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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清朝县令的自述:我太难了,整个县城就我一个公务员

 扬眉剑客 2020-03-09

中国古代一直都有皇权不下县的传统,也就是说古代的朝廷统治最下面也就是只到了县这个层面,县以下的统治就要依靠当地的士绅和里长。

在清朝官场政治中,一个县令是最低职位的官衔,普通的县也就是我们说的七品芝麻官,大一点的县可以高配的六品。

但就是这么一个芝麻小官去成了百姓和朝廷接触的最主要途径,百姓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能够直接接触到的就是这个县政府,作为基层政权,可以说县令的好坏直接决定而来一个县的治理水平和百姓的生存状况。

如此重要的县令本应该受到朝廷的重视和优待,但实际上在清代,一个县令是非常难干的,甚至是有些凄惨,作为一个国家最底层的官员,清朝的一个县令真实的生活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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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钱没人

宫斗和战争并不能展示古代生活的全貌,事实上古代社会大部分时间和大部分人,跟宫斗和战争都没什么关系,他们过的无非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唯一可能关心和八卦的就是,新来的县太爷是哪里人,喜欢什么。

这倒并不能怪当地人八卦,因为只要是新来的县太爷,百姓们必定是不熟悉的,因为清朝对于县令有着严格的异地任职的规定,所有县令都不能再本省任职,而且临省任职的必须距离家乡500里,这就堵住了这条制度的漏洞,有些临省的县可能是挨着的。

就这么一个外乡人到本地做父母官,当地人关心一下肯定是应该的,不过这个时候新到的县令也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面对人生地不熟的环境,自己却是两手空空,归纳起来就两点,要人没人,要钱没钱。

先说人员,这个在任何组织机构里面都属于核心事务,一个清朝的县衙有多少人呢?

真实的数字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一个县衙只有一个人,而且还包括了县令自己,是的这就是传说中的的光杆司令,一个县衙里面只有县令这一个公务员,朝廷的意思很明确,把你一个人派过去把这个地方给我治理好,你怎么治理我不管。

再说钱的问题,作为朝廷命官县令居然是没有工资的,清朝是至到雍正年间才开始给县令发工资,称之为养廉银。

自己两袖清风也就算了,这个县衙居然也是没有任何的办公经费的,前面说了朝廷对你的要求就是干活,所以清朝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就是县令不管是前期的没有工资还是后期的有工资,县令都要负责整个衙门运转的所有经费。

这种在人力和财务方面的安排,形成了后面一些列奇特的应对策略,清代底层官场的各种现象,归结起来都在于人和财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个县令,操着不同的方言,没有自己的人马,两眼一抹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自己还没有任何的行政经验,因为我们说过这个县衙只有他一个人,县令就是国家层面上最低级的官员,所以在上任之前一个县令是不可能得到任何上岗培训的,在此之前他只会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02

(2)雇人捞钱

面对如此的情景,县令心里一凉,但转眼一想自己的职责,又立马打起精神,因为作为县令,他的职责实在是太多了。

虽然县衙是“一人政府”,但是要做的事情却是非常多,行政司法钱粮税收全都都要县令的职责,而按清代的政治规则:一个县出现的所有问题,不管是税收不上来、管库出了亏空;还是盗匪没抓住、被查出冤假错案;乃至县学考试舞弊、驿站的马死了,全都要县令来负责。

这些还不是全部,更夸张的是,县令作为典型的文官居然还有守卫城池的义务,不管是像宋江那样的强盗攻城还是类似于八国联军这样的大规模战争,一个县令必须同城共存亡,没办法,谁让这一个县就他是朝廷的人呢?

你因为这些就是全部,更让县令头疼的还不是做事,而是要接受上级领导的指使,接受上级的管理这个没什么,作为一个朝廷里的一个末端成员,接受一下领导也没什么,关键是县令的领导实在是有点太多了。

县是最小的行政单元,省里的各类官员,差不多都管得着知县。除了巡抚、知州、同知等这样“主干线”上的顶头上司,还有分巡道、分守道、盐茶道这样各部门、各战线上的官儿。

由中央直管的河道和漕运官员,还有直接代表皇帝的织造局当然也可以向他们问责,这才真叫“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以,知县在民间被戏称为“七品芝麻官”,在各路上司面前,也都自称小小的“微末前程”。

责任如此重大,要做的事情又是如此之多,对于一个县令而言当务之急就是两件事,找人协助自己和想办法捞钱。

想要维持一个县衙的正常运转,核心的任务有两项,税收和司法,守土有责虽然重要,但这概率比较低,也不属于日常事务。

明代小说《儒林外史》里说衙门里只有称银子的“戥子声”、收税的“算盘声”和打人的“板子声”,既是尖锐讥讽,也是客观概述。到了清代,也一样。

司法方面分为主要是维持治安和审理案件,维持治安起码你得有一定数量的衙役,审理案件对于县令来说简直犹如天书,他只会圣贤书,而圣贤又是最不喜欢打官司的。

但下面的人可不是圣贤,遇到打官司的事情,绝大多数县令就只能雇人来帮主自己,这样的人就是熟悉各类规矩和法律的幕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师爷。

其他还有各类负责其他职能的人员,但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要想让别人替你干活,你这就得给钱呀,当时的县令可不会忽悠你理想什么的,再说了那些师爷衙役书吏的理想就是赚钱,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但是朝廷又不给衙门办公经费,加上百姓交的都是“皇粮国税”,这个词很重要,百姓叫的钱理论上是交给朝廷的,你作为县令只是替皇上收税,那么作为一个县令你在制度上是没有经济来源的,那么一个饱读了十几甚至几十年诗书的人,做官真的就是来积德行善吗,他又改如何让这个县衙运转起来呢?

解决这一切的难题就在如何捞钱上面,羊毛出在羊身上捞钱自然是向百姓捞钱,但是皇帝理论上是爱民如子的,又怎么能容忍官吏盘剥百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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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皇帝z无奈

清朝前期的皇帝相对都比较勤勉,同时也比较痛恨贪污腐败问题,对贪官也绝对不会心慈手软,但不管是那一任皇帝,清朝官场的贪腐问题都是相当普遍的,而且这种贪腐是制度性的,一旦形成就脱离了个人的道德问题。

上面我们说过,县令虽然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弄到钱,那就只能通过“合理”的途径了,这个途径被各级官吏巧妙的运用,那就是火耗。

所谓火耗原本是指铸造银子时候的损耗,但是收税的地方官把火耗发挥到了极致,原本自然损耗是一件正常的事情,皇帝要税收一千两,为了保证合理的损耗问题,可能就需要收到一千零一两,但这个火耗却是没有标准的,火耗的多少全屏收税官员的道德水平。

发现了火耗的秘密之后,火耗这一项就成了制度运行的潜规则,也成了衙门主要的经济来源,后来朝廷一看这个火耗实在是无法弥变,就干脆规定火耗归公,由省里面统一调配,算是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地方税”。

就算皇帝再如何体恤百姓,但事情总不能皇帝都一个人做,皇帝依靠官僚,官僚又依靠下面的人,整个这一套规则都不是明面上的东西在发挥作用,发挥则用的实际上是实践中的另一套规则,我们可以把它称作是潜规则。

一个县令最大的潜规则就是用“合理”的方式搞钱,然后应付各个上级的命令,实在完不成任务了,就活动一下调离这里。

在清朝看上去当个县令非常艰难,但为什么那么多人前赴后继的来做这个官呢,就恰恰是因为制度和法律规定的太严苛了,执行起来根本没法执行,无法执行的规定不管再严,事实山也都是形同虚设的,实际上运行的却是另一套潜规则。

一个县令只要能完成交税这个硬核任务,其他的事情再和上级搞好关系,基本上做一个县令是非常舒服的,只不过可惜的是,县令太舒服了,意味着百姓的日子可就不舒服了。

总结:在清朝当县令是个苦差事,这是从制度上来说的,但如果无视制度和规定,那么一个县令就会活的逍遥自在,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清朝官场普遍腐败,各级官吏和人员都能从中满足私欲,于是完全失去了改革的动力,即便实在外部的压力下,依然无法撼动这一套复杂的“混沌统治”和潜规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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