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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大学教职工2019年医药费商保二次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360_ss_note2 2020-03-23

各单位暨全体参保职工: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了保证全体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加强了对教职工进出校园的管理。针对参保职工特别关注的医疗保险报销问题,经学校医保办与渤海商业保险公司商议,为了保证参保职工能够安全有序的进行2019年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对报销结束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定2020年3月31日报销结束,暂时延长到5月31日。

因目前还在疫情期间,具体收单开始时间还要商议后才能决定,收单办法和流程也需要进一步确定。请参保职工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收单时间和收单办法会及时通知大家。

天津大学医疗保险

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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