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被这样一则小视频刷屏:惊心动魄!加油站内突然起火,女员工12秒生死营救!视频中一位摩托车车主在加好油后拧开车钥匙, 突然之间,火焰从油箱处点燃...... 司机迅速跳下车子,旁边的人员都立马离开 当时,加油站员工宋娟娟临危不惧,放下手中油枪,立即拿起灭火器,撕掉封条进行灭火,另一名员工刘祝琴在便利店看到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关闭油机总闸,之后跑出来帮忙灭火,由于处置及时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从起火到把火扑灭,城东加油站经历了惊心动魄的12秒! 另外一起则是反面典型: 宁波锐奇员工用嘴灭火,小火灾酿成大事故 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锐奇公司员工孙某松将加热后的异构烷烃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并蔓延成灾。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9月29日13时10分许,锐奇公司员工孙常松在厂房西侧一层灌装车间用电磁炉加热制作香水原理异构烷烃混合物。在将加热后的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汽起火燃烧。孙常松并没有就近用灭火器灭火,而是采用纸板扑打、覆盖塑料桶、用嘴吹等方法灭火,持续4分多钟,灭火未成功,火势渐大并烧熔塑料桶,引燃周边易燃可燃物,一层车间迅速进入全面燃烧状态并发生了数次爆炸。 由于员工孙常松根本没有掌握火灾初期的应急处置方法,致使小火灾酿成爆炸和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宇苹、公司实际控制人、生产管理人孙俊才(张宇苹的丈夫)以及事故直接责任者孙常松,3人受伤。要知道,锐奇公司员工一共才28名。可见,伤亡多么惨重!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事故间接原因包括企业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此次重大火灾发生初期,就是一个小火源,但由于孙常松现场小火源应急处置(灭火)不得力,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所有的企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演练、所谓的安全培训刹那间全部失效,小火灾终于酿成为大事故。 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是员工辨识工作现场危险、危害因素 避免事故和伤害的有效措施 然而却有企业在安全培训方面弄虚作假 而且现象很普遍 还记得江苏两家企业 因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上 搞形式、走过场 被逮了个正着! 案件详情 安全员替员工抄写安全试卷,分数弄虚作假 01 5月14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千灯镇昆山科世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中,多份作答试卷和考试签到表笔迹相似,经现场询问,该公司安全员竟为了应付检查,顶替多名作业员工抄写考试试题,制作虚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在后续核查中,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和相关员工进行了询问调查,证实了该公司所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为公司文员一人所写,属于虚假记录!目前,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将严肃查处! 02 3月28日上午,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千灯镇苏州金茂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批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试卷时,将错误的答案批改为正确,将未做的题目也计入分值,在批改计分上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目前,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将错误的答案批改为正确 ▲大题未作答计入分值 伪造员工安全教育记录和考核记录会有什么后果?有什么法律依据? 法律普及 安全培训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但企业安全培训弄虚作假现象突出 俗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实际上,无论生产设备设施多先进、安全设施多完善,员工缺失必需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这些安全素质,员工就稀里糊涂受伤害,企业迟早都会出事,而且迟早会出大事,这不是危言耸听。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务实举措,也是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最重要途径,是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最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件发生的重要途径。 所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强制性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强制性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消防安全培训必须要落到实处! 一分钟安全培训之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日常工作、生活中,当我们面临发生初期火灾危机时,掌握灭火器的基本使用方法,将可能避免悲剧发生,将损失降到最低,下面请您花一分钟学习一下如何正常使用灭火器吧! 01 “一提”:右手提灭火器提手,站至着火点上风侧 注意:一定站在上风口 02 “二拔”:把灭火器放稳,左手扶住把手,右手拔出保险销 03 “三对准”:左手握住喷管,把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 一定要对准火焰根部 04 “四压”:右手按下压把,由近到远进行喷射直至火焰熄灭 特别提醒: 01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注意手指不宜触及喇叭筒,以防冻伤; 02 .扑救电气火灾时先切断电源后再灭火; 03 干粉灭火器要直立使用; 04 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将灭火器倒置。 安全无小事 生命大于天 重罚追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只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 能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真正做到把安全教育培训放在首位 各企业员工 更要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 不心存侥幸、不目无制度、不漠视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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