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长沙晚报
2020-04-03 7:6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
4月1日,直播火爆。这一夜,“锤子哥”罗永浩首开直播,带货三小时,交易了一个亿,偏偏不卖“锤子”手机。直播一姐薇娅姐,干脆“放火箭”,在直播间干起了售卖火箭运载的服务,数千万元轻松到手。
疫情期间,直播的涓涓细流渗透到我们的消费行业中、企业的营销体系中。对于直播带货这种消费新场景、新应用,如何站上这一风口?如何进一步规范?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记者进行了一番了解。
漫画/何朝霞
现象 “直播+”全方面撩拨消费激情,企业纷纷开辟直播间
“幸运地抢到第一款产品,小米巨能写的笔。可惜他推荐的巧克力没能抢到。”80后李娜总结自己围观罗永浩直播的收获。
“直男”王琛当天也围观了罗永浩的直播,但他下单的是小龙虾。“我更期待能推介一些科技感更强的产品,听他讲讲他的科技美学观,毕竟他曾经的产品是一代人的念想。”
疫情期间,深宅在家,直播购物已是不少市民的生活节目之一。
“在芒果扶贫云超市里,一口气下了8个单,分8次寄达,天天要跑快递收发站。”这是疫情期间匡女士的消费清单的一部分。
这个“云超市”一头连着万千消费者,一头直达乡村。消费者在屏幕上看到的不是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姐姐,也不是口齿伶俐的“李佳琦”,而追着鸡跑的村妇,踩着泥巴的农夫。
“原生态的农业生产场景,土气得让人心动、让人相信,无技巧的本色推荐,成了打动我和我腰包的土味情话。”“云超市”切中了主妇派的消费要点。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县长、镇长等各地行政官员主动当起推销员,在直播平台销售当地的土特产。
人们在通过直播间消费的另一方面,则是企业在直播间的花样创新。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线上直播成为了许多企业进行产品推广、市场营销、客户联络、品牌维系的渠道之一。
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公司的“开门红”活动,以往一直是邀请客户齐聚一地举办推广会,今年改为线上直播,向客户推广新的4.0产品和技术。三一重工采用云端直播方式,举办线上购物节活动,意在带动混凝土工程机械春季热销。
3月中旬,友谊商城主推名酒文化专场,在虎牙平台同步直播,10分钟销售出20多万元的产品。“你好漂亮”邀请来知名主持人直播销售面膜,一场销售30多万元。
企业家们运用直播+产品发布、直播+体验、直播+互动活动、直播+解密等各种商业营销技术,拓宽线上营销张力,在疫情之下寻求突破、弥补损失。
原因 社交直播间营造抢购氛围,增强社交性和互动性
有数据资料统计,去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达4338亿元,预计今年行业总规模还将继续扩大。
直播带货为何格外火?媒体人雨姗是李佳琦的粉丝。她总结是因为产品的性价比高,更主要是氛围,那种从众心理之下希望拥有而后快的心理,让她手指在屏幕上点个不停。其实,回过头来看,似乎囤了许多并不需要的东西。
对于自己愿意为罗永浩的直播做贡献,李娜认为是追随名人效应的心理。对于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罗永浩是网红,是较早掘金互联网的一代名人。直播之风虽已在互联网界刮了两年,但罗永浩的直播是什么样子的?会卖些什么东西?这让她好奇,也让她在观看的过程中不自觉地被带动抢货。
3月3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报告分析称,因社交直播间可以营造抢购氛围,增强社交性和互动性等原因,使得直播电商相比于传统电商越来越被消费者所接纳。
而52.5%的受访消费者表示,在直播购物时属于半明确购物目标,以“逛+搜”的方式锁定目标;仅有15.5%的受访者表示无明确购物目标,是作为消遣娱乐的方式来购买。“商品性价比”和“喜欢程度”是消费者购物决策的关键因素;通过观看直播转化为购物的原因中,60.1%的受访者首选商品性价比高。
问题 满意程度最低的是宣传环节
与此同时,报告也揭示了直播电商购物及消费维权领域中的问题,尤其是夸大、虚假宣传以及产品无特性说明成为直播销售过程中被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
从直播电商购物流程中的宣传、直播、商品、支付方式、物流、售后等各节点满意度来看,满意程度最低的是宣传环节,为64.7分。受访消费者对于主播是否就是经营者的问题认知较为模糊,但对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这两点问题反馈较多。
从消费者的维权认知与经历来看,有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但仅有13.6%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后进行投诉;许多消费者遇到问题并没有投诉,原因是觉得投诉处理流程可能会比较复杂或耗费时间,这表明消费者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缺乏足够的耐心和信心。
主播激情推荐,消费者激情下单,收到货后直想骂人。这时候,你投诉维权找回“场子”的可能性大不大?记者采访了解后发现,真的很难。特别是那种与个人进行线上交易的权益侵害遭遇,投诉起来压根找不到被诉主体。
建议 选择合法经营的大型电商平台,养成良好的维权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直播行业,将人、货、场三个要素,通过不同的方式融合并商业化,平台方、推销方、代言方等各方之间的法律责任、权利等目前较难界定。例如,直播者的身份是代言人还是代理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能否找他追偿?消费者从直播平台看到发布推广的商品,点击链接可能跳转到平台下的电商小店,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维权如何追溯?
受访律师晏晓倩认为,这些涉及规范行业的法律、法规,尚没有完全成体系建立起来,监管部门处理这类消费投诉缺乏执法依据和利剑。监管部门更多是通过提醒消费者的方式、倡导行业自律的方式,来规范新业态的发展。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通过直播消费,进行线上交易时,要选择合法经营的大型电商平台,避免与个人进行线上私下交易,若是出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监管部门才能找到被诉主体。因为,根据“电商法”的相关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长沙市消费者协会建议市民在直播消费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安全健康的消费习惯的同时,也要养成良好的维权意识和维权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