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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嘉润医院120急救人员未对患者做急救措施,却收取了“院前急救费” 目前已退款

 化语doc 2020-03-25

    3月20日晚,哈市居民李先生在哈尔滨嘉润医院南京路分院输液后,到哈市第一医院进行复查,期间乘120急救车转诊。事后回家查看《黑龙江省院前急救费票据》时发现,有院前急救50元、心电监测5元、血氧饱和度监测3元三项自己当时并未接受医疗服务,认为被多收费。


3月23日,哈尔滨120急救中心南京路分站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回应:属于医护人员的个人行为,她们对收费执行标准理解不透,将进行重新培训,至于心电监测、血氧饱和度监测是否做了,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会将多收取的款退还给当事人。
 
据李先生反映,3月20日晚,因皮外伤在嘉润医院缝合输液后,准备到哈市市第一医院进行复查,被该院的120急救车被转到了哈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查,事后回家发现:“黑龙江省院前急救费票据”上有几项收费项目医护人员并未提供医疗服务,却被收了钱,分别是院前急救50元、心电监测5元、血氧饱和度监测3元。

李先生提供的 《黑龙江省院前急救费票据》 显示李某35岁,用车时间3月20晚21:38-22:00,救护车费用163元、基础担架费55元、急诊出诊费60元、心电监测5元、院前急救费50元、血氧饱和度监测3元、氧气吸入费3元,卫生材料费10元,收费合计349元。盖有哈尔滨市急救中心南京路分站的公章。

李先生说:“当时我在嘉润医院走到急救车上的,下车他们给我抬下来的被收取了55元,之前并未告知收费,在急救车上只给吸了氧气,我现在认为,转运过程中没提供院前急救、心电监测、血氧饱和度监测、卫生材料费,却被收了钱。”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哈尔滨120急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据这名负责人介绍,南京路分站的属于哈尔滨市120急救中心网点的补充力量,属于民营医院,分站和人员车辆都归属(哈尔滨)嘉润医院南京路分院管理,市急救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管,但双方也有协议,出现问题由该院承担。从目前的情况看,患者不够做院前急救的标准,既然没有做就不应该收取。

对李先生的投诉,哈尔滨市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责令南京路分站处理此事。23日中午,哈尔滨120急救中心南京路分站负责人致电记者表示, 院前抢救费不应该收取,属于医护人员的个人行为,她们对收费执行标准理解不透,将进行重新培训,至于心电监测、血氧饱和度监测是否做了,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也表示将多收取的款退还给当事人。

23日20时,李先生告诉记者,哈尔滨120急救中心南京路分站的工作人员,已经将未做检查的院前急救费50元、心电监测5元、血氧饱和度监测3元,合计58元已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退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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