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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总理制、英国首相制、美国总统制,分别是什么政治格局?

 快乐图书馆8896 2020-04-03

德国总理制和英国首相制基本是一样的,都属于“议会制”。并且总理和首相在英语中的名词也是一样的,都是prime minister。也就是政府部门的第一大臣。



当然了,二者也有一些小区别。

英国是“内阁君主立宪制”,是单一选区选举制,国家元首是英王;

德国是“内阁共和制”,是单一选区加比例代表制,国家元首是德国总统;

不过这都是小区别,英国和德国的政治结构大致一样,都是议会制。

至于说,都是议会制,为什么会产生总理和首相两种称谓,这其实是个习惯问题:有君主的国家,我们通常会把第一大臣的称为首相,比如英国、日本;没有君主的国家,我们通常会把第一大臣称为总理,比如德国和意大利。

也就是说,我们会习惯性的把“内阁君主立宪制”“内阁共和制”的第一大臣的头衔给刻意用首相和总理进行区分。

但这只是一种“习惯”,并不是“规矩”。比如泰国也有国王,泰国第一大臣应该被称为首相,但是我们通常还是会把泰国的第一大臣称为“泰国总理”,而不是“泰国首相”。



相比于英、德,美国就完全不一样了。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

美国总统被欧洲人被戏称为皇帝。虽然我们总是说美国搞三权分立,两党相互制约,总统的权力是受限制的。但实际上,起码在欧洲人看来,美国总统的权力之大,在欧洲各国的元首中,是很罕见的。

比如说,英国首相和德国总理都没有完整的外交权和军事权,但是美国总统有。美国总统几乎能给我完全掌控美国的外交和军事。

还比如,英国首相和德国总理都没有完整的内政权,但是美国总统有。美国总统可以任免绝大部分的政府高官。(虽然也要需要国会批准才行)

并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美国总统还可以干预司法和立法,有权任命最高大法官,有权否决立法,(有权,但不怎么用),这也是德国总理和英国首相不具备的权限。

所以,相比于英国和德国来说,美国总统是集行政、军事、外交大权于一身的人,并且他还能干预立法、司法。他的权力比英国首相和德国总理要高的多。



因此,讨论德国总理制、英国首相制和美国总统制的差异性,只需要搞清楚议会制和总统制的区别即可

二者的区别大概有六点:

第一,政府的组织方式不同。

议会制的国家,政府是由议会中(一般指众议院)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来负责组织。议员可以兼任政府部门公职;但总统制国家,政府成员由当选的总统任命并领导,议员不得兼任政府公职

第二,议会的职权不同。

议会制国家的议会,不仅具有立法权、监督政府权、决定财政预算权,还具有组织政府的权力;而总统制的国家,议会没有组织政府的权力

第三,政府与议会的关系不同。

议会制国家,首相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政府的政策不满,比如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者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而总统制国家,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需要对议会负责。同时议会也不能因政策问题对总统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强迫总统辞职。(但如果总统有违宪行为,议会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

▲英国议会▲

▼美国国会▼




第四,国家元首的作用不同。

议会制国家,首相或总理不是国家元首,国王和总统才是。但是作为国家元首的国王或者总统,都是虚君,没有实权;而总统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并且还掌握行政实权。

第五,执政党的产生方式不同。

议会制国家的执政党,一般是指在议会大选中获胜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而总统制国家的执政党,一般则是指在总统大选中获胜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

也就是说,在英国和德国,只要在议会当中获得多数席位,就能执政;但是在美国不行,必须要在总统大选中获胜才能执政。

英德:选民投票→选出议会议员→议会任命首相。

美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和议员。

第六,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不同。

议会制国家,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一般都是由议会选举产生,只有少数国家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而总统制国家,总统一般由全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其实这一条和第三条才是英、德政治结构和美国政治结构的根本区别。

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在英国和德国,选民是爷爷,议会是爹,首相或总理是儿子;但是在美国,选民是爹,总统和国会都是选民的儿子

啥意思呢?举个例子说。

为什么美国政府经常停摆?这就是因为美国总统不对国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当在野党利用国会卡总统和政府部门脖子时,总统就可以利用政府停摆来威胁国会。

因为,美国的总统是美国人民选举的;美国的国会,也是美国人民选举的。他们都有至高的合法性,国会不能罢免总统,总统也不能解散国会。虽然美国国会可以弹劾美国总统,但美国总统也可以用“国家紧急状态”德方式绕过美国国会。

所以,总统和国会都有尚方宝剑,相互之间是个制约关系。

但这种情况在英国、德国是不存在的。议会不通过政府的财政方案,那就是不通过,首相总理还敢跟议会硬刚?要么把气憋着,要么辞职回家。

最后说一个很特殊的情况——法国。因为它是所谓的“半总统制”。

法国是总统、总理双领袖制,总统和总理都有实权。其中法国总统掌握国防、外交以及完全的人事任免权(除总理任免外,几乎不受议会掣肘);总理则掌握行政权。

也就是说,法国的总统和总理分工明确,总统负责外交,国防等对外的事物;总理负责对内的具体事务,相当于大内总管。

法国的半总统制和英德美的区别在于:法国总理虽然由法国议会选举产生,但法国总统可以罢免总理以及政府的其他部长。并且法国总统还可以解散议会

因此在法国历史上,总统和总理搞内讧是很正常的情况。而法国在欧洲国家中,它的政治也是最混乱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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