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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说 | 美国的根基在地方自治、乡镇自治——良治如何成为可能(8)

 昵称57638959 2020-03-27


《论美国的民主》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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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为什么强调美国的根基在地方自治、在乡镇自治?因为这种地方自治、乡镇自治其实扮演着一种对公民实践或者训练享有自由的作用,人们有机会在自治的共同体当中来实践或享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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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根基在地方自治、乡镇自治

主讲:王建勋

良治如何成为可能(8) From 世界文明的阅读与行走 10:13

接下来简单说说关于“联邦制”,或者说“纵向的分权制衡”、“联邦主义”。

长期以来,我们并不认为联邦主义对于构建一个有限政府或者建立一个宪政民主政体是必要的,因为很多人说,在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照样可以施行宪政,照样可以有有限政府。我觉得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美国的国父们为什么非要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而不建立一个单一共和国?为什么不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共和国?他们是有自己的考虑的。因为联邦共和国对自由、对权利有更好的保障,有更好的保护。如果一个方面的制衡失败了,另外一个方面还可以发挥作用。而在一个中央集权国家,无论是宪政还是民主都很难维持下去。因为中央集权意味着所有的权力来自中央,中央是至高无上的,没有地方自治,没有地方性的宪法。比如像法国、中国这样的国家,都是比较典型的中央集权国家。

我们要认识到如果没有联邦制,只有横向的分权制衡,只有三权分立的话,当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政府的权力,这是一个程度问题。如果有了(联邦制),那么就会有更大的限制,更有效的限制,或者说更多方位的限制,而不是单一的限制。就像无论我们讨论宪政民主还是自由,一方面它和它的对立面是有一个质的区别;另外一方面,还有有一个量的区。哪怕是再没有自由的国家,都不会没有任何自由,它是一个程度的问题,虽然都不是宪政民主政体,但是一个比一个离它更远;同样都是宪政民主国家,也有程度差别,一些国家比另外一些国家对于权力和自由的保障更好,比如为什么英美比法国、德国、日本这些国家可能更有效地保护权利和自由。为什么你会看到德国有人去美国申请政治避难,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联邦制对一个更理想的宪政民主政体来说,是必要的。

中央集权的弊端其实是非常明显的。托克维尔无论在《旧制度与大革命》还是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有很多对中央集权的讨论。在他看来,中央集权也许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短时间内完成一个难以想象的任务,但是它会破坏社会的活力、破坏资源的再生,会让公民变得消极,所有的命令等待中央的发布,没有地方实验,没有地方竞争,没有地方自治,公民没有参的机会和权利等等,这些都会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问题。

大家可能对《旧制度与大革命》有各种各样的解读,但在我看来,他的中心论题之一就是在旧制度之下的中央集权导致了法国大革命,而法国大革命又加强了中央集权。这种中央集权严重到什么程度?巴黎几乎就是整个法国,任何事都去巴黎,修一个教堂,花几十块钱,都得跑到巴黎去,这多么像今天我们中国的发改委!一个县里建一个什么工厂或者修一条路都必须到发改委去审批,北京就是全国,所有的命令,所有的指示,所有的政策都来自于北京,地方的人都等待着北京下一次会发布什么样的消息,整个社会缺乏活力。其实这样的国家,即使表面能建立一个民主政体,也没有民主的实质,没有自治的精神。托克维尔为什么强调美国的根基在地方自治、在乡镇自治?因为这种地方自治、乡镇自治其实扮演着一种对公民实践或者训练享有自由的作用,人们有机会在自治的共同体当中来实践或享有自由。这种自下而上构建的政体才更有可能是一个自治的社会。

总结一下,从刚才我们的讨论当中可以看到,要想实现“良治”,实现“善治”,需要具备自由市场、公民社会、对财产权的保护这些要素,核心的是必须有一个“有限政府”。如果政府的权力不能受到有效约束,那么无论是自由市场还是公民社会,都不可能实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中国想要从一个专制社会走向一个良治社会,在我看来,首先需要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这是第一步。

当然,怎么走出这第一步,可能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不妨先从司法独立或者说在司法领域做一些重要的渐进式的变革,因为这有可能是震荡最小的,也最有可能是一种渐进式的变革。可能有很多人认为我们应该首先考虑全国大选,其他的都可以靠后。我倒觉得大选可能是次要的。如果我们先在司法方面能对政府的权力有一些约束的话,至少有一些良权的分离和抗衡,也许是我们迈出无限政府,建立有限政府的第一步。这一点也可能是既得利益群体所容易接受的,而其他方面的变革,可能是难以接受的。

另外一个,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地方自治”。可能短时间内实现联邦制对中国来讲还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不要说政府不答应,这个社会大部分民众也无法接受。他们觉得联邦制就是“分裂国家”,就是搞什么“诸侯割据”、“地方王国”、“地方保护主义”等等,其实这是对联邦制的极大误解。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大国基本都是实行联邦制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印度等等,这些国家并没有明显的分离主义倾向,相反可能在高度中央集权的地方分裂主义势力反而是最严重的。即使短时间内不能实现联邦制,我们仍然可以去尝试、去加强地方自治,无论是社区的自治还是乡村的自治。中国现在搞的村民自治一塌糊涂,完全背离了自治,那是一种“他治”而不是“自治”,我就不展开来说这一点。我觉得这是必须要推动的,或者说可以着手的。如果能在这些方面有所突破的话,中国建立一个有限政府就会有希望了。(完)

本文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在就士游沙龙№.002'良治如何成为可能'的主旨发言之节选,本场沙龙也是就士游“英国历史文明之旅”的第二场。录音整理:窦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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