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全市体育场馆复工,加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严防复工后的集聚性风险,落实体育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防疫主体责任,现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苏州市体育场馆复业指南》(以下简称“复业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面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外体育场馆,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除外。 二、实施时间 三、复业条件 四、场馆项目 五、通风管理 室内体育场馆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一)自然通风。每天开窗保持自然通风不少于2小时 或营业期间保持排气扇运转正常,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周至少对运行的集中空调 通风系统过滤网等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同时符合以下三条件之一方可运行: 1. 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2. 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的; 3.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能确保各区域独立通风的。 六、场所管理 七、员工管理 (一)安排符合复工条件的人员上岗,每日开业前对从业员工测量体温,进行健康筛查,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 做到不漏一人。 (二)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应穿着洁净的工作服装,并佩戴符合规定的口罩上岗,与顾客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开会、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聚就餐。 (四)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暂停工作进行隔离,并向属地政府报告。 八、客流管控 九、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体育场馆要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单一经营场所(门店)为单位, 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组织全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自觉配合属地管理部门和体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联系电话: 苏州市体育市场管理处:65245949 苏州市体育局综合处:65245867 来源:苏州市体育局官网 |
|
来自: 吸氧 > 《厉害了.苏州.太仓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