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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边塞诗不输岑参和王昌龄,但遗憾的是,诗才虽高,人品不行

 江山携手 2020-03-11

曾在燕、赵一带游历,又在幽州节度使幕中任过从事,经历加上诗才和情怀。他的边塞诗既雄浑又明快,既慷慨又悲壮,既有节奏美又有音乐美,既色彩鲜明又用笔凝练。他是唐朝中期杰出的诗人,他的诗也是唐朝中期边塞诗的最高水平。他是谁呢?且看:

李益(约公元750年—约公元830年),字君虞,祖籍凉州姑臧(今甘肃武威市凉州区),后迁河南郑州,唐代诗人。大历四年(769年)进士,初任郑县尉,久不得升迁,建中四年(783年)登书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后弃官在燕赵一带漫游。以边塞诗作出名,擅长绝句,尤其是七言绝句。

李益是中唐享有盛名的边塞诗人,研究李益诗歌的学者大多把目光聚集在李益的边塞诗上,而对李益的其他诗歌则关注较少。在李益留存下来的诗歌中,保存有十多首游侠诗,由于李益享寿很高,身经唐代由盛转衰的过程,通过研究他的这十几首游侠诗,我们可以品味李益游侠诗歌的特点,感受中唐游侠诗与初盛唐的差别,从而认识唐代侠义精神在时代剧变下的变化。李益首先是边塞诗人,其次才是霍小玉的情人。他创作了有唐一代最丰富的边塞诗歌。炫耀的诗歌成就背后,是他复杂的人生经历和艰难的人生选择。个人、家庭、国家的三重际遇,共同把他推向边塞。

一,李益的诗才

1,《写情》

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译文:躺在精美的竹席上,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期待已久的一次与恋人的约会,在这个晚上告吹了。从今以后再也无心欣赏那良辰美景了,管他明月下不下西楼。

释义:李益这首《写情》载于《全唐》卷二百八十三。诗以“写情”为题,很像是写恋人失约后的痛苦心情。此诗所写的时间是在女友(可能就是霍小玉)失约后的当天晚上。诗人躺在花纹精细、珍贵华美的竹席上,耿耿不寐,思绪万千。原来期待已久的一次佳期约会告吹了。对方变心了?而且变得如此之快,如此之突然,使人连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佳期”而言“千里”,可见是远地相期,盼望已久,机会难得。“休”而言“一夕”,见得吹得快,吹得彻底,吹得出人意外。而这又是刚刚发生的,正是诗人最痛苦的时刻,是“最难将息”的时候。夜深人静,想起这件事来,不禁失眠。

2,《过五原胡儿饮马泉》

绿杨著水草如烟,旧是胡儿饮马泉。

几处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剑白云边。

从来冻人关山路,今日分流汉使前。

莫遣行人照容鬓,恐惊憔悴入新年。

3,《塞下曲》

伏波惟愿裹尸还,定远何须生入关。

莫遣只轮归海窟,仍留一箭射天山。

相比于上几首的感伤哀怨,这首诗充溢着昂扬和雄壮。

用马援“马革裹尸”和班超“生回玉门”的典故,表达了将士们血战沙场、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为了保卫国家,以马援为榜样,不效仿班超“但愿生入玉门关”,大有“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势和决心。

这还不算,用薛仁贵“一箭定天山”的典故,来表达将士的决心:不但要全歼敌人,还要留驻边疆,让敌人不敢再来侵犯。

比岑参的“亚相勤王甘辛苦,誓将报主静边尘”更加豪迈旷达。全诗音节嘹亮,基调高昂,气吞胡虏的报国情怀跃然于纸。

4,《从军北征》

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偏吹行路难。

碛里征人三十万,一时回向月明看。

二,李益的负心

李益的诗才虽高,但人品却似乎有些问题。在《霍小玉传》中,李益对霍小玉的感情表现得无情、软弱,始乱终弃,简直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负心汉,用现代化讲,就是个彻底的渣男。从李益的角度看,可能也带有个人的无奈,但终归是辜负了霍小玉的一片深情厚爱,客观上葬送了一个妙龄女子的生命。此书以痴情女霍小玉被负心汉李益所抛弃后自断生命而终结。

原文剖析:

霍小玉,故霍王小女,字小玉,王甚爱之。母曰净持。即王之宠婢也。王之初薨,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不甚收录。因分与资财,遣居于外,易姓为郑氏,人亦不知其王女。到唐代宗大历初元,霍小玉已经十六岁,禀受母亲的资质,长得容貌秀艳,明丽可人;加上母亲的悉心教诲,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精通诗文。

这时,母亲郑净持落难时从府中带出的首饰细软都变卖用度殆尽,为了维持母女俩的生计,霍小玉不得不承母亲的旧技,做歌舞妓待客。

在京城里,有一个以诗文著称的人李益。他祖籍陇西,游遍那里的汉唐古战场,写下了许多感怀战争的诗篇。霍小玉也是因战乱而经受离丧之苦的人,对李益的诗篇分外感动。后经街坊的穿针引线,终于见到了李益,他当时正是状元及第等待委派官职。交谈了几句话后彼此都感到情投意合,谈论诗文,竟忘却了时间的流逝。霍母也很欣赏李益,心想若能成此二人,霍小玉也可落得终身有靠。

于是他们以红烛为媒,以美酒为约,起下了“海枯石烂不变心”的盟誓。李益索性住在霍小玉家中,每日里二人同吃同住,同出同入,真和夫妻一样。就这样过了大约快一年的时间,李益升为郑县主簿,须先回家乡东都洛阳探亲,然后上任。等安排好一切以后,再接霍小玉到郑县完婚。

李益临行之时,霍小玉忧心忡忡,想他官高位显之后,定会变心,而李益却再三盟誓:“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二人挥泪而别。

李益回乡后,父母高兴异常,风光一番之后,为他订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官宦人家甲族卢氏之女。李益不得已说出了霍小玉之事。但其父母坚决反对娶一个歌妓入门,李益思虑再三也觉得娶官宦人家的女儿对自己的仕途会有帮助,于是热热闹闹地办了婚事。

此时的霍小玉还在眼巴巴地盼望。半年过去了,不见李郎,一年过去了,仍是杳无音信。霍小玉知道担心终成事实,悲恨交加,卧床不起。

李益负心之事渐渐传开,全长安都知道了,许多人为霍小玉愤愤不平。没多久,李益进京办事。一个道士把李益硬是架到了霍小玉家门口。看到因绝望而面黄肌瘦、神情恍惚的霍小玉,李益羞愧难当。霍小玉挣扎着站起来,面对负心之人纵有万般苦楚却一句话也不想再说了。

她拿起一杯酒泼在地上,表示与李益已是“覆水难收”,倒地而亡。李益抚尸大哭,悔之晚矣。多年以后,李益官至礼部尚书,飞黄腾达,极尽显赫。而他对霍小玉的愧疚之情却折磨了他一辈子。

也有另外一个版本是这样的:霍小玉拿起一杯酒泼在地上,表示与李益已是“覆水难收”,绝望而死。李益抚尸大哭,悔之晚矣……

三,社会背景

唐代科举大行,娼妓大盛,长安城里那些科举制的“成员”(进士之类)们,总之是那些得意或着不得意的文人,他们和妓女之间的影响呈现出一种双向互动态势。文人对妓女的选择并非仅仅只注重容貌、年龄,而是更加看好妓女们的“趣味”,即今所谓的文化品位,而妓女所看重的是文人的地位、钱财、才华和相貌。正因为双方有所求、有所取,所以双方的结合将成为可能,成为一种燎原之势。李益“年二十,以进士擢第”“每自矜风调,思得佳偶”,霍小玉“妾本娼家”“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他们之间一个有情,一个有意,应该说是郎有情妾有意。

李益“决别东去”赴任前,对霍小玉的爱情是真挚的。他俩“两好相映,才貌相兼”,再加上少女“言情温和,辞气宛媚”吸引了他,“态有余妍”“极其欢爱”征服了他,他对小玉的感情逐渐加深,真诚的爱上了这个娇艳美丽、情真意切的少女,并愿意与之结为夫妇,与子偕老。

但随后李益却没有按照两人约定去赴约,而是听从了自己母亲的封建伦理灌输,没有遵从自己的内心,更没有履行自己的誓言,结果造成了霍小玉的沉疾而亡。在唐代,儿女的婚姻要由父母包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包办婚姻的礼教是历代沿袭下来的,作为儿女这是社会礼教给予的制约,是孝道的一种表现。并且在封建社会,家族之间更加讲究门当户对,婚姻双方家庭地位必须平等。母亲为此给他谋划了一个卢氏相亲,其背后的心理是,卢氏乃名门旺族,李益“生家素贫,事须求贷”,与这样的家庭攀亲李益父母何等高兴,哪会容许李益胡作匪为。

在这种与门第观念的重重制约下,属于妓女身份的小玉的爱情就可想而知了。唐代社会,妓女作为社会最底层,她们没有人格自由,更不用说所谓的爱情,而这一境况,她们自身本没有错,社会的习俗规范与婚姻观念必然会与她们发生冲突,而她们也只能是封建社会的悲剧者与牺牲品。在这种社会背景和家庭重压下,李益终于没有像梁山伯那样,与祝英台一起冲破封建思想束缚,化羽成蝶,成就一段爱情传奇。

李益的软弱在于迫于婚恋理想与社会规范的冲突,从主观愿望出发,他本想按照感情的驱使,与霍小玉由恋爱从而结婚,因此他发誓、定约,他想坚守一生,但当他一回到母亲身边,他母亲所代表的社会规范与习俗势力就沉重地压下来了,只好违心地选择符合社会规范的婚姻,造成了他终生的悲剧。

从这个角度看,他确实是个负心汉,不敢坚持自己的爱情志向,自己后悔不说,也浪费了清纯少女霍小玉的一片痴情。哎,人间最难说清楚的也许就是这情感了。我们谁也无从知道李益在霍小玉死后的具体心境和内心所想了。从他的诗文里,也只能是略知一二,无法全部探究当时的社会全貌和内心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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