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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江苏死亡赔偿金为1049203.2元(不满60周岁),全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

 昵称69065208 2020-03-26

2020年3月2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一款,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

“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受害人不满60周岁为例,2020年3月21日向法院起诉,可主张死亡赔偿金金额=(23836元+5636元)×1.78×20年=1049203.2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 2020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因而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元×20=847180元。需注意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无地域差异。

通过上文的计算可以看出,2020年在江苏省一个不满60周岁的人,如果受到人身损害而死亡,死亡赔偿金为1049203.2元,而如果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二者相差202023.2元。乍一看,同样是死亡,难道仅因死亡方式不同,近亲属获得的赔偿/补偿金就差二十几万?

其实不然。需注意的是,在江苏省死亡赔偿金1049203.2元包含了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作为单独的赔偿项目。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除了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所以,不能简单将死亡赔偿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金额上进行比较。

注:2019年江苏省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23836元,经营净收入为5636元。

2019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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