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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 | 有问必答,这一期是你关心的租金税收问题和社保减免问题

 7932huhayou 2020-03-14



听税(第二十六期) 来自广东税务 00:00 08:31

欢迎来到《听税》,现在很多企业已经慢慢进入了有序的复工复产阶段了。很多纳税人在合理调度的前提下开始慢慢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为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和各地都出台了不少相应的税费政策。那么已经复工复产的你,用足用好了这些政策了吗?对政策又有什么疑问呢?

这期的《听税》,我们一起去关注一下,对热点问题来一次集中答疑吧。

租金减免问题

疫情期间,租金的减免是大家关心的话题。首先,我们就先来关注一些这方面的问题。有公司问到:

01

问:我公司积极响应政府支持复工复产的倡议,在疫情发生后对租户免除3个月的租金,请问我公司免除的租金是否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疫情防控期间,你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对租户减免租金,是以满足一定租赁期限为前提的,减免的租金并不是完全“无偿”的赠送。因此,你公司减免的租金不需要视同销售,只需要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如你公司前期已预收租金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对应的租金销售额。

02

问:疫情期间我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需要视同销售?是否会被认为价格偏低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答:疫情期间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情形,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不需要作视同销售处理。该行为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计税价格偏低情形,不需纳税调整。

商务流程问题

受疫情影响, 不少企业的经营受到了一些考验,正常的商务流程也面临一些新问题,比如以下这一个:

01

问:受疫情影响,我公司部分供货企业面临倒闭的风险,货已经收到,但可能取不到发票。这部分出口应该怎么处理,如果来不及申报退税,需要视同内销征税吗?

答:如果交易是真实的,但受疫情影响,有可能不能马上取得办理退税的发票,不能按期申报出口退(免)税,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的规定,等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再申报办理退(免)税,不用视同内销征税。

社保费的相关政策

嗯,当然,相信社保费的相关政策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一起来看几个比较常见的热点问题:

01

问:企业如何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答:企业享受“免”“减”“延”优惠政策不需要申请。税务部门对享受该三类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企业,实行“免填单、免申请”。用人单位按照原有做法据实办理增员、减员和申报缴费业务,符合减免条件的,在申报环节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2020年3月8日,广东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已全面完成调整,用人单位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纳社保费操作。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在申报环节自动享受减免政策。对于用人单位3月8日前已申报但未缴纳的2020年2月和3月社会保险费,税务机关已按照用人单位享受的减免类型,重新计算了应缴金额,用人单位无需再次申报,核实应缴金额无误后即可缴费。

02

问: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今年2月已经缴纳了费款,是否可以退费,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

答:用人单位已缴纳2020年2月或者3月社会保险费的,免填单、免申请,由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主动发起退费,正常情况下3月份可以收到退费。原则上享受减免的费款直接退回用人单位原缴费账户,因缴费账户信息原因,导致无法成功退费的,税务机关将主动联系用人单位获取账户信息。

03

问:本来想2月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但是受疫情影响,没有办理登记,请问可以补缴吗?

答: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04

问:离职后,可不可以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体的条件,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政策文件”专栏,查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05

问:公司在2020年3月补缴2019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能否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答:不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用人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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