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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十不要”,转给学生和家长!

 程穆泽 2020-04-02


临近清明

多地已进入火灾高发时段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全力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我们需要提高防火意识

做到“十不要”

↓↓↓

森林防火安全提示

● 自觉当好文明祭祀的执行者。积极倡导用植树、鲜花、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

祭扫时,严禁使用一切明火,做到不焚香、不烧纸、不点蜡烛、不燃放鞭炮、不吸烟、不野炊、不砍伐树木。

● 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一旦发生或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 自觉当好孩子防火教导员。父母需引导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入山不燃篝火、不烧田埂、不野炊。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 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 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森林火灾危害性,劝阻家人不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胖、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 自觉当好护林防火报告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严禁个人盲目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 疫情尚未结束,清明出游时还是要做好个人防护,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规定,争做森林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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