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十堰防控指挥部发出《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指挥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差异化精准防控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全面恢复交通。各地要按照省市指挥部通知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恢复交通,加快恢复农村客运班车、各县市区的客运交通,落实好公交车辆消杀防疫、准乘人数设置、乘客登车测温扫码及实名登记等措施。 二、撤销市域内各种交通卡口。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市内其他交通卡口一律撤销。 三、认真落实一码通行要求。各村、社区经查验湖北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即予通行,有“绿码”的不得要求另行提供健康证明。对于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由出行人所在村(社区)出具健康监测证明,即可通行。 四、小区恢复人车出行。各小区要在坚持门岗值守措施的基础上,方便复工复产人员出行,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人员查验“绿码”、测温正常即予通行。加快恢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各地复工人员可乘私家车出行。对因疫情防控而滞留小区的车辆不得收停车费。 五、加快企业复工复产。除省指挥部列为复工复产负面清单的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面复工复产。 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市指挥部的各项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出行和复工复产工作。对执行不力的,将督查问责。 请各县市区于3月19日12:00前将落实情况报市指挥部, 联系人:郝顺,联系电话: 13636151566。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 来源:荆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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