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药 服 药 忌 口 所谓“忌口” 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 简称服食禁忌或饮食禁忌。 一般而言,在病人服药期间,宜少食豆类、肉类、生冷及其他不易消化的食物,以免增加病人的消化负担,影响病人恢复健康。 脾胃虚的病人,更应少食该类食物。同时,根据病人病情的不同,“忌口”也有所不同: 热性疾病: 应禁用或少食酒类、辛辣味、鱼类、肉类、油腻、煎炸类食物。因酒类、辛辣味食物性热;鱼类、肉类食物厚腻易生热生痰,食后助长病邪,使病情加重。 寒性疾病: 服用中药时,应禁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 服解表、透疹药时: 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因冷物、酸味均有收敛作用,有碍于药物解表、透疹功效; 服温补药时: 应少饮茶,少食萝卜。因茶叶、萝卜的凉性及下气作用能降低药物温补脾胃的效能;如服人参、党参忌食萝卜,因萝卜有消食、化痰、通气的作用,而人参、党参是滋补性药物(补气),这样一补一消,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患疮疡、肿毒以、皮肤瘙痒等 皮肤疾病的患者: 不宜吃鱼、虾、蟹、牛羊肉等有腥膻味的食物,以免刺激,老百姓把这些食物称为“发物”,意思是说吃了这些东西有可能使病情复发。也不宜吃辛辣刺激性食物。 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等: 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 服用镇静、催眠类药物前后: 不宜喝茶、咖啡,更不能用茶水送服这些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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