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读者都对当时伪满货币如何收兑东北三省的旧货币较感兴趣,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个事…… 在当时,东北发钞的银行氛围一下几大类: 全国性质的交通银行,中国银行 东北三省的“中央银行”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 各省银行,奉天济平官钱局,吉林永衡银号,黑龙江广信公司、黑龙江省官银号等 小商店发行的地方私帖 总之,林林总总,货币单位有奉票,银毫,哈大洋、兑换券等很多品种。 满洲中央银行成立后,即将所谓整理回收过去的旧币定为首要的任务。7月1日满中央银行对外营业当日,即颁布实行《旧货币整理办法》,规定从即日起,在两年内收兑原四大金融机构发行的15种货币,其它各种钞币也限期收回。 其中伪满币1元,兑换东三省官银号兑换券1元, 兑换东三省官银号汇兑券50元, 兑换边业银行兑换券1元, 兑换吉林永衡官银号哈尔滨大洋票1.25元, 兑换吉林永衡官银号官贴500吊, 兑换黑龙江省官银号官贴1680吊, 兑换黑龙江省官银号四厘债券14元,(没找到图片) 兑换奉天济平官钱局铜元票60元 这还不算,地方的私帖兑换率更加惊人,由于数据困难,笔者只找到了一些数据,奉天省在“9·18”事变之前的私帖有994余万元,吉林省有私帖497余万元,黑龙江省有114余万元。 这些私帖,都被以极地的价格回收了…… 对于铜圆和小银元,回收比例更为彻底, 1935年5月30日,伪满政府公布《关于取缔现大洋流通的公告》,伪币一元兑换银元一元, 而对于,双毫的银角或者银毫子,早在1932年便已经被禁止流通,清代银毫每100元兑换伪币90元(已经是非对称的兑换率),民国银毫每100元兑换伪币73元(赤裸裸的抢夺白银) 对于以“文”为单位的清朝铜币,伪满政府1934年7月规定,10文铜圆500枚兑换伪币一元,20文铜圆250枚兑换伪币一元(差不多几公斤重量的优质铜材)1936年兑换结束后,伪满政府收缴十文铜币86万枚,收缴贰十文铜币100余万枚 通过这些货币的回收,伪满的“国币”满洲国圆顺利流通,但是多少百姓倾家荡产,多人人民流离失所,多少店铺毁于一旦,日本人自己都无从统计, 伪满的纸币是沾着东北人民血汗伪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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