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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入境者在检疫防线前不能特殊化

 nizijun 2020-03-25

       作者:李国辉

  近日来,受国外疫情影响,境外输入型病例不断增加,中国的入境卫生检疫风险不断提高,检疫措施一度升级。但即便如此,仍有少数入境者试图绕过各地的检疫和隔离举措,挑战公众对疫情防控的心理底线。此前,受到关注的澳籍抵京女子梁某,就因拒绝隔离,已被注销工作内居留许可并限期离境。

  3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如何准确适用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做出解读: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只要在出入中国国境的过程中实施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都应当适用中国法律,适用统一的司法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郑重表态,是继3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后的进一步重申。只要涉及意见中“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6种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笔者认为,重申“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在入境强制检疫面前人人平等”,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必要性,澳大利亚籍梁女士拒绝隔离的事件、吃了退烧药却撒谎回国的黎女士事件就是前车之鉴。

  强调入境检疫法令下的人人平等,是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紧急状态之下,对抱有侥幸心理者的有力震慑,更是对已经饱受疫情之苦两个多月的中国人负责任的做法。要知道,全民抗疫的成果,谁都赔不起,容不得哪怕任何一位特殊人士的“挑战”。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随着国外疫情警报不断升级,入境人数不断增加,北、上、广、深和香港等重要城市不仅面临着巨大的检疫和强制隔离压力,也同样面临着严厉措施下的“人性考验”——如何设置更加人性化的入境和检疫流程,如何防止出现混乱状态下的插队、漏检或冲突等,如何做到“严厉”却“温暖”,同样是“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也将持续考验着各地疫情防控决策指挥者和入境检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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