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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云路:十二种父母之爱

 枕月 2020-03-21

很少有人讲对爱要做分析,但是我们提出要对爱做分析。这里要分析的主要是父母对子女之爱。分析清楚了,就可能刷新我们对自己、对孩子、对家庭教育的洞察力,成为家庭教育专家。

一定要放下过去习惯的、笼统的所谓父爱和母爱观念,笼统地对父母之爱一律采取讴歌、肯定的观念。

父母对子女之爱是由方方面面构成的,概括起来有十二种:

第一种,之所以爱子女,是因为把子女当做自己生命的延续,这是发自生命深处的一种爱。

第二种,父母把孩子当做爱情的果实和纽带,是爱情的象征和延伸。

第三种,把子女当做传宗接代的象征。

第四种,把子女当做自己特殊的劳动和以哺育、教育为内容的劳动成果。爱子女,像爱自己劳动的成果一样,像作家爱自己的作品一样。

第五种,孩子带来了欢乐。

第六种,孩子带给自己人格完整的骄傲与满足。

第七种,孩子常常给自己相对比较空虚的生活带来充实。这在目前某些家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第八种,孩子是家长在社会文化中有一定能力、一定地位和一定教养的标志,因而常常给家长带来虚荣的满足。

第九种,孩子常常成为一些父母在人生萎缩时的自我安慰和开脱。

第十种,可能是比较少数的情况,但同样要指出来,孩子成为父母自虐倾向所需要的供奉与牺牲。

第十一种,把孩子当做财富,当做劳动力。

第十二种,少数甚至极个别人,而且往往是母亲这一方,由于夫妻爱情生活的淡漠,感情方面的不满足,在不自觉中把孩子当做爱人的替代物。

以上十二种爱都有其合理性,都不应该简单地肯定和否定,它只要在一定限度内就都是合理的。哪怕把孩子当做自己的财富和劳动力,你在农村,孩子是劳动力啊。多一个劳动力,感到骄傲,未尝不可。但是如果只把孩子当做劳动力,跟雇工差不多了,这是多么可怕的心理。所以,一定要适度。

为什么子女有的时候会出现偏差?且不说你爱的方法,从爱的内容、根源,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有可能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可是不少家长还觉得自己很冤,觉得自己义正辞严,我很爱孩子呀,殊不知对自己的爱缺乏分析。

通过以上十二种对子女之爱的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任何对子女的爱从其一开始的发生来讲,都是父母从爱自己出发的。

第二,十二种爱中的任何一种在一定意义上都有其道理,有其合理性。

第三,任何一种爱都可能因其不适度,给孩子带来不利的影响。

当我们对各种各样的爱进行了分析之后,就有必要提高认识,使爱得到升华。没有升华,爱只停留在十二种爱的某一种、某几种不自觉的组合之中。我们对这十二种爱做出分析,并做出选择和调整,同时升华到这样一种高度,从现在开始,爱是真正为孩子着想的。

要把对子女的爱升华到完全为子女着想这个高度,才是值得提倡的父母之爱。

如果现在孩子住校对他有好处,可是你舍不得,希望孩子留在身边,就不让孩子住校。这样的父爱和母爱是自私的。现在硬硬心让孩子离开自己,他一开始可能不适应,有点紧张和压力,但对于培养孩子的自立有好处。这时候父母心硬一点是真正为孩子着想。

要克制通常所说的父爱、母爱的心理享受,完全为孩子着想,这是目前家长需要进行的一个大的思想观念的变化。(柯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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