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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直到清末民初才演变为当时的流行服装

 黑龙江波涛 2020-03-10

旗袍直到清末民初才演变为当时的流行服装

满人统治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妇女服饰中的最高等级是皇后、皇太后,亲王、郡王福晋(满语“妻子”,译为“夫人”),贝勒及镇国公、辅国公夫人,公主、郡主等皇族贵妇,以及品官夫人等命妇的冠服。它与男服大体类似,只是冠饰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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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有朝冠、吉服冠,分冬夏二种。皇太后、皇后朝冠,极其富丽。冬用薰貂,夏用青绒,上缀红色帽纬,顶有三层,各贯一颗东珠,以金凤相承接,冠周缀七只金凤,各饰九个东珠,一个猫睛石,21颗珍珠。后饰一只金翟,翟尾垂珠,共有珍珠302颗。中间一个金衔青金石结,末缀珊瑚。冠后护领垂二条明黄色条带,末端缀宝石。皇后以下的皇族妇女及命妇的冠饰,依次递减。嫔朝冠承以金翟,以青缎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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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子福晋以下将金凤改为金孔雀,也以数目多少及不同质量的珠宝区分等级。冠饰还有金约、耳环之类的饰物。金约是用来约发的,戴在冠下,这也是清代贵族妇女特有的冠饰。金约是一个镂金圆箍,上面装饰云纹,并镶有东珠、珍珠、珊瑚、绿松石等。耳饰,按清制规定:“左右各三,每具金龙衔一等东珠各二。”原来满族妇女的传统习俗是一耳戴三钳,与汉族妇女的一耳一坠不同。就是说,满族妇女小时即需在耳垂上扎三个小孔,戴三只耳环,一个小小的耳垂负担三只耳环,其苦可知。而皇后耳饰的重负,无异于一种刑罚。但满族统治者却乐此不疲,一再强调,不许更改。乾隆皇帝特为此事下过诏谕:“旗妇一耳戴三钳,原系满洲旧风,断不可改饰。朕选看包衣佐领之秀女,皆带一坠子,并相沿至于一耳一钳,则竟非满洲矣,立行禁止”(徐珂《清稗类钞》)。以至到民国时期,满洲妇女中仍有沿此陋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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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有朝褂、朝袍、朝裙、龙褂、龙袍、吉服褂、命妇蟒袍、彩帨、朝珠等。皇后朝褂,有三种服式,俱用石青片金缘为饰。绣纹皆用龙,或正龙,或飞龙,下摆或用行龙,或用八宝平水及万福万寿等纹样。朝袍亦有三式,都用明黄色锦缎制作,上织龙纹。另有龙褂二式,石青色,上绣金龙。一式下幅为八宝立水,袖端各绣二行龙;另一式下幅及袖端不施花纹。龙袍有三式,都用明黄色,领、袖为石青色,都绣金龙,区别主要在于龙纹的不同,纹饰的多少。除袍、褂外,服饰不可少的还有领约。这也是清代贵族有封号妇女的服饰之一。领约为圆箍形,上面装饰珠宝,套于领外,约束衣领。皇后领约,镂金,上饰东珠11颗,间以珊瑚,两端垂明黄绦二,中间贯以珊瑚,末缀绿松石各二。妃嫔等的珠饰减为七颗。朝珠,皇太后、皇后穿朝服时所戴的三盘朝珠,一盘为东珠,挂在正中,两盘珊瑚珠,从左右肩过各挂一盘,交叉于胸前。穿吉服时挂一盘朝珠,珍宝随意。采帨,是贵族妇女穿朝服时垂系于腰前的装饰,下端呈三角形,上面绣织花纹。皇后采帨为绿色,绣纹为“五谷丰登”,佩箴管、縏帙(小袋)等。绦都是明黄色。依照不同身份等级,色彩与绣纹也有区别。贵妃、嫔绣“云芝瑞草”,皇子福晋为月白色,没有绣纹。命妇袍服与此形制大体相似,只是颜色、纹样不同,其袍、褂俱随丈夫或儿子品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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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妇女服饰,有满、汉两种。满族妇女一般穿长袍;汉族妇女仍以上衣下裙为主。清中期以后也相互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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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妇女的长袍,圆领、大襟,袖口平大,长可掩足。外面往往加罩短的或长及腰间的坎肩。贵族妇女的长袍,多用团龙、团蟒的纹饰,一般则用丝绣花纹。袖端、衣襟、衣裾等镶有各色花绦或彩牙儿。满族妇女旗袍还时兴“大挽袖”,袖长过手,在袖里的下半截,彩绣以各种与袖面绝不相同颜色的花纹,将它挽出来,以显示另种风致和美观。领与袍分离,是清代初期旗袍的又一特色。妇女穿旗袍时也需戴领子。这是一条叠起约二寸左右宽的绸带子,围在脖上,一头掖在大襟里,一头垂下,如一条围巾。至同治、光绪时期(公元1862—1908年),逐渐出现带领的袍、褂,至坎肩也有领子。领的高低也在不断变化。民国以后,已经没有不带领的袍、褂了。这种长袍以后演变为汉族妇女的主要服装——旗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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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妇女的鞋极有特色。以木为底,鞋底极高,类似今日的高跟鞋,但高跟在鞋中部。一般高一二寸,以后有增至四五寸的,上下较宽,中间细圆,似一花盆,故名“花盆底”。有的底部凿成马蹄形,故又称“马蹄底”。鞋面多为缎制,绣有花样,鞋底涂白粉,富贵人家妇女还在鞋跟周围镶嵌宝石。这种鞋底极为坚固,往往鞋已破毁,而底仍可再用。新妇及年轻妇女穿着较多,一般小姑娘至十三四岁时开始用高底。清代后期,着长袍穿花盆底鞋,已成为清宫中的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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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妇女的服装较男服变化为少,一般穿披风、袄、裙。披风是外套,作用类似男褂,形制为对襟,大袖,下长及膝。披风装有低领,有的点缀着各式珠宝。里面为上袄下裙。裙子初期还保存明代遗风,有凤尾裙、月华裙等式样,以后随时代推移,裙式也不断发展,创制不少新式裙样,如一种“弹墨裙”,也叫“墨花裙”,是在浅色绸缎上用弹墨工艺印出黑色小花,色调素雅,很受妇女喜爱。以后也有在裙上装饰飘带的,有在裙幅底下系小铃的,还有一种在裙下端绣满水纹的,裙随人体行动,折闪有致,异常美观。同治年间(公元1862—1874年),时兴的“鱼鳞百褶裙”,是对传统百褶裙的发展,即在裙子折裥之间用丝线交叉串联,裙在展开时犹如鱼鳞一般,新颖多彩。裙、衫的长短搭配也时有变化。清初时仍沿袭明嘉靖以来的遗风,上衣较长,裙子露出较短,不遮双足;晚清以后,衣与裙渐短,衣长至胯,裙在脚面以上;辛亥革命后,变化更大,尤其知识妇女多着圆翘小袄,配以长褶裙,颜色协调,显得端庄大方,清秀淡雅。清代后期,南方又流行过不束裙而着长裤,裤多为绸缎制作,上面绣有花纹。另外,还有背心,长可及膝下,多镶滚边。冬季所穿皮衣,有的将里面的毳毛露在外面,叫“出锋”。清代中期以后,妇女冬季流行披斗蓬,还有采自西式的大衣,也有沿用明代云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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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妇女服饰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大量使用花边。花边的使用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最初加在领口、袖口、衣襟、下摆等易磨损处,以后成为一种装饰而蔚然成风。清代后期,有的整件衣服用花边镶滚,多至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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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衣服式样的变化极多。同治、光绪年间,男女衣服务尚广博,袖宽至一尺有余。及经甲午战争、八国联军入侵,外患迭起,朝政变更,衣饰起居,多改革旧制。短袍窄袖,好为武装,且较为新奇,日益时兴。至清代后期,纺织、科技的进步,促使服饰的用料及花纹也更为丰富多样。服装材料主要有绫、罗、锦、绸、绢、葛、衲纱、闪缎、羽纱、哔叽缎、漳绒、剪绒、细布等等。颜色除明黄、金黄、香色一般人不能用外,天青色、玫瑰紫、深绛色、泥金、樱桃红、高粱红、浅粉、浅灰、棕色等都是一般人喜爱的颜色。花纹则不仅造型优美,而且寓有深意。统治阶级专用的龙、蟒、凤、翟,威严而庄重。一般的福、禄、寿字,江山万代、富贵不断,团鹤、团花、八宝、八吉祥,以及法轮、宝盖、宝剑、蝙蝠、如意、卍字、云板、花篮、竹筒等图案,都寓有吉祥如意等美好祝愿。清代后期,还出现许多近于写实的花纹,如寿桃、喜鹊、云鹤、牡丹、佛手、石榴、梅、兰、竹、菊等,甚至山水亭榭的风景,以及仕女人物也都织成各种纹样,反映了战乱年代人们日趋求实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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