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离婚后不要孩子的女人,不配当妈妈?

 361doc938 2020-03-08

昨天一位姐妹哭诉:“我儿子不认我了。他奶奶把他藏起来,我好不容易找到联系方式,他电话里却跟我说,妈妈你别来找我了!”

离婚前,作为家庭主妇她一手把儿子带到5岁多。离婚时,她觉得自己没有工作经验,今后自己工作打拼还得从头开始,带着孩子怕让他受苦。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她把孩子抚养权让给了前夫。

孩子要读小学了。前夫忙于工作,便把孩子送回老家由奶奶带着,让他在当地入学。奶奶一接到孙子,便切断了一切他与妈妈的联系。

这位姐妹一想到孩子从来没这么久离过娘,现在看不到妈妈得有多难受,心里就抓心挠肺。对前夫做了很久沟通工作,终于和孩子通上了话。几个月过去,在电话里听到的却是孩子细微、冷漠而勉强的声音。

“妈妈,你别来找我了!我不用你来看!”

听到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说出这样无情的话,这位姐妹心都碎了,又伤心又愤怒:“肯定是他奶奶对孩子说了我的坏话,老太婆肯定对我泼了很多脏水啊!”

夫妻离异后若没有将恩怨放下了结,没有就今后抚养孩子达成一致意见,便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拥有孩子的一方阻挠另一方探视孩子,并不断在孩子渲染、强化另一方的恶劣形象。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释放在婚姻和离婚时积存的仇恨与愤怒,得到“报复”的快感。

而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只能忍受母子/父子相隔的痛苦,担心孩子与自己生分,并时刻处于悔恨当初没有争取抚养权的情绪中。这种思念、焦虑、愤怒和悔恨,更可能让他们用不理智的方式去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所谓“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只是理想,一旦有了孩子的存在,似乎就都宽容不起来、欢喜不起来。尤其当妈妈的,离开了孩子,心中总有一块沉重。

在社会大众的普遍认知中,离了婚,一般都是女人要孩子。我一位经常打离婚官司的朋友曾这样说:

“我经常对客户说,倘若对方经济条件好,对孩子也不错,离了婚把孩子给对方其实是对自己是最有利的,尤其是女人,得考虑到现实因素,比如再嫁、工作、养家压力等等。可我的女性客户大多数都不听我劝告!一个原因,母子连心!都舍不得。这就是人性!”

可也有不得已离婚不能带孩子的女人。各有其苦衷,不能说这些女人就没有母性。而事实上,违背社会普遍认知的这些离婚女人,将拥有更多的自我怀疑和自我批判——“我连孩子都不要,是不是个不够格的母亲?”

所以当她们遭受到对方阻挠见面并对孩子施以负面影响时,感受到的是成倍的心灵伤害。

后台也曾接到过很多类似的提问:

A:我是一个已经离婚快1年的女人,在孩子8个月的时候离婚的。因为一些原因,把孩子给了她爸爸。之前还算相安无事定期探视孩子,但最近她爸爸给我发信息说,为了女儿我最好少接触甚至不接触女儿。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才好?
B:前夫一家人把孩子隔离起来了,对我恶语相向,诸多阻挠。我只好去学校门口堵儿子,结果在孩子面前跟前夫家人大吵一架。我既丢脸、又心痛!好后悔没有要孩子的抚养权,我还能要回来吗?
C:前几天我去看女儿,发现7岁的女儿居然没穿内裤,直接秋裤套罩裤,秋裤上还有洞。女儿无所谓地说内裤烂了就没穿,没人管她。头发也是自己扎的,一股油馊味。女儿对我态度也很冷淡,我问三句才答我一句。问她后妈对她好不好,她小声说“还可以”,问她要不要跟我住,她说“算了”。我的心像针扎一样的痛!我很想把女儿接回来跟我,可她好像对我心防很重,这几年没少受他家人的影响,对我也不亲!我该怎么办?

我作为一个母亲,一直是主张离婚后只要有条件,最好让孩子跟妈妈在一起的,尤其对于10岁之前的孩子来说,但我仍能够理解这些妈妈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原因,也很能理解这些姐妹们面临这种困境时的无助。

所以想藉这篇文章,和这些姐妹们聊一聊,离婚后不带孩子的妈妈们该怎样看待和处理这样的情形。

1.不要害怕孩子不再爱你

“孩子还会爱我吗?”一般在离婚之前带孩子比较多而离婚后没要孩子的女人,这种负疚感和焦虑担忧会比较重。害怕孩子在其他人不正确的影响下,不再爱自己,甚至忘记自己。

但如果离婚之前,你和孩子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依恋关系,是不必过于担心孩子在今后的生活中忘记妈妈的。尤其在5岁之前,孩子经常和妈妈在一起,妈妈对心理发展关键期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这种依恋关系将是牢不可破的。

3岁前是孩子最重要心理发育期,他将和自己的主要扶养人建立起稳定的依恋关系。如果这段时期他得到了妈妈充分的陪伴,他所有的情感对象都指向妈妈,这种亲密关系很难转移。

在中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如无特殊情况,2岁之内的孩子一般都会给妈妈,2岁之上、10岁之内的孩子,哪一方带得多就跟谁。这种判决的习惯正是基于亲密依恋关系不易破坏这一点,也是一种出于人道的考量。

所以,如果你与孩子已经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联结,在孩子大一点的时候因为现实的原因两相隔绝的情况下,请不必过于慌张和担忧孩子会“恨自己”、会“忘记自己”。

离婚后不要孩子的女人,不配当妈妈?

2.当孩子对你说出伤害的话,他实际上是在伤害自己。

“妈妈你别来找我了,我不要你来。”当孩子说出这一类的话时,你觉得备受伤害。可是,大人感觉到的伤害,远不及孩子所遭受的心灵伤害来得深、来得痛。

7岁之前的孩子,尚未形成具体逻辑思维能力,做不到理性分析事务,也没有形成内在的逻辑评价系统。他只能从身边最亲近的人身上,通过模仿和学习,去和这个世界相处。

父母的离婚和分离让孩子能够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无从得到答案,只知道他处在一种两难的境地中——他明明对母亲有着不可分割的依恋,但现实却是自己与母亲分离;他内心里很思念母亲,但同为亲人的爸爸和奶奶却让他觉得这个“坏母亲”不值得或者不应该思念。

这个时候,他只能顺从其他亲人(爸爸、奶奶)的意愿,去说一些他原本不想说、可爸爸和奶奶却愿意听的话。“被抛弃”的恐惧紧紧攫住他,使他不得违背自己内心的感受,把真实的自己隐藏起来,用假面去讨好爸爸和奶奶。

这样的孩子真的可怜!他在大人们的逼迫下,不断进行真实自我的阉割和情感自戕。长此以往,客体关系发展混乱,养成讨好型人格,危害孩子的一生。

离婚后不要孩子的女人,不配当妈妈?

3.放下恩怨岂非朝夕,别放弃沟通。

离婚后,对方向自己泼脏水、阻挠孩子见面,是十分恶劣的行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意图是伤害你,实际上结果却在重伤孩子。这个道理,务必要让对方明白。

我不是教你们去吵架、大闹一场、争抢孩子,离婚后和前夫一家的沟通,要有着“就事论事”的态度。既然都要为孩子好,就应处理好彼此的怨恨与指责。哪怕曾经再恨对方,“看在孩子的面上”,也要将冷漠与隔绝收起来,彼此给予宽容和认同。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恨。当对方拒绝你探望孩子、在孩子面前说你坏话,原因只有一个:他对你仍有恨,他在惩罚你。所以遇到这种情形时,首先是要如何将你们俩之间没能通过离婚解决的问题给解决掉。

如果对方实在是不通道理、表现恶劣,只能求助社会的力量。善于协调家庭关系的居委会大妈、亲戚朋友、社会心理工作者等等。再不行就去起诉法院,探视孩子是你的合法权利。

离婚后不要孩子的女人,不配当妈妈?

4.失去抚养权,并不代表不能表达爱。

人们总是忧虑孩子会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受到创伤,其实每个人都有成长的创伤,不独离异家庭。人生真正考验的是每个人应对创伤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是孩子所接受的爱决定的。

离婚,或许是因为夫妻间没有了爱,但不代表父母对孩子没有了爱。失去了抚养权的那一方,仅仅是失去了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权力,而她爱孩子的权力并没有被剥夺。

能克制住对另一方的厌恶和憎恨、战胜分离与失去的悲伤,做到冷静离婚、平静分开,即便遭受生活的重创却仍对人性有善意,这就是给孩子最好的爱的示范。

不在孩子身边,仍然可以给与孩子关注与关心:定期探视与陪伴、参与孩子成长过程中每一个重要节点、经济上的帮助、情感上的支持……每一次你在孩子面前呈现正面形象,孩子就能接受到正向的反馈。

我也发现有很多离婚时没条件要抚养权的妈妈,默默奋斗几年后改善了自己的条件,最终把孩子接回到自己身边。这样的妈妈,同样很伟大!

最后我想说,不管离异与否,不管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保护孩子的心灵,是每一对父母共同的义务。

(本文由公众号“母鲸湾”原创发布,ID:hema1001。母鲸湾,一个让妈妈更强大的地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