/T 164-2004。 采样容器及相关保存要求见下表:
注:1.“*”表示应尽量现场测定; “**”表示低温(0~4℃)保存。 2. G为硬质玻璃瓶;P为聚乙烯瓶 。 3. ①为单项样品的最少采样量; ②如用溶出伏安法测定,可改用1L水样中加19ml农HCl O4。 4.Ⅰ、Ⅱ、Ⅲ、Ⅳ分别表示四种洗涤方法: Ⅰ洗涤剂洗1次,自来水洗3次,蒸馏水洗1次; Ⅱ洗涤剂洗1次,自来水洗2次,1+3HNO3荡洗1次,自来水洗3次,蒸馏水洗1次; Ⅲ洗涤剂洗1次,自来水洗2次,1+3HNO3荡洗1次,自来水洗3次,去离子水洗1次; Ⅳ铬酸洗液洗1次,自来水洗3次,蒸馏水洗1次。 5.经160℃干热灭菌2h的微生物采样容器,必须在两周内使用,否则重新灭菌。经121℃ 高压蒸汽灭菌15min的采样容器,如不立即使用,应于60℃将瓶内冷凝水烘干,两周内使用。细菌监测项目采样时不能用水样冲洗容器,不能采混合样,应单独采样2h内送实验室分析。 (2)采样过程中不能有影响采样质量的行为,如吸烟等,汽车等机械应停在下风向。地下水采集完成后,样品瓶应用泡沫塑料袋包裹,并立即放入现场装有冷冻蓝冰的样品箱内保存。在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及交接过程应建立完整的管理程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8.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 (1)根据污染场地调查、地质钻探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等相关技术规范,制定采样调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护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现场设备操作规范,按要求使用个人劳动防护装备。 (2)应急处置:在调查采样过程中若发现或由钻探导致的危险物质泄露、地下设施受到破坏等突发情况,应首先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并立即报企业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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