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校园教学秩序实施方案》,明确高三和初三年级学生原则上3月25日前恢复正常教学,在执行好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因时、分类、错峰开学的总要求,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暴发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安排学校分类错时开学。 ●3月25日前,高三和初三年级学生原则上恢复正常教学。 ●高中和初中其他年级、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视疫情形势由属地政府确定开学时间。 ●高职院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学生返校时间由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普通本科院校其他年级学生返校时间按照 “一校一案”确定。 来源:宁夏广电新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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