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6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重点是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产品定义与运作模式。MOM产品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即管理人)管理的同时符合以下两方面特征的公募基金或者私募资管产品: 1、部分或全部资产委托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即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服务; 2、资产划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资产单元,每一个资产单元单独开立证券期货账户。 二是界定参与主体条件与职责。管理人履行法定管理人的受托管理职责,投资顾问依法提供投资建议等服务。 自主投资和委外投资是否可以分别打包估值,并给出各自净值。 建议为大M也单独开立子账户用作自主投资,这样所有子账户都可实现单独估值单独核算,既可以出具自主投资部分的估值表,也可以出具整个产品的估值表。若您需要大M投资部分在母户估值,我行可配合进行相应的产品开发及系统改造。 子户间如何调仓,调仓会否影响份额确认及估值。 管理人可以自主决定资金路径,子户既可以先划回母户,再由母户划至其他子户,也可以子户之间互划。子户互划时,对份额确认、记账方面没有影响,系统会做相应的份额调整。 子账户的“业绩考核”“业绩指标”等要素不一,能否分别设置。 我行的母子账户体系可对每个子账户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出具单独估值表,因此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设置每一个子户要体现的业绩指标、业绩参数等。 理财子户线上开户是否可以放开权限给MOM产品。 我行母子账户体系的线上开户功能可开放权限给MOM产品,客户只需开通我行易托管系统,在易托管上填写子产品信息,即可完成子户的线上开户。 易托管数据的“承载量”如何,是否可以支持高频交易。 高频交易主要取决于交易单元的容量,如果是银行结算模式,交易数据都是中登直接发至托管行和管理人,托管行再进行数据处理,每日18点前能完成数据传输,开始帐务处理;券商结算模式是由券商将交易数据发至托管行和管理人处,合作良好的券商一般在19点前能将交易数据传输至我行,开始帐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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