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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eimo1961 2020-03-10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住宅类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而根据我国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一般民用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但是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市住宅实际寿命往往低于使用寿命,一般城市住宅的实际寿命为30-40年,实际寿命低于50年的情况非常普遍。

从本世纪初,在房地产市场化、商业化的大潮下,房地产企业异军突起,从一线城市走到四线城市甚至县城,大规模开发住宅以及商业地产,还催生了恒大、万科、碧桂园、融创等仅在中国能产生的房地产类世界五百强企业。

棚户区改造、城镇化进程,催生了一批批的高楼大厦,许许多多的拆二代一夜暴富,走向人生巅峰,许许多多的家庭倾尽三代积蓄购买一套商品房。在城市形象、开发利润的推动下,居民住宅越建越高,最近十年地级市和县城的新建住宅中,超过30层的高层住宅占了70%以上,更不用说省会城市和一二线城市了。

可是问题来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一般民用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统计数据显示的城市住宅的实际寿命为30-40年。前几年有个新闻,网友就阆中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一事咨询,四川阆中市国土局官方回复: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不要考虑太长远了。

可能人家说的也对,暂且不说我们还存不存在这个世界吧,这个房子还存不存在这个世界倒是个大大的疑问,何必担忧产权年限呢?就算我国前十几年建造的高层住宅都能达到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使用年限50年,也达不到土地使用权的70年啊,很多百姓担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处理,看来还真是多余的。

按照统计数据显示的城市住宅的实际寿命为30-40年来计算的话,20年之后(2040年前后),大面积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拆迁等事情不可避免,不过那个时候不能叫“棚户区”改造,应该叫“高层危房”拆迁改造。

以往的拆迁时拆了6层的房子再在原地盖30层的房子,所以拆迁户一套换两套甚至三套的现象很常见。可是未来如果拆30层的房子再在原地盖回30层房子,那就连一套房子都补偿不到,因为拆迁需要工程成本,拆掉的旧房子是需要计提50%以上折旧的,还有土地使用权续费成本就不去计算了,所以未来的高层拆迁补偿中,两套旧房还换不回一套新房。别想再指望拆迁致富了,拆迁只能让我们变穷。

最近几年,许多知名开发商建设的楼盘频频在建设期间就发生倒塌事故,购房者在收房后也屡屡发生质量不满意拒绝收房的纠纷,随着房地产利润的进一步下滑,房屋质量的问题着实令人堪忧,很有可能近十几年新建的住宅在未来十几二十年后就变成无法居住的危房,到时候面临的只能是拆迁,毕竟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甚至还会存在房贷尚未还完,房子就要拆迁了,一旦面临这个结局,那些持有多套房产的人财富将瞬间大幅缩水。

所以炒房的风险不单单是房价下跌,还有房屋质量问题!谨慎!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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