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成都限购政策重大调整!!主城 天府新区,...

 hjr231 2020-04-06
成都限购政策重大调整!!主城+天府新区,落户不满24个月的,只需再加12个月社保即可购房!权威解答来了。

4月5日,据成都市住建局官微消息,本周,网友有关于成都住建领域的问题主要集中于高新区、天府新区购房资格,因此,成都市住建局做了一期有关购房资格的问答,答案看这里!

1.我想在高新南区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高新南区户籍满24个月的;

· 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24个月的;

· 高新南区户籍不满24个月且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2.我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可以去哪些区域购房?

可以在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3.我想在天府新区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满24个月的;

· 在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24个月的;

· 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不满24个月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4.我有天府新区购房资格,可以去哪些区域购房?

可以在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5.受疫情影响,我2020年2月和3月的社保未扣缴,若之后补扣,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根据成住建防疫发【2020】28号文,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时,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经营主体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在3月底之内补缴社会保险的,参保职工个人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