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大力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原因简单:一是农民自愿自主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二是聚合资原,使单个农民生产变成集体生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农民因地制宜,发展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 但出现的问题不少:一是大量空壳合作社的出现,骗补现象层出不穷;二是管理松散,有名无实,入社部分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三是民主管理不到位,合作社受少数能人和发起者控制;四是功能单一,缺产业链,缺品牌,缺人才。 那么,中国农民合作社这条路还要走吗,肯定要走,而且是要上档次上规模,走区域化产业化和公司化的中国农民合作社之路。 为什么要走这条路?原因简单啊:一是化单个无序的小合作社为区域化的大合作社,聚集更多的可供发展的资源,同时在合并区域合作社时,也是扩大相关农产品市场和信息及相关资源时;二是走股份制公司形式,管理严密,组织有序,在给农民股份分红的同时,吸纳人才进入公司的管理层和技术、市场开拓层,人才确保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农民确保公司基地的生产,让农民、人才和公司结合紧密的股份制利益统一体;三是为进一点的规模化集团化大社会化的大农业打下雄厚的基础,也为进一步的农村城镇化和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 那怎么做,具体来说也简单: 第一,考察区域性农业发展,从市域和省域的角度考虑,发展什么种植和养殖业最合适,做哪种功能的合作社最有可能与外界产生紧密联系,换句话来说,我们所做的合作社,这个合作社所做的事,是本地和外地都比较需要的,要么种植养殖,要么农业农机服务,要么运储物流服务,要么销售服务; 第二,规章严谨,按公司体系建立章程,确立好农民股份和相关权益,建立民主的定期股东大会制,和小股东定期对公司运营提出意见的股东大会听证会制,允许小股东有不同于一般的意见,民主表决; 第三,合作社与本地和外地有相似功能的合作社发生横向联系,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战略合作。这种合作是针对合作社执行的功能成立的。同时,逐步将这种战略合作变成战略同盟,再变为战略一体化,改组职盟合作社组织,建立跨区域化的合作社股份公司; 第四,合作社股份公司以公平公正的方式根据社区成员发展和市场发展的需要,调动相关资源,平衡协调公司发展,统一标准生产,统一品牌,共同开拓市场; 第五,以公司的形式招聘相关农业专业性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全面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六,合作社股份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风险资本、科研院所保持紧密的联系,从公司发展的角度及时与他们保持沟通,以确保公司与外界的制度、资本、技术紧密联系。 只有股份制公司化的方式发展合作社,当前组织松散,大多仅限于代销和代购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否则,多户农民组合在一起的农民合作社,从农村整体发展,从大农业发展的角度来说,还是单个的农业生产,长期来说不利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也不利于三农问题的根本性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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