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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口出,玩笑杀人:清代“夫妻同房调笑致死案”例解

 修心and慎行 2020-03-15

法律读库  2020年3月15日

作者:南楚乔木

清代某县有甲乙两人,是连襟关系,素日常常相互嘲弄戏谑,一见面就打打闹闹,争论不休。当地有条深溪,水面仅数丈宽,然水流湍急,无法涉过。某天,甲乙各约数人,商量到附近游玩,碰巧路经溪旁,两边正好隔岸相对,“一水盈盈,聊通笑语”。众人同处乡里,大多互相认识,故此隔岸边赶路边说笑。

甲乙两人又开始互相逗弄,拌起嘴皮,同行众人听闻,无不捧腹大笑(同游者靡不粲然)。乙忽然拔出所佩小刀,装作发怒模样指甲笑道:“你这不听话的奴才,最好莫再言语,再说话我就杀了你!”甲笑骂道:“畜生!你想杀你老子吗?生你这么不肖的儿子,我确实该被你杀(生汝不肖,杀我固宜)。”说完还假意向乙挺了挺胸,嘻嘻哈哈笑个不停。

祸从口出,玩笑杀人:清代“夫妻同房调笑致死案”例解

隔岸的乙也笑扬刀刃,做出击刺的动作。众人正捧腹大笑时,甲突然倾颓倒地,左右急忙上前察看,只见鲜血殷红,刀已插入胸膛,甲竟当场身死。众人登时惊骇失色,再看乙,依旧含笑握刀,刀刃已沾满淋漓鲜血,却仍不知发生何事。两岸立起喧嚣聒噪,众人急呼救命,来往行人无不被慌乱之声惊动,纷纷聚集过来。这时乙才感觉自己真地杀了人,想逃已是不及。众人合力夺下他的刀,将其绑缚送官。

本地知县素以神明著称,接报后,觉知此案不比寻常,立刻带人赶到案发现场仔细勘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结束后,知县又立即下令截断上游溪流,待水道干涸,再探究河底有何怪异,果然发现河床上有脚印,连通两边溪岸,来往都有迹可循。仔细观察,脚印纤细如锥,不像男子留下,县令也非常震惊,令人深挖。不过数尺,便发现一只小箱。打开一看,内藏一双鲜如红莲的女鞋,“崭然未朽”。

祸从口出,玩笑杀人:清代“夫妻同房调笑致死案”例解

知县思忖半晌,恍然大悟,当场唤来乙:“这是你前世的冤孽,你虽未杀人,然他却因你而死,由于平日惯于玩笑戏谑、耍贫嘴而引发争斗,活该你们咎由自取。”乙听闻后悔不迭,跪地认罪,不再辩解,最终论死抵罪。(作者)父亲生前常举此事为例,谆谆告诫:徒逞嘴瘾嬉戏取乐,非但无益,还会像甲乙两人那样闯下大祸,可见谨慎言辞,难道不该吗(可不慎欤)?

作者文末有言:律法有戏杀一条,说的是因玩笑杀人。上述此案,凭甲乙的关系,乙必然不会真地想杀甲,却由于耍嘴皮使杀人得以成真。随意开玩笑确实对人没有好处啊(戏真无益于人矣)!犹记某州有位妇人,年纪不足二十,因杀害丈夫,按律拟死。官府审讯时,她羞愧后悔,泪流满面,道不出原委,只求速死。官员见其凄惨可怜,实在不忍,将她带到自己家中,让夫人打探原因,这才得知事实真相。

祸从口出,玩笑杀人:清代“夫妻同房调笑致死案”例解

原来这对夫妻正当年少,喂养雌雄两匹马。一日,丈夫去马厩,正遇雄马跃跃欲试,想与雌马交媾,雌马却“拒以后蹄”,不让雄马近身。丈夫见此觉得好笑,便叫来妻子观看,两人大笑一场。回屋后,丈夫硬要妻子学雌马的举动,妻子羞涩不愿,丈夫始终不悦,妻子只好勉为答应。刚一伸腿,恰好踢中丈夫下身,丈夫当即闷声倒地,回身一看,他已口吐白沫,回天乏术(已无救矣)。这尤其是一桩戏杀可笑的案子,因此附记在此,以戒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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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萤窗异草》中【红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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