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表五: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明细
(1)产品单元:如企业只申报1种食品添加剂产品,此栏填“无”。如企业生产2种或2 种以上食品添加产品,则此栏填写该产品品种名称,并需将2种或2种以上食品添加产品分 栏填写,对应的原料名称也应分栏填写。
(2)名称:按所购的原辅材料对应名称填写
(3)规格型号:应填写主要性能指标或重要指标(如,含量≥95%,熔点78-81℃,水份≤ 10%等),不得填写“kg/桶、食品级”等这样的型式,包装容器应注明产品的材质(如聚乙 烯)。如没有规格型号的应填“无”。
(4)标准名称和编号:按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和标准代号。所采用的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也可以是企业标准,但标准版本应为现行有效。(注:审核老师现场 核查时需特别注意)
(5)生产单位:应填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生产厂家全称。如果是从供应商处购买 原辅材料,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基础上,要写清楚供应商。
7.表六: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明细表
(1)产品单元:如企业只申报1种食品添加剂产品,此栏填“无”。如企业生产2种或2种以 上食品添加产品,则此栏填写该产品品种名称,并2种或2种以上食品添加产品分栏填写, 对应的检测仪器名称也应分栏填写,共用的检测设可以以“其他”归类在一起。
(2)名称:按企业所申报产品相关的采购、过程和出厂检验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际名 称填写,填写设备名称时不得填写俗名和别名。
(3)规格型号:按检测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填写,如没有规格型号的应填“无”。
(4)精度等级:按检测仪器、设备所具备的精度等级填写。
(5)使用场所:按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际使用场所填写,如在生产线或实验室或化验室等使 用。
(6)生产厂家及国别:对国产设备,填写生产企业的全称;对进口设备,可只填写国家名称; 对自行设计、制造的设备、专用机械、工艺装备填写可填写自制。
8.表七: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
(1)所属单位名称:填写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所属单位名称。
(2)与集团公司关系: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一页不够,可以增加 页数,附页注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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