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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如果农村和城市都有房子,是违规吗?

 昵称UZWbF 2020-04-07

“向上数三代,个个是农民”,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很快,但是一些城镇居民,在农村老家还是有农田、房屋和宅基地;特别是五六十年代以后,他们在农村自己建房,后来通过努力进城买了商品房。然而,熟悉《土地管理法》的人应该知道,我国农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那么这些在农村和城市有房的人来说,是否“违规”了?

首先,“一户一宅”是《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村民宅基地数量的规定;它明确指出,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政府规定。如果有人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宅基地,那么额外的宅基地不能登记。但是,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前,有些人已经有好几套房子,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如果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农村人进城后,很快就会发现,只要你有足够的钱,在城市买多少套商品房都可以。农民的生活条件好了,所以国家自然允许他们进城买房。但如果你在农村本就有宅基地和自建房屋,那是否违反了“一户一宅”的规定?事实上,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进城后把户口留在农村,原来的宅基地显然可以继续使用。

2、如果你进城购买商品房,原来的农村户口也一并迁出,那么你显然不是农村集体的一员,宅基地原则上应该归还。

出现这两种情况,必然也面临着两种选择:

1、有的人会选择继续保留农村户口,这样就可以享受到其带来的村民独有福利;而且老家宅基地开发时,还能够享受村社区的安置政策。

2、有的人则为了方便选择将农村户口迁出,这种情况下,显然已经无法享受所在村社区的相关福利政策。不过有些人已经提前做准备,选择将宅基地“有偿退出”,能够获得一些奖励金和优惠。

以济南市商河县为例,当地2020年3月上旬宣布:对选择“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家庭,除了给予拆迁补偿外,还将给予5万元的现金奖励。不仅如此,这些人买新房时还能够获得每平方米至少100元的购房补贴。

近年来,国家把重点放在“三农”上。随着农村的快速发展,许多城市居民把投资的眼光转向了农村。有些人在家乡有宅基地,建房后卖掉。他们认为,这样做可以再次购买宅基地,继续建房“挣钱”。事实上,《土地管理法》已经明确规定,此类情况不允许再次申请宅基地。

对以上内容你有何看法?你的老家是否还有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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