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内江市人社、就业等部门通过开展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发放就业补助资金、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等工作,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稳岗补贴办理的流程吧。 稳岗补贴办理流程 一、稳岗补贴申领 (一)申报条件 在内江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企业2019年裁员率不高于当年内江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1%(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年度该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三)申报流程 1.在企业参保地就业部门申报; 2.参保地就业部门受理; 3.企业通过稳岗补贴网上平台(网址:http://wgbt.)自行填报困难企业有关信息; 4.同级就业部门初审; 5.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6.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各级就业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企业。 (四)申报资料 1.《内江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前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交方式:企业可直接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到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V2.0系统上传签字盖章的资料扫描件。 联系电话: 市中区就业 2022085 东兴区就业 2279610 高新区就业 6105075 经开区就业 2072611 隆昌市就业 3991898 资中县就业 5831008 威远县就业 6181827 市本级就业 2286546 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一)申报条件 1.2019年在内江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 2. 企业2019年裁员率不高于当年内江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1%(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3.2018年、2019年度净利润亏损,2019 年末资产负债率在68%-95%之间且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18 年末资产负债率增幅未超过15%;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政策; 5.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6.2020年有新签订的订单合同或产品购买意向协议或者以前年度剩余有较大数额订单合同; 7.2019年未享受阶段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8.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9. 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10.符合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返还标准 返还标准为:1320元(即内江市2019年底每人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企业2019年底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6个月 (三)申报流程 1.在企业参保地就业部门申报; 2.参保地就业部门受理; 3.企业通过稳岗补贴网上平台(网址:http://wgbt.)自行填报困难企业有关信息; 4.各县(市、区)就业部门初审; 5.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时会同各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6.市人社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复审,作出具体的认定结论; 7.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就业部门; 9.市就业部门拨付资金到各县(市、区)就业部门; 10.各县(市、区)就业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各企业。 (四)申报资料 1.《内江市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4.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向税务部门申报的财务报表; 5.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6.2020年生产经营计划(或订单、意向协议情况); 7.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政策的资料(或承诺书); 8.不属于生产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企业关于所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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