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农村宅基地已经经过卫星图确权,但没有发证,重新翻盖后怎么判定能否重新确权?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在没有实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前,颁发的宅基地权证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部分颁发过房屋所有权证。按照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确权登记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原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
不动产登记对实行拆建翻建改建后的房屋是这样规定的,按照规定通过审批的,占用宅基地未超过批准面积,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可申请不动产登记。 未经批准拆翻改建,对于翻建、加层等情况的,按照规定的违建处理政策,处理到位补办规划手续后,无相邻权纠纷,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可申请不动产登记。超层部分建筑给予标注并不予确权。 最后对于题主的问题总结如下,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前,原来的权证继续可有效使用;不动产登记会通过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以原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为申请材料,有规定情形的通过实地查看等程序登记。卫*星影*像图片等是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时加以利用的数据资料;原有合法住宅在拆翻改建时未按规定审批的,按政策规定处理并补办手续后,可申请确权登记,超层部分不予确权。 感谢阅读,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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