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崔桐
大理寺左评事赠太常寺丞石峰林君墓志铭
《崔东洲集》卷之十六
大理寺左评事赠太常寺丞石峰林君墓志铭
大理寺左寺左评事赠太常寺寺丞石峰林公墓表(林质夫)
【明】大理寺左寺左評事贈太常寺寺丞石峰林公墓表(張岳)
正德已夘春三月辛亥 武皇將南幸 中外詾詾危疑 廷臣交章諫 上怒責 先諫者跪外廷 待五日罪止 來者勿敢諫 丙辰行人司奏繼上
上愈怒 羣捽去 下詔獄 翌日大理寺闔寺繼之 又翌日工部屬三人又繼之 上讀奏 怒 如行人司加甚 命鎖項械手足 暴廷中五日復繫詔獄待後命
是時 余備數行人司 同年長樂林君質夫為大理評事 質夫長余十餘歲 稟素癯繫械 出入神氣閒静無異 騎從出入棘署也 越四月壬申杖于獄
又越五日丁丑杖闕下 質夫兩臀無完肉 流血漬階砌 竟杖息微微弗續舁 至同年刑部主事鄭君與聚舍遂絶就殮焉
余時卧瘡不能視質夫之殮而親見其死狀 為之伏枕流涕絫日 是夏 六月 余謫南京國子監學正便道省視 乃攜質夫喪偕 行至延平付其子逢春歸葬
質夫為人忠孝沉黙心事瑩明無一 不可質諸鬼神 其事親居家孝友恭儉 與人信詳刑謹細 不以一字茍喜怒于人 可謂賢者 當質夫未死時
士大夫知質夫者 大率謂其清修雅飭為善人而已 及其勇于赴義臨死生而志不懾氣不衰 然後知其浩然有烈丈夫之風 非止世所謂善人也
黄後峯伯固于質夫分素淺 在獄中熟察其所為私謂余曰 吾取友幾徧天下乃近遺質夫 盖將委心焉然 質夫死未幾伯固亦死 天於賢者氣數何如也
今天子即位 贈質夫太常寺丞遣官諭祭録 逢春入太學授光禄署丞轉九江府推官陞署正 逢春嘗以墓表屬余久之未能作 甲辰冬余撫江西逢春迎九江
將之光禄任謁 余别復申前請 嗚呼 同質夫時諫者百數人 械繫詔獄者三十七人 死者十一人 自己夘至今二十七年械繫所存二十六人者
惟余强顔茍禄而已 霜雪雨露無往非天甘苦堅脆 萬物各以其生質受之 為變不齊 然莫非天之道也 于天乎 奚有欣戚質夫之全歸 與逢春之成立
皆可以自信而無憾矣 故書以授逢春 使歸刻之石以示後世之欲知質夫者 且慰九原之志云 質夫名公黼 别號石峯 死時年四十四
墓在長樂縣某鄉之原 配某氏子一即逢春
嘉靖甲辰小至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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