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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蚜酮/噻虫嗪/氟啶虫胺腈等9个杀虫剂的全球禁限用情况及可替代产品

 dk3278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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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处于有效期的登记产品情况及登记启发:截至2020年2月,我国共有5个含氟啶虫胺腈成分的产品在有效登记状态(原药1个,制剂4个)。登记形式为氟啶虫胺腈单剂或与乙基多杀菌素、毒死蜱混配登记。在中国,该产品登记涉及的防治对象为棉花盲蝽蟓、棉花烟粉虱、小麦蚜虫、棉花蚜虫、桃树蚜虫、西瓜蚜虫、白菜蚜虫、柑橘树矢尖蚧、黄瓜蚜虫、黄瓜烟粉虱、苹果树黄蚜、葡萄盲蝽蟓、水稻稻飞虱等。根据研究,该产品在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治上有卓越的表现。但由于其在中国过专利保护期的时间尚早(2027年),尤其是国际上已有国家开始禁用该产品,所以关于该产品的发展,还值得大家的关注。

09

灭蝇胺

禁限用国家或地区及措施:加拿大(建议限用)。(1)取消使用在洋葱种子、干鳞茎、土豆、叶菜类蔬菜、芹菜、芸苔属蔬菜、用于切花的室外种植的观赏植物、温室观赏植物、温室生菜上;(2)其余所有用途包括蘑菇、绿洋葱种子和非切花用途的室外观赏植物需要采取限制使用措施:增加个人防护设备、绿洋葱种子封闭种植体系、修订更严格的间隔期、用于蘑菇时使用标签阐明使用说明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施药者的潜在风险;(3)要求有环境危害声明,用于告知用户灭蝇胺对鸟类和哺乳动物、有益昆虫、非靶标植物和水生生物的潜在风险;(4)作为预防措施,标签上要标明对蜜蜂繁殖的潜在影响;(5)产品标签上要求有喷雾缓冲区,以保护敏感的非靶标生物;(6)产品标签上必须有声明,告知使用者灭蝇胺的残留物有可能结转到下一个季节并渗入地下水;(7)为减少灭蝇胺向邻近水生生境径流的可能性,对于可能有利于径流和有大雨预报特征的地点采取预防性标注。

禁限用原因分析:无法证明灭蝇胺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是可接受的。

我国处于有效期的登记产品情况及登记启发:截至2020年2月,我国共有99个含灭蝇胺成分的产品在有效登记状态(原药8个,制剂91个)。登记形式为灭蝇胺单剂或与杀虫单、阿维菌素、噻虫胺等有效成分混配登记。该产品核心用于防治双翅目潜蝇科害虫斑潜蝇。研究表明,溴氰虫酰胺、呋虫胺、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除虫脲、灭幼脲在防治斑潜蝇上有不俗的表现,建议有关企业予以关注。

农药品种的禁限用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严谨、科学的试验研究和全方位的评估。上述品种在国际上的禁限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全球农药行业的关注,针对这些品种的研究也会更加全面、深入且处于加速通道之中。

(来源:农药登记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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