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工资: 皇太后:年薪黄金20两,白银2000两,日用生猪1头,羊1只,鸡鸭各1只; 皇后:年薪白银1000两,日用猪肉16斤,羊肉1盘,鸡鸭各1只; 皇贵妃:年薪白银800两,日用猪肉12斤,羊肉1盘,鸡或鸭1只; 贵妃:年薪白银600两,日用猪肉9斤8两,羊肉半盘,鸡或鸭半只; 妃:年薪白银300两,日用猪肉9斤,羊肉半盘,鸡鸭相加每月10只; 嫔:年薪白银200两,日用猪肉6斤8两,羊肉半盘,鸡鸭相加每月10只; 贵人:年薪白银100两,日用猪肉6斤,羊肉半盘,鸡鸭相加每月8只; 常在:年薪白银50两,日用猪肉5斤,羊肉半盘,鸡鸭相加每月5只; 答应:年薪白银30两,日用猪肉1斤8两,羊肉半盘,鸡鸭相加每月5只。 清朝继承明朝“薄待后宫”惯例,实行按照品阶发工资与用度的规制,称作“月例银”,不同品阶的后妃之间月例银与用度相差巨大; 另外还有诸多实物工资,如绸缎、炭火、米面之类,不同品阶享有的数量、品种不尽相同,品阶低的庶妃能享有的种类数量都非常少; 实物工资中,仅吃食属后妃与自己宫中人主仆共享,其他物品与月例银都属后妃个人,太监宫女们的俸禄,都是由内务府按月额外发放。 #清朝# #历史冷知识# #清朝历史# #历史# #历史回眸# #皇后# #清朝那些事# #历史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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