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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动车一族注意!你的爱车可能两年后就不能上路了

 轻淡K心 2020-03-14

对于现在广西大部分地区的群众来说,日常上班、买菜等可能坐的出行工具都是电动车,大家街小巷、上下班高峰期各大红绿灯路口随处可见大量的电动车。电动车的好处就是方便,不怕路上堵车,可以说,电动车成为了许多人必不可少的一种交通工具。

不过,你们现在骑行的电动车可能面临两年后要报废不能上路的情况了。近日,广西已经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市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对超标的电动车设置三年的过度期限,三年过后,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上路。具体要求如下:

自新国标实施日起(2019年4月15日)对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使用过渡期限,超过三年后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从2019年4月15日算起的话,现在离这些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使用期限就只剩2年左右了。

那么什么是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呢?主要看你的车牌号属于哪一类。在广西,过去一共实行了三次电动自行车车牌号的登记。这里以北海市为例介绍一下。

新国标是指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

正式号牌则指的是2014年6月26日北海市第一次集中注册登记期结束后至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按照当时的标准核发的正式号牌,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旧国标”;

临时号牌的电动车指的是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6月25日北海市第一次集中注册登记时上牌的电动车。

所以,这次设置三年期限的电动车主要是针对那些临时车牌的电动车,不同地区的临时车牌号登记时间不一样,北海市的是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6月25日,广西其他地区的时间可能有出入。

现在只剩两年时间了,对于一些想买辆二手电动车的人,就要注意了,别买到了超标的电动车,不然还没有得开多久可能就报废了。同时,现在准备新购买电动车的人也要注意,要到具备电动自行车销售资质的商家店铺进行购买,在网上或通过其他途径购买一些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当然也不具备上路的条件。

最后科普一个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要求:

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信息来源:广西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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