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支持疫情防控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 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该再贷款属于央行再贷款中的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为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全国性银行。 2.哪些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使用专项再贷款资金? 专项再贷款资金投向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支持银行向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通过的全国性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保障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目前邢台市共有9家企业列入全国性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名单。 3.专项再贷款的利率和期限分别是多少,对企业有什么优惠? 专项再贷款按月发放,每月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再贷款期限为1年。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 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由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尽快拨付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 4.专项再贷款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有什么要求? 专项再贷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应,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审计部门将对企业优惠贷款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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