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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故事】在唐代,掌握“作诗”这项技能,人生犹如开了挂

 青于墨啊 2020-03-26

在唐代,“作诗”可以说是一种全民参与的活动。“作诗”不仅老少咸宜、妇孺尽参与,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项技能,而掌握这项技能掌握得非常好的人,往往人生像开了挂一样。

在唐朝,一个会写诗的人,一个写诗写得出色的人,注定会拥有不平凡的命运。“作诗”这项技能究竟能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拥有“保送”资格,顺利通过科考。代表人物:王维。 

唐朝时的科举制度,有好多种类,其中最主要的是两类,一类叫做明经科,一类叫做进士科。但是当时人们看重的,也是朝廷看重的,是进士科。因为进士科考诗赋,要求考生在既定的题目写一首诗,再写一首赋,灵活性比较大;而进士科主要靠死记硬背。当时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五十岁考上进士的比三十岁考上明经要了不起得多。 

进士科主要功力就在于作诗上,换句话说在唐朝,一个人能不能考上进士,关键在于诗写得怎么样。因此,调动了全社会读书人写诗的热情。

但是,唐代科举制度还不完善。到了宋代,不仅会把考生姓名遮盖住,而且还有专门的人做誊写考生诗卷的工作。这些,在唐代还都没普及起来。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考生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诗名,那么他在科考时占据着绝对优势。 

而且,唐代科举可以“保送”,就是说有大官、显贵可以向考官推荐人选。因此,出现了“行卷”“温卷”。啥是“行卷”,这里“行”的意思是“送”,“行贿”的“行”就是这意思;“卷”,就是古人习惯于把作品成卷整理。 

“行卷”就是把自己平时写的作品,去送给那些在科举考试中有话语权的人看。有的人直接送给考官,也有人送给那些宰相、公主等权贵,以此暗示他们:我的诗写得很好的,您看您能不能帮我推荐推荐。 

传说王维考进士以前,就刻意求见玉真公主,但公主对此是比较反感的。所以后来他就想了一个法子:他以“乐工”的身份被人带到玉真公主府上弹琵琶,公主一听琵琶弹得好,说这个乐工不错。带王维去的人就说,他诗还写得好呢。公主一听,趁兴就要了他的诗看看,她一看啊,好些作品都是自己早已读过的,已经在京城流行开来的,的确是好诗。于是向考官推荐,王维就顺利金榜题名了。 

这事儿李白也干过,现在我们看李白的作品,有一类被称为“干谒诗”,就是他专门写给权贵看的诗,比如我们所熟悉的“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就此出自《上李邕》。但是李白的这类诗多半写的就是这样婶儿的: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展现的是李白的那种高度的自信,甚至自傲,因此他的干谒诗往往不受人待见。其实李白的思维方式是纵横家那套,就是说一个人才与统治阶级的关系是双向选择的……emmm这套思想在诸侯国时期是正常的,但是并不适用于统一的王朝。 

得到官方认证,出尽风头。代表人物:宋之问。

唐朝的最高统治者,帝王将相们当然也都非常喜欢诗歌,所以朝廷经常组织举行一些诗歌大赛,当场来比赛写诗。唐中宗举行了一次诗歌比赛,在长安的昆明池前搭了一个彩楼,皇帝、皇后以及评委,都待在彩楼上面,百官都站在楼下面。皇帝下令,题目是《奉和晦日幸昆明池应制》,皇帝自己先写了一首诗,百官再写诗奉和,即所谓“应制”诗。 

时间过得很快,评选结果出来了。揭晓结果的方式相当有意思,凡是写得不好的,没有被选中的,就把诗歌作品从彩楼上扔下去,因此那些卷子像雪片一样地飘落下来,下面站着的官员纷纷去捡。纸片纷纷地飘落下来,大家都拿到了,最后只剩两个人手中还是空的,这两个人,一个是沈佺期,另一个就是宋之问。也就是说这两个人的作品还在彩楼上。 

两个人的作品进入了最后决赛,过了一会儿,一张纸片飞下来了,大家赶快跑过去,一看,是沈佺期的,也就是说宋之问获得了第一名。评委代表是上官婉儿,她就出来宣布评奖结果,同时也宣布评奖理由。她说两首诗的前面部分水平不分上下,但是两首诗的结尾,沈佺期说:“微臣雕朽质,羞睹豫章材。”宋之问说:“不愁明月尽,自有夜珠来。”上官婉儿解释说,沈佺期的结尾,句子完了诗意也就没了;而宋之问的这个结尾,虽然诗句完了,但仍有一种雄健的气势,所以宋之问的诗更好。沈佺期听了也很服气。 

武则天时期在洛阳的龙门举行诗歌大赛,武则天亲自评选,这次评选的标准是:谁先交卷就获奖。有一个叫东方虬的诗人第一个交卷,他诗的确写得非常好,武则天大喜,马上赏给他一领锦袍。皇帝赏的锦袍,是非常荣耀的事情。东方虬当众把锦袍披在身上,非常高兴。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宋之问也写完了,武则天拿来一看,嘶……宋之问这个写得更好,于是下令:“东方虬,锦袍脱下来,这个应该属于宋之问!”东方虬只好当众把锦袍脱下来,宋之问则当众披上了锦袍。 

所以你看,在这两次官方诗歌大赛上,宋之问都得到了官方的认可,不仅出尽了风头,而且仕途也走得非常顺。至于后来遭贬谪,那都是后话了。不过他在贬黜期间,也写了一首好诗,我们都很熟悉,就是那首“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成为流行歌曲的词作者,受到歌女追捧。代表人物:王昌龄。 

薛用弱在《集异记》记载有“旗亭画壁”的故事。所谓“旗亭”就是酒店、酒馆,古古时店外挂一面旗或一块布,上面写“某某酒家”,因此酒馆就叫旗亭。“画壁”就是在墙壁上画一道道记号。故事是这样的:故事中有三位诗人,一个叫王昌龄,一个叫高适,还有一个叫王之涣。这三个诗人走进一家酒馆去喝酒。过了一会儿,突然有一群歌女走进来,她们也很快入座了。三个诗人就说,我们平时都觉得自己的诗写得最好,你不服我,我也不服你,正好今天有机会了……在唐代,诗歌是可以入乐的,五、七言的诗歌尤其是绝句最用以被传唱。 

所以三个诗人就打赌,一会儿她们喝酒唱歌的时候,唱谁的作品更多,就说明谁的诗更有名。过了一会儿,那些歌女开始唱歌了。第一个歌女站起来唱道:“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这是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王昌龄一听非常高兴,伸出手,在他背后的墙壁上画上一道记号,说:“一首绝句。”

第二个歌女又站起来唱,她唱的是:“开箧泪沾臆,见君前日书。夜台今寂寞,犹是子云居。”这是高适的,这四句诗原是高适的一首五言古诗中的一个片段,这首诗原来有二十四句,比较长,这是开头的四句。因为有有独立的意义,所以歌女拿这四句出来唱。高适听完,也在墙上画一道,说:“一首绝句。”第三个歌女站起来唱,唱的是:“奉帚平明金殿开,暂将团扇共徘徊。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又是王昌龄的,叫《长信秋词》。王昌龄就更加高兴,转过身去又画一道。此时只有王之涣还没有画道道,内心突然有点紧张。而另外两位也以挑衅的眼光看着他。 

不过王之涣很快就淡定下来,说,还有那个最美丽的歌女还没有唱,待会她唱,肯定唱我的诗!果然那个歌女,开口一唱,就是:“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是王之涣的《凉州词》,这下王之涣高兴坏了,三个人因为这个小游戏也都大笑起来。那些歌女看到这边三个不寻常的举动,就跑过来问,我们唱歌你们笑啥呢?他们就说,你们刚才唱的诗都是我们三个人写的。那些歌女就说,俗眼不识“神仙”!大家一起过来向他们行礼,邀请他们一起过去喝酒。 

成为爱豆,分分钟C位出道。代表人物:白居易。 

当代爱豆出道靠颜值,不过在唐代,爱豆都是以才华取胜的。比如,白居易。中唐诗人白居易的作品算得上是大众文化,他作诗力求通俗,因此容易懂,因此他在无形间拥有了很多粉丝,上至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下至普通百姓、歌女老妪。可以不夸张地说是雅俗共赏。 

唐宣宗李忱听到白居易去世的消息,随即写了一首诗悼念他:“缀玉连珠六十年,谁叫冥路作诗仙。浮名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而礼、吏部举选人的时候,也多以白居易的诗赋为参考标准。那时的读书人,手里没有一两册白居易的诗,绝对是赶不上潮流的。 

他从长安被贬官到江州(即现在的江西九江),在那里他写出了经典作品《琵琶行》。而白居易从长安贬到江州,途中有三四千里路,一路上路过了许多小旅店、乡村学校、寺庙,包括坐客船等等,这些地方到处都题着他的诗。一路上遇到的人,不论男女老少,不论什么身份,都能背诵他的诗。

白居易还有一个狂热的崇拜者,叫葛清,葛清喜欢纹身,他浑身都刺着白居易的诗,他的身上有三十多首白居易的诗,前胸、后背、手臂、大腿上全刺着白居易的诗。这哥们儿追星的方式看起来有点疼…… 

而且这个葛清对身上的诗句非常熟悉,别人问某某句在哪里?他用手向前胸一指,还有某某句诗在哪里?他又把手向后背一指。后来大家说这是一个流动性的白居易诗板,古语叫“白舍人行诗图”。因为白居易做过“中书舍人”的官,所以称他“白舍人”。 

你看,就葛清这样的“狂热粉”,可以说是身体力行地向别人安利爱豆的作品。 

防盗,身家性命得到保障。代表人物:李涉。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李涉。现在大家对他可能不太熟悉,但是在中唐时候,这也是一个相当有名的诗人。 

有一次,李涉路过一个叫做井栏沙地方,是长江边上的一个小村庄。李涉经过井栏沙时,写了一首诗,他说:“暮雨潇潇江上村”,黄昏时候下着细雨,江边上荒凉的村庄在细雨中,就更加荒凉了。“绿林豪客夜知闻”,突然来了一个人挡住去路,是一个绿林好汉,其实就是一个强盗。 

李涉带了一个书童,一起路过井栏沙,正想投宿,突然遇上了一个强盗。而当听说拦下来的是李涉时,态度大变,就说:“久闻大名,我就不难为你了,你写一首诗送给我吧!”李涉就写了这首诗,前面两句就是“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后面两句是:“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就是说早知道如此,当年也不用隐遁逃避,世上多的是像绿林好汉这样知道我李涉的人。 

这首诗送给强盗,强盗一看,非常高兴,不但没有抢他的东西,反而送了很多东西给李涉。说明在唐代,整个社会都崇尚诗歌,都懂得诗歌的价值,都尊敬诗人。连强盗都不例外。 

总之,在唐代,在整个社会风气的敦促下,人人都想着创作出优秀的诗歌作品。并且,掌握了作诗这一技能,的的确确能给人带来很大好处,甚至人生由此而开挂。 

今天先梳理这么多,欢迎大家到评论区为我提示还有其他精彩的唐诗故事,不定期更新续篇【唐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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