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以下简称《账务处理》)规定,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于核算本年度发生或发现的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作为一个损益类科目,与其他损益类科目比较,具有如下特殊性: (1)余额不转入本年利润.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外,其他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均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期末余额却转入"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科目. (2)无直接对应的报表项目.包括利润表在内的所有财务报表,都不存在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名称相同或相近的、或者直接对应的报表项目. (3)调本年账务、调上年报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使用,必然导致上年报表的调整,但涉及该科目的会计分录,均登记在调整当期的总账和明细账中,而调整的财务报表,实际上均属于上年报表.比如201 0年5月份发现上年重要差错涉及损益,更正分录(调账分录)登记在2010年5月份账务中,但调整报表年初数、上年数时,实际上调整的是2009年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和2009年度年报利润表的本年数. (4)调整利润表时要进行项目分解.只要是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不论在其发生时涉及损益的部分应计入利润表的哪些项目,都统一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但是,计入该科目的属于上一年度的收入、成本和费用,调整利润表上年数时,则必须将其分解到各相关损益项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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