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九《廼命二》解析 子居 对于清华简九《廼命二》篇,整理者在说明部分介绍言:“本篇凡十六简,简九、简一五有残缺。简长约四十四·六厘米,宽约〇·六厘米,竹简下端有编号。原无篇题,取篇首二字名篇。简文与上篇《廼命一》为同一书手书写,内容也相互关联。本篇主要诫训同宗子弟戮力同心、相收相保,忠君勤事、慎密言语,勿强取豪夺,以保全宗室。”《廼命二》文中称“群父兄昆弟”,是针对的长辈和平辈,都是家族中成年且已涉政的人,这说明《廼命二》作者的身份很可能是宗子。整理者将该篇理解为“诫训同宗子弟”,而同宗子弟在文献中通常指的是同辈中排行较低者及子侄辈,明显与《廼命二》所称“群父兄昆弟”并不对应,故整理者的说明应不确。以亲疏远近为标准的话,则《廼命二》实际上当在《廼命一》之前,二者间是否原本还有其他类似篇章,目前尚不可知。 【宽式释文】 乃命匿因群父兄昆弟曰:各自定也。恭民毋淫,入于凶人之言哉。昔先人高考祖父之能世永从贡祭,以至于兹,不唯抟和同心,戮力相收会也?以相上正下。 毋曰余各处。厥室家分异,唯身是离,心其会也。恕内周外,同以间错。不从道,孰敢称凶。 毋或非尔所及知求利,树言创辞,以间命于执事之人。 毋或以货贪之由乱政、改侵、淫取、乞匄、譔欲、强假藉,以贻我祖考羞。 毋或以尔密迩、寮朋、宦御之故,强请于朕,以自作树悁。 毋或譄诉毁貣,免身相上而谋政事民人,善否替由,赐予缓絚之故,以告其密迩。 毋或不恭公事而专泆淫、居贾儥、抑狱讼、假宠倍汰,以孳损于外。 毋或从尔密迩之谗,谗诽良图,不纶之涉焉取资,吾咸[察]厥功,天命非忱,昌唯宜德。 [毋或]□□□□□□□□□□□□疾吾密迩。 毋或取资于上,枉图擅谋,以掩盖不善。 毋或并人之田土,结朋强梗,以相为阴德。 毋或委德于吾所宠,使出入往来而探取情焉。 毋或听告胪言,作美恶,取为宪用,以加德于外。 毋或不相训教于善,夙夜从事而相昏于不共命,寝弛不欢就哿纳,以出于外。 毋或出纳吾诰命不端然,进退往来,特将吾言而逝旧念、图譞辞,以乱吾邦政。 毋或不善等会暨告言,逐趣[于私利]而忘将变丧,以不得所筹旨。 往尽乃心相上,欲规念之,以告。恶美毋欲,尚用厥命,汝乃能远猷自固,以至于兹。 【释文解析[1]】 廼命匿(暱)因羣父兄昆弟〔一〕, 整理者注〔一〕:“匿因,参看本辑《治政之道》注〔一四一〕。”[2]笔者在《清华简九〈治政之道〉解析(下)》中已言:“‘匿因’犹言‘亲昵’,‘亲昵’一词于先秦文献中仅见于《左传》、《国语》和《韩非子》,《左传》六见,《国语》、《韩非子》各一见,可证这个词的出现很可能不早于战国后期,且其传播范围很窄,韩非熟悉《左传》,故当是受《左传》的影响,《治政之道》的作者很可能也是如此。”[3]所以,与《治政之道》同用到“匿因”一词的《廼命二》,作者当不仅与《治政之道》作者密切相关,且也当同样熟悉《左传》。“父兄昆弟”连称,先秦传世文献见于《商君书·赏刑》:“是父兄、昆弟、知识、婚姻、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国语·越语上》:“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考虑到《越语上》也使用了见于《廼命一》的“子姓”一词,且清华简中还有《越公其事》篇,则《廼命二》称“父兄昆弟”当是与《国语·越语上》相关度更高。 曰:各自定也。共民母(毋)涇〈淫〉,内于兇人之言才(哉)〔二〕。 整理者注〔二〕:“内,或读为「退」,「退」字《说文》重文作「枘」。《左传》文公十八年:「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4]“自定”之说,战国后期、末期习见,尤其清华简八《邦家处位》有“子立代父,自定于后事。”可说明《邦家处位》与《廼命二》的措辞相近性。“恭民”、“毋淫”同见于一篇,《廼命二》之外先秦文献则唯有清华简八《摄命》篇符合这一情况,可证《廼命二》与《廼命一》用词皆有受《摄命》影响这一特征。“内于”当读为“入于”,“凶人”一称,先秦文献只见于《左传》,除整理者所引外,另一则记述的则是子产所言,《左传·昭公二年》:“子产曰: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作凶事,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考虑到清华简与子产的关系,显然昭公二年这一则内容与《廼命二》更为相关。 昔先人高【一】考祖父之能 整理者注〔三〕:“《书·盘庚上》「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祭先王时有附祭先臣之制。以至于兹,犹《酒诰》「故我至于今」。句谓先人能世世从祀陪祭,以至于此。”[5]《战国策·秦策五·濮阳人吕不韦》:“王后悦其状,高其知。”高诱注:“高,大也。”《楚辞·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王逸注:“父死称考。”故“高考”似即“大父”,也即祖父,“高考祖父”为同义连称,由《廼命二》作者称“高考祖父之能世永从贡祀”则可推知,作者的祖父当很可能为国之重臣且立下了非常大的功勋。 整理者注〔四〕:“清华简《芮良夫毖》简十一有「和 母(毋)曰余各 整理者注〔五〕:“《管子·四时》「禁迁徙,止流民,圉分异」,尹注:「分异,谓离居者。」 整理者注〔六〕:“奴,读为「恕」,《说文》:「仁也。」周,亲比。开,读为「间」,训为「防闲」。 母(毋)或非而所及,智求利,𪲓(樹)言倉(創) 整理者注〔七〕:“《论语·公冶长》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树言仓辞」谓创立言辞,详《廼命一》注〔一三〕。「间命」犹云「干命」,谓违犯命令。「以间命于执事之人」,《廼命一》有「间执事之人」。句意略同于《立政》「和我庶狱庶慎,时则勿有间之,自一话一言」。”[12]“智”当读为“知”,《尚书·金縢》:“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非尓所及知求利”即以你本不该知道的事来谋求私利,整理者句读在“及”字下,并引《论语》为辞例,所说当不确。《廼命一》中“树言创辞”之前是言“𨳿谦”,《廼命二》此处是“树言创辞”后言“𨳿命”,可见“树言创辞”主要就是为了间隔内外,印证了笔者《清华简六〈子产〉解析》所说“与‘虚言无实’同属一类。”[13]先秦文献中,“执事人”较多见,称“执事之人”则只见于《尚书·盘庚》、《逸周书·大匡》和《国语·越语下》,故《廼命二》称“执事之人”很可能不出以上各书的影响。 母(毋)【四】或以貨 整理者注〔八〕:“ 母(毋)或以而【五】必(密)逐(邇)、寮朋、宦御之古(故), 整理者注〔九〕:“必逐,读为「密迩」。逐,从豕声,见清华简《说命下》「柔远能迩」之「迩」。《国语·鲁语下》「以鲁之密迩于齐」,韦注:「密,比也。迩,近也。」「寮」、「朋」皆同官之称。宦御,近臣。树怨,《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善为吏者树德,不能为吏者树怨。」”[15]“密迩”一称,先秦文献仅见于《左传》和《国语》,由此可见《廼命二》作者与《左传》的编撰者、《国语》的编撰者当皆关系密切。“寮朋”之称,传世文献最早可见于汉代《小黄门谯敏碑》:“寮朋亲戚,莫不失声。”可见《廼命二》的成文时间很可能是近于汉代的。笔者在《清华简九〈廼命一〉解析》:“‘宦御’又见周家台秦简《日书》:‘轸:斗乘轸,门有客,所言者宦御若行者也。’可证《廼命一》的成文时间接近周家台秦简《日书》。”[16]“强请”于先秦传世文献见于《吕氏春秋·至忠》:“太子顿首强请曰:苟已王之疾,臣与臣之母以死争之于王。王必幸臣与臣之母,愿先生之勿患也。”可证《廼命二》的成文时间接近于《吕氏春秋》的成编。“ 母(毋)或譄𧪜(愬)毁貣(慝), 整理者注〔一〇〕:“譄,诬。愬,诽谤,《论语·颜渊》「浸润之谮,肤受之愬」。貣,读为「慝」,训为「恶」。免身相上,《廼命一》有「用各免乃身」,谓保首领以没,详彼注〔一九〕。”[17]《说文·言部》:“诬,加也。……譄,加也。”段玉裁注:“加与诬皆兼毁誉言之,毁誉不以实皆曰诬也。……譄加诬三字互训。”所以整理者言“譄,诬。”整理者有时候注得让人不明白与原文究竟有什么关系,而有时又如“譄”训为“诬”这样当出注说明依据的内容却又完全不交代依据材料,盖说明整理者不习惯举证。“𧪜”、“愬”皆为“诉”字异体,《说文·言部》:“诉,告也。从言,厈省声。《论语》曰:‘诉子路于季孙。’𧪜,诉或从言朔。愬,诉或从朔、心。”“貣”虽然确与“慝”相通,但从字形角度来说更适合读为“忒”[18],譄、诉、毁、忒为近义连称。 整理者注〔一一〕:“「𪐫」见《字汇补》,云「同黑」,疑读为「默」,训为「闇」。善否,谓善与不善。替,废。由,用。「善」与「否」、「替」与「由」对文。句谓于政事民人之善恶、废用不能明察。绾,读为「缓」。絚,读为「亟」,训为「急」。古书言「缓急」多与政事相关,如《汉书·食货志》「令有缓急」。”[19]网友ee提出:“‘ [黑+攴] ’可读为‘谋’。”[20]所说当是,此句当读为“勉身相上而谋政事民人善否、替由、赐予、缓絚之故,以告其密迩。”其中的“勉身相上”当是指从政,“政事民人善否、替由、赐予、缓絚之故”即因从政而在朝中了解到的政局变化情况,“以告其密迩”即将这些情况私自透露给亲近的人。“絚”字文献中或又作“緪”,本身就可以径训为“急”,《淮南子·缪称》:“治国譬若张瑟,大弦絚,则小弦绝矣。”高诱注:“絚,急也。”《说文·糸部》:“緪,大索也。一曰急也。”故整理者言“絚,读为「亟」”殊为不必。由前可见,称“急”为“絚”是《淮南子》的特征,而清华简中,这个用法也并非仅限于《廼命二》,清华简五《子仪》中即有“不谷繻左右絚,繻右左絚。”可见由清华简五《子仪》而至清华简九《廼命二》,再至《淮南子·缪称》,当是存在一个传承因素。 母(毋)或不共公事,而 整理者注〔一二〕:“共,训为「供具」,或训为「恭敬」。试读「而专㓷淫,居贾儥,抑狱讼」为句。㓷,《说文》重文作「劓」,《吕刑》苗民「淫为劓、刵、椓、黥」。贾儥,市卖。「加宠倍大」,「加」、「倍」皆侵凌、悖逆义,《左传》隐公三年「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以子云于外」谓尔密迩之人称加宠倍大为尔之言行于外。”[21]“不恭公事”类似于“不恭职事”,可参看《韩诗外传》卷四:“言其不恭其职事,而病其主也。”对比“贾儥”、“狱讼”,则此处的“㓷”似当读为“泆”,《开元占经·石氏中官占》引《石氏赞》曰:“东咸西咸防泆淫。”“泆淫”也即“淫泆”,又或作“淫佚”、“淫失”、“淫逸”,典籍习见。整理者言“「加」、「倍」皆侵凌、悖逆义”显然不确,“加”当读为“假”[22],清华简五《管仲》:“受命虽约,出外必张,蠢动谨畏,假宠以放。”《管子·四称》:“遂进不退,假宠鬻贵。”《左传·昭公四年》:“君若苟无四方之虞,则愿假宠以请于诸侯。”皆“假宠”辞例。“大”当读为“汰”[23],训为骄奢,《左传·昭公三年》:“伯石之汰也,一为礼于晋,犹荷其禄,况以礼终始乎?”杜预注:“汰,骄也。”“假宠倍汰”即依仗宠信而倍增骄奢。整理者注所言“「以子云于外」谓尔密迩之人称加宠倍大为尔之言行于外”完全不知所云,笔者认为,“子”当读为“孳”[24],训为滋生,“员”当读为“损”,训为损害,“孳损于外”即在外滋生损害。 母(毋)或從而必(密)逐(邇)之 整理者注〔一三〕:“ 天命非 整理者注〔一四〕:“「天命非 整理者注〔一五〕:“《礼记·缁衣》「毋以嬖御人疾庄后」,「疾」字上博简《缁衣》作「 母(毋)或取資於上, 整理者注〔一六〕:“ 母(毋)或 整理者注〔一七〕:“ 母(毋)或 整理者注〔一八〕:“「 母(毋)或聖(聽)告𪯈(臚)【一一】言,乍(作) 整理者注〔一九〕:“𪯈,试读为「胪」。《国语·晋语六》「风听胪言于市」,韦注:「传也。」《书·盘庚上》「起信险肤」,吴闿生、章太炎亦读为「胪」。 母(毋)或不相孫(遜)𡥈(教)於善,𡖊(夙)夜 整理者注〔二〇〕:“孙,读为「逊」,训为「谦虚」。或读为「训」。 母(毋)或出内(納)𫊟(吾)告(誥)命不端,然進退 整理者注〔二一〕:“《书·尧典》:「夙夜出纳朕命,惟允。」进退,谓损益,清华简《摄命》简二一「女有退进于朕命」。往来,古书多用作引荐黜退,详《廼命一》注〔一四〕。「德将」见《酒诰》「德将无醉」。 母(毋)或不善等會,詯(曁)告言逐(彌) 整理者注〔二二〕:“等会,等,《说文》「齐简也」;会,会计,合计。詯,读为「暨」,自声、既声音近可通,如「洎」、「溉」通用。《书·尧典》「暨皋陶」,《说文》作「臮咎繇」,正始石经古文作「 整理者注〔二三〕:“将,训为「牵率」,详《廼命一》注〔一二〕。
整理者注〔二四〕:“《书·康诰》:「往尽乃心。」「欲」前省略第一人称主语「朕」。规,参看李守奎:《释楚简中的「规」——兼说「支」亦「规」之表意初文》(《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二〇一六年第三期),此处训为「谋度」。「恶美」、「毋欲」为「告」之宾语,谓恶与美、劝止与期愿。”[47]“往尽廼心”对应于《廼命一》的“各勉乃身”,“相上”对应于《廼命一》的“训命其下”,由此即体现出《廼命二》针对的群体是以劳心和以服事君上为主,而《廼命一》针对的群体则是以劳身和与下层沟通为主。“欲规念之”后当加逗号,“以告”后原简有明确的句读标志,故当加句号,因此整理者注所言“「恶美」、「毋欲」为「告」之宾语,谓恶与美、劝止与期愿。”当皆不确,“以告”所指应为之前的各项训诫内容。“恶美毋欲”当是指不要在从政时掺杂入自己的好恶,可参《国语·晋语八》:“苟可以安君利国,美恶一心也。” 尚用氒(厥)命,女(汝)廼能袁(遠)猷自固,以 整理者注〔二五〕:“尚,用于句首表祈使。用命,见《甘誓》:「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远猷,见《康诰》「远乃猷」。自固,见《汉书·佞幸传》「善为媚以自固」。”[48]“尚用厥命”对应于《廼命一》的“奉依尚聿”,“远猷”还见于西周晚期的《㝬簋》(《集成》04317),“自固”则又见于清华简九《治政之道》和银雀山汉简《十问》,因此虽然“远猷”措辞特征很早,但“自固”则说明《廼命二》的成文时间当与《治政之道》和《十问》相近。 回顾前文所述,《廼命二》的辞句特征较接近清华简《摄命》、《皇门》、《芮良夫毖》、《管仲》、《子仪》、《邦家处位》、《治政之道》等篇,以及马王堆帛书《黄帝书》还有传世文献中《书》系的《康诰》、《金縢》与战国文献的《墨子》、《管子》、《左传》、《国语》、《六韬》、《吕氏春秋》、《荀子》、《大戴礼记》等,对比与《廼命一》措辞相关的文献,重合的有清华简《摄命》、《皇门》、《芮良夫毖》、《邦家处位》、《治政之道》以及传世文献的《管子》、《左传》、《国语》,可见《廼命二》与《廼命一》作者的措辞特征主要源自清华简各篇,又非常接近于《管子》、《左传》、《国语》,因此这同样说明两篇的作者很可能即清华简所出古墓的墓主,且两篇的成文时间以战国末期为最可能。 [1]以下释文及整理者注释皆照录《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原书内容,笔者意见在解析部分给出。 [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7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12/29/884/,2019年12月29日。 [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7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7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7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简帛论坛:http://www./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2428&pid=28471,2019年11月27日。 [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7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9] 简帛论坛:http://www./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2428&pid=28565,2019年12月5日。 [1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7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 简帛论坛:http://www./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428&extra=page%3D1,2019年11月22日。 [1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7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3]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8/10/09/672,2018年10月9日。 [1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6]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20/02/12/909/,2020年2月12日。 [1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8]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412页“忒与貣”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1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0] 简帛论坛:http://www./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2428&pid=28392,2019年11月23日。 [2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2]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669页“加与假”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23]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633页“大与汰”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24]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428页“字与孳”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2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7]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20/01/26/899/,2020年1月26日。 [2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0]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3/20/712/,2019年3月20日。 [3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20/02/12/909/,2020年2月12日。 [3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3]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72页“骈与冉”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34]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29/745/,2019年5月29日。 [35]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228页“音与阴”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3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8]简帛论坛:http://www./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2428&pid=28578,2019年12月7日。 [3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0]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139页“驯与孙”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4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4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3]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407页“特与德”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4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5]《古字通假会典》第359页“速与趣”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4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8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8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8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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