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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21年(1542年),四川叙州府(宜...

 广东黄汉光 2020-03-12
嘉靖21年(1542年),四川叙州府(宜宾)富顺县,一个叫卞贵的人到当地当铺赎当,结果发现当铺老板刚收了一床带血的缎被。然而卞贵左看右看,都觉得这床被子是自己一个多月前刚下葬的妹妹的裹被。

详细问了当铺老板,原来是当地一泼皮龙二拿来典当的,说是因为猫钻到了主家张雄才家的被子里,不小心被压死,主家不要了,便送与龙二,龙二要用钱,便拿来典当。

当铺老板一开始也不愿收,但是看到缎面没被污染,又拿了盐、醋、白梅抹在血迹上,发现的确不是人血的淡红色,于是便收了这当。

卞贵急匆匆地去看了妹妹的坟地,的确有新翻土的痕迹,于是立马报官,把龙二和当铺老板都告了。

《大明律》对“盗墓”的惩罚很严的,只要挖土了,就要打100杖,坐3年牢;挖墓见到棺材了,就要打100杖,流放3千里;如果开了棺见了尸体,那可是要绞死的。

所以这不是小案子,当地知县罗绅,接到诉状之后立刻升堂提讯龙二。盗墓什么罪,龙二心里当然清楚,但是龙二竟然供认不讳,这床缎被的确是自己盗的墓里的,但是这墓并非是人的墓,而是猴子的墓。盗人墓犯法,盗猴子墓不犯法,这也就是龙二为什么敢拿着带血的缎被去典当的原因。

于是罗知县立即命仵作开馆验尸,当棺材打开那一刻,发现里面的确躺着一只破了脑袋的猴子,并没有卞贵的妹妹。然后再做血液比对,得出缎被上的确是猴子的血。

当务之急,就是找到卞贵妹妹的尸体。可是遍寻不着,找不到就不能定龙二的罪。不但龙二无法治罪,卞贵还有诬告之嫌。因为的确分不出谁说的真话,所以卞贵和龙二都被关在大牢,等发现其妹妹再作定夺。结果关了一年,罗知县都离任了,也没任何结果。

继任知县赵汝谦到任后,对前任未结的积案开始进行核查,发现了这个案子,也觉得蹊跷。

但是赵知县的思路和罗知县不一样,他发现龙二除非一开始就知道墓里埋着猴子,不然理论上他挖人墓,打开棺椁,一样得判绞刑。

所以缺口还得从龙二身上打开,龙二要想不被砍头,就得交代自己怎么知道墓里埋的是猴子?龙二为了求命,只得交待那天自己路过墓旁,发现有墓被盗,棺椁打开,自己想着去捡点什么,突然一只猴子扑了过来,龙二顺手捡起镐把,一下子把猴子开了瓢,扔下镐把,吓得跑了几里地,等回过神来,再转来看时,发现棺材里除了刚才那只死猴子,只有床缎被,并没有人,于是龙二埋了猴子,拿走了沾了猴血缎被。龙二很聪明,既交代了案情,又把自己撇干净了。

赵知县带着仵作和龙二他们再次去勘察了现场,时隔一年,那个猴尸头破血流尽,无意之中变成了具干猴尸。赵知县敏锐地发现了那个猴子的耳朵上有耳洞,这说明这猴子不是野生的,而是有人家养的。

于是赵知县立刻命人查询附近养猴的人家,结果一个叫何祚的养猴人,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个何祚善养猴,但是一年前和老母搬到了成都,投靠他的姐姐去了。

赵知县立刻派人去成都传讯何祚。到了成都,衙役们才发现卞贵的妹妹竟然就生活在何祚的姐姐家,并且苦守青灯,每日抄经。

等一干人等回到富顺县,真相被一步步揭开。原来龙二的主家张雄才和卞家是结了娃娃亲。但是时过境迁,张家发达了,卞家落魄了,卞贵为了做生意养家,把祖宅都当了。卞贵的妹妹也很懂事,替人抄写《金刚经》,供到庙里。

张雄才就想退婚,但是无由不便。于是张雄才干了件缺德事,借用卞贵妹妹为寺庙抄写佛经的笔迹,请人写了一些淫词艳曲,作为退婚依据。

可是卞家只是落魄了,视名节还是很重的。所以卞父一怒,逼着卞贵的妹妹自杀,结果卞贵妹妹真自杀了。一家人除了卞父都不知妹妹真正死因,哭着给妹妹下了葬。张雄才也故意送了些随葬品,这里就包括那床缎被。

因为东西是龙二送到卞家的,所以心心念念这些东西,当夜就来挖坟。而住在附近的何祚家猴子溜上山了,结果棺材刚打开,何祚家的猴子一看有人,以为是何祚来找它了,一下子蹿到了龙二的头上,于是就发生了龙二交代的那幕。

等何祚找来的时候,发现卞贵妹妹还活着,于是将其救下,这之间一来一去,龙二还真就没见到何祚和卞贵妹妹,打了个完美的时间差。何祚听了卞贵妹妹的遭遇,于是决定举家带着她去成都躲避。

真相大白后,龙二隐瞒了自己挖坟的事情,但是的确未见尸体,所以打100杖,发配3000里;

张雄才诡写他人姓名词帖,奸人阴私,当判绞刑,但是他给的对象是卞父,不是官府,所以判了责杖40,枷号3个月;

卞父逼迫女儿自缢,杖一百;当铺老板以坐脏论罪,但涉及金额不足一两银子,所以打40鞭子。

卞贵无辜受牵连,白坐了一年牢,不过他还是很开心的,因为妹妹没死,有罪之人也已经判决。

不过最善有善报的,当属何祚,因为经赵知县主婚,最终娶了卞贵的妹妹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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